赛摩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2026-09-29 15:48

摘要

1赛摩智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
2会议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核心人才。
3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因准备时间不足弃权,其余9名董事同意。
4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题,为严格控制重大 事项知悉范围、防范信息提前外泄风险,公司于会议当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通知。为保障董事审议所需必要准备,本次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杨景卓董事长 在会议现场就本次会议通知安排作出专项说明,并对相关议案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赛摩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

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 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赛摩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

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 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

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 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
  •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 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 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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