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电力: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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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绿发电力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审议两项融资议案:一是为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6亿元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利率为五年期LPR减90BP;
2二是拟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3上述事项旨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新能源项目运营。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 录

  • 1.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1
  • 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5

议案一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新能源项目后续运营及债务偿付资 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塔中光”)拟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一)具体方案 金塔中光已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取得诚通租赁出具的融资

租赁授信批复,具体授信条件如下:

  • 1.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
  • 2.融资利率:按五年期LPR减 90 个基点执行;
  • 3.融资期限:5 年;
  • 4.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5.提款方式: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次申请提款;
  • 6.还款安排:租金按每半年一期支付,共 10 期。其中第 1

至第 6 期每期还本比例为 0.5%,第 7 至第 10 期每期还本比例为

24.25%。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 1.企业名称: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诚大厦 2

号楼 1503 室

  • 4.法定代表人:陈剑影
  • 5.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50260C
  •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 8.交易对手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查询,诚通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本次 6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顺利落地,满足其新能源项目运营及债务偿付的资金需求,公 司拟为金塔中光本次与诚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洪栋 注册资本:83,9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金塔中光 100%股权。
  • 3.财务情况 金塔中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末(经审计)2026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总资产301,374.31298,703.00
总负债228,984.92229,069.40
净资产72,389.3969,633.61
项目2025 年度(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439.712,939.22
利润总额184.67-2,760.91
净利润92.99-2,787.31
  •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 5.经查询,金塔中光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约定,公司为金塔中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对外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开展,符合 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新能源项目经营发展需要。金塔中光 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本次通过开展 6 亿元融资租赁,能够 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自身融资结构,补充项目运营、债务 偿付所需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议案二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整体债务融资结构、提升资金统筹调度效能、持续 压降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拟开展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体发行方案

  • 1.发行主体: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失

信被执行人。

  • 2.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中期票据与超

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额度 50 亿元(含)。

  • 3.发行期限: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确定。

  • 4.发行批次: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

  •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通过簿记建档

结果最终确定。

  • 6.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8.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本金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 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

事项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 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 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与超 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1.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

据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 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发行时机 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 关的事宜;

  • 2.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

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相关 的申报、注册和发行等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或市场条件 变化,对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 据与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 4.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必

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能够有效匹 配公司新能源项目长周期建设运营特点,规避期限错配风险, 同时依托超短期融资券低成本优势置换存量高息负债,有效压 降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本次融资进一步拓宽了公司 直接融资渠道,提升资金统筹能力与财务稳健性,有力支撑公 司日常经营及长期战略落地,契合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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