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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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园研
发楼四楼会议室。
-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焕昌先生。
-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224,671,3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8,40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270,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7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6,803,7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3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270,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77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 称 | 表决分 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 果 | |||
|---|---|---|---|---|---|---|---|---|---|---|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
| 1.00 | 《关于 董事会 提议向 下修正 “昌红 转债” 转股价 格的议 案》 | 总表决 情况 | 219,20 1,518 | 97.591 5% | 5,403, 743 | 2.4058 % | 6,100 | 0.0027 % | 60,000 | 通过 |
|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 1,333, 900 | 19.779 8% | 5,403, 743 | 80.129 7% | 6,100 | 0.0905 % | 60,000 | 通过 |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01,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5915%;反对 5,4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58%;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798%;反对 5,4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297%;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昌红转 债”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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