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关于公司签署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劲嘉股份2026-09-29 00:00

摘要

1劲嘉股份于2026年9月28日签署协议,将所持参股公司重庆宏劲印务33%股权以1.1945亿元转让给关联方重庆宏声印务,交易完成后不再持有宏劲印务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3经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形成处置损失6644.05万元,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但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及持续经营能力。
4转让系应对烟标行业承压、优化业务布局之举。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概述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重 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3%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声印务”)共同签署 《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3%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劲印 务”)33%股权以 11,945.00 万元转让给宏声印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 有宏劲印务的股权。

  • 2.宏声印务及宏劲印务为公司联营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宏声印务及宏劲印务仍为公司关联法 人,后续与其发生的交易需按照关联交易处理。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前述关联交易事 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报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生 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2.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桥南路 2 号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0934779XJ
  •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5.注册资本:10,279.277 万元
  • 6.成立日期:2001 年 2 月 26 日
  • 7.法定代表人:蒲晓辉
  •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承印烟草商标、药

品商标、食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品包装设计; 防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889,284,257.37843,116,587.19
负债总额437,385,755.33341,525,508.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0,320,318.56421,230,692.90
项目2025 年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824,979,395.42414,894,876.37
营业利润115,243,872.1758,148,356.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58,257.3649,692,576.27

注:本表为合并报表数据,202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 审计

  • 10.股东情况: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公司持有

46%股权,重庆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股权。

  • 11.其他说明:宏声印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2.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 3 号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592986584
  •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5.注册资本:11205.4 万元
  • 6.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8 日
  • 7.法定代表人:赵仕海
  •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承印烟草商标、食品商标、

药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品包装设计;防 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纸制品(不含卫生用品) 生产、高档纸加工生产,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566,928,010.76585,021,239.60
负债总额350,024,424.51342,678,20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6,903,586.25242,343,035.78
项目2025 年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791,917,134.59383,425,465.61
营业利润55,386,581.3931,233,38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78,991.1425,439,449.53

注:202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 1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交易前持股比例交易后持股比例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67%10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0
合计100%100%
  • 11.其他说明 宏劲印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宏劲印务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宏劲印务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 托宏劲印务理财,以及其他宏劲印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 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交易双方

甲方(受让方):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标的股权

  • 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宏劲印务33%的股

权(对应宏劲印务注册资本人民币3697.78万元)及该等股权所附带的全部股东 权利和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股权。

  • 2.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宏劲印务100%的股权,宏劲印务成为甲

方的全资子公司。

  • 2.3 乙方保证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标的股

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信托、代持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亦不存在 任何可能导致前述权利负担的协议、安排或承诺。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 3.1 综合考虑宏劲印务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资产和负债等

诸方面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945.00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肆拾伍万元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及期限

  • 4.1 转让价款的支付 4.1.1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贰

仟叁佰捌拾玖万元整(¥23,890,000.00)。

  • 4.1.2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后的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转让价款的80%,即人民币玖仟伍佰伍拾陆万元整(¥95,560,000.00)。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 5.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

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生效:

  • 5.1.1 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 5.1.2 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股权交割与工商变更登记

  • 6.1 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宏劲印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提交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 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

  • 6.2 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任何一方不配合

或迟延配合导致工商变更登记延误的,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 6.3 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自交割日起由甲方享有和行使。交割日前标的股权

所对应的表决权由乙方享有,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6.4 甲方应在交割日后及时办理宏劲印务董事的变更手续,乙方委派的董事

应在交割日后30日内辞去相应职务。 第七条 过渡期安排

  • 7.1过渡期内,宏劲印务产生的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

  • 8.1 本次股权转让为宏劲印务股权的转让,宏劲印务的债权债务不因本次股

权转让而发生转移。交割日后,宏劲印务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8.2就本次标的股权转让而言,如宏劲印务因2026年6月30日之前产生的且乙 方未披露的宏劲印务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未披露的担保、未决诉讼、行政处 罚、税务追缴、社保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环境保护责任、产品质量责任等), 乙方应承担33%的赔偿责任。

  • 8.3 如因标的公司交割日前不规范用工等导致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后因用工

事项发生的争议,乙方应承担33%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分配利润处理

  • 9.1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宏劲印务未分配利润以及2026年6月30日后宏

劲印务产生的利润均归甲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

失等违约责任。

  • 10.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

期未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 10.3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每逾期一日,

应按转让价款总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及赔偿损失。

  • 10.4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承担

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 11.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 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纠正的;
  • (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程序或丧失履约能力的;
  •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 11.3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恢复原状。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20个工作日

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甲方应配合将标的股权恢复登记至乙方名下 (如已办理变更登记)。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 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11.4 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保密、争议解决等条款在本协

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各方综合考虑宏劲印务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资产和负债等

诸方面因素,经公司与宏声印务协商一致,公司所持宏劲印务 33%股权转让对价 为 11,945.00 万元。

四、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宏声印务及其控股子公 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490.66 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宏 声印务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此类 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纳入后续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的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属于董事会审议 权限。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烟标行业受监管趋严、招标政策调整、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 司国内烟标业务持续承压。为应对行业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 布局,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转让直接持有的宏劲印务 3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宏劲印务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将宏劲印务33%股权转让给宏声印务预计形成处 置损失6,644.05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该事项将对公司当 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及其他投资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

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遵循自愿、 平等、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 3.《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3%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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