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昌红科技2026-09-29 00:00

摘要

1昌红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总表决同意比例达97.59%,但中小股东反对比例高达80.13%。
3本次下修转股价旨在促进可转债转股,缓解偿债压力,属公司主动管理债务行为。
4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决议情形。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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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园研

发楼四楼会议室。

  •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焕昌先生。
  •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224,671,3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8,40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270,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7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6,803,7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3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270,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77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 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 董事会 提议向 下修正 “昌红 转债” 转股价 格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219,20 1,51897.591 5%5,403, 7432.4058 %6,1000.0027 %60,0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33, 90019.779 8%5,403, 74380.129 7%6,1000.0905 %60,000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01,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5915%;反对 5,4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58%;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798%;反对 5,4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297%;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昌红转 债”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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