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的审查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预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案的实施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
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 行性,本次发行预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 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修订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明川、刘小进、罗萍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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