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关于向控股股东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领湃科技2026-09-29 00:00

摘要

1领湃科技公告向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
2其中,原未偿还本金8408.92万元展期3年;
3同时新增不超过4.5亿元借款额度,期限3年,年利率均为3.5%,随借随还且无担保。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会审议。
5此举旨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投资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经营发展。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 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衡帕动力”)签署了《借款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借款 协议》项下公司尚有借款本金人民币 8,408.92 万元未向衡帕动力清偿完毕。因 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与衡帕动力就上述未偿还借款本金签署展期协 议,展期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展期内借款年利率按照原利率 3.5%执行,展期期间利息按年计收,每年 12 月 31 日为结息日。展期结束前,借 款人应主动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 提前终止;同时,公司拟向衡帕动力申请新增借款额度,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借款的期限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3.5%执行,在合同有 效期内随借随还。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股东借款后续展期(如有) 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控股股东确定展期协议的具体条款、签署相关协议 等,董事会应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及现行《借款协议》确定的额度、年利率基础上 行使上述权限,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述股东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衡帕动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谭爱平、周华佗、 刘志鹏、王春平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衡帕动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 11 号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科技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 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 展览服务(除展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66.45%,衡阳弘湘汽车科

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9.93%,湖南凌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3.62%。 (二)关联关系: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147,418.65185,482.88
所有者权益70,285.4270,424.76
项目2025 年度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16.12139.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衡帕动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拟与衡帕动力就原《借款协议》项下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8,408.92 万元签署展期协议。

  • 2.公司拟向衡帕动力申请新增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

元,借款的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 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3.5%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随借随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控股股东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双

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资金成 本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实际支持,借款利率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展期协议 甲方(出借方):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方):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8,408.92 万元。
  • 2、借款展期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

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

  • 3、借款展期利率:借款年利率按照原利率 3.5%执行。 (二)借款协议
  • 1、合同主体 甲方(出借方):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方):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借款。
  • 3、借款期限 本协议项下借款的期限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 4、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3.5%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随借

随还。利息按年计收,每年 12 月 31 日为结息日。 5、借款担保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无担保。 6、签署及生效

  •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本次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且 公司无须提供额外的抵押、质押等其他形式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 灵活性和便捷性,降低了融资成本,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用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此次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2026 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今,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衡帕动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80,260 万元(不含借款利息),其中,公司向衡帕动力新增 借款本金为 38,480 万元,公司通过向湖南领湃研究院有限公司债务转让衡帕动 力借款本金 41,780 万元。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 3、展期协议;
  •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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