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通过邮件、 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陈玮钰女士、阎磊先 生、梁华权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 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 件;
-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
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6)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
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 (9)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11)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
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 (12)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
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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