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煌: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ST富煌2026-09-29 00:00

摘要

1ST富煌公告将于2026年10月15日以网络形式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管理人报告进展、审议设立债权人代表会议案及表决。
2公司提示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受理重整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面临破产清算及终止上市风险。
4债权申报已于9月25日截止。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ST富煌 公告编号:2026-066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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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 1、巢湖市麓顺运输有限公司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煌钢构”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和 重整。2026年8月25日,合肥中院作出(2026)皖01破申226号《决定书》,决定 启动富煌钢构预重整程序,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目前临时管理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 债权申报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4)。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

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

经公司提议,临时管理人定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富煌钢构预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以下简称“预重整一债会”或“本次会议”),债权申报截止日(含 当日,即2026年9月25日)前依法申报债权的富煌钢构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 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上午10时,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

“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召开。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债权人在2026年10月15日之前,会收到短信形式发送的参会通知,会议当日 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 1.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pt.jiulaw.cn/m4,凭借收到参会短

信的手机号登录,进行网络参会;

  • 2.手机端:在微信中搜索“e破通平台”微信小程序,凭借收到参会短信的

手机号登录,进行网络参会。

会议登录测试: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务必在收到参会通知后根据短 信中的参会方式提前登录网站进行测试,熟悉网站操作,并查阅相关文档。

如遇网络会议平台使用问题,如无法登录等,请拨打400运维电话 (400-810-1866,根据语音导航选择3“律师/当事人的互联网产品”,再选择5 “e破通网络会议”)进行咨询。

(二)会议议程 第一项:临时管理人报告预重整阶段性工作进展; 第二项:临时管理人报告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第三项:临时管理人说明议案表决规则; 第四项:债权人会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三)联系方式 就本次会议的相关疑问,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805658786、18856918986、0551-88561652、0551-8856206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二、风险提示

  • 1、预重整为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合肥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

不代表合肥中院将受理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如合肥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 3、如合肥中院受理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 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

  • 4、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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