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佛塑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8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唐强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
核体系,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
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并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
层及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各方利益
的一致,持续推动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志超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志超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或其
他原因需调整的权益份额调整到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授予数量;
-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
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回购等事宜;
-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激励计划等;
-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
件;
-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 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志超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23-2025 年聘期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志超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须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董事会同意将在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择期召开
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有关择期召开股东会的相关
事宜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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