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瑞泰科技2026-09-29 00:00

摘要

1瑞泰科技公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及调整授予价格。
2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扣非ROE、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等指标未完成),拟回购注销75名对象合计146.0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约0.62%,回购价格为6.17元/股,资金总额约901万元。
3同时因2024年度分红将授予价格由6.32元调整为6.17元。
4本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至2.33亿股,不影响控制权。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75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60,380 股。

  • 2.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9,010,544.60 元(不包含利息,

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拟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7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 计 1,460,3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拟将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6.17 元/股。本 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改革〔2025〕171 号),国务 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异 议。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 (4)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6)。

  • (6)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 授予激励对象为 75 人,授予价格为 6.23 元/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0.7 万股。

  • (8)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北 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等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对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原授予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离职 4 人,合计 200,000 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 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

  1. 因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4% 比例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激励对象 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为:

  • (1)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且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 (2)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8.37%,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 (3)2025 年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且 2025 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

(ΔEVA)大于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 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 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5717 号],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成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7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380 股。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75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1,460,380.00 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授予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为 6.32 元/股。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因此公司《激励计划》中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6.17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010,544.60 元(不包含利息,

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

将由 234,907,000 股减少为 233,446,62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907,0001.66%1,460,3802,446,6201.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31,000,00098.34%231,000,000231,000,00098.95%
总计234,907,000100.00%1,460,380233,446,6201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材总院”)持有公司 39.46%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建材总院持有公司 39.71%股份。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不影响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 1、由于激励对象中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 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合计 200,000 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注销 71 名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60,380 股。

  • 2、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由于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6.17 元/股。

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授予价格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价格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价格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 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 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 销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登记手续,并就因此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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