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蓝丰生化2026-09-29 00:00

摘要

1蓝丰生化于2026年9月28日与控股股东郑旭控制的安徽兮茗、旭合资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13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同时终止2023年度原认购协议。
3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批准。
4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限售期36个月。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6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等相 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2023 年度 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及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与安 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公司与安徽兮茗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兮茗”)、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合资本”)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 购协议”)。

郑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96,058,555 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25.58%,郑旭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为安徽兮茗的控股股东,郑旭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徽 兮茗、旭合资本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安徽兮茗、旭合资本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及

签署前述终止协议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董事郑旭先生、

李质磊先生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2023 年度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及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建业路 1 号 6 楼 608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旭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DPPWJR9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名称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建业路 1 号 6 楼 606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旭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94F6YL3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兮茗、旭合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兮茗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旭合

资本自 2022 年开始实际经营。安徽兮茗、旭合资本均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业务。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郑旭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旭合资本为安徽兮 茗的控股股东,郑旭先生为旭合资本、安徽兮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徽兮茗、旭合资本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安徽兮茗、旭合资本不存在失信被执

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终止协议涉及的交易标的情况参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112,678,193 股

(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终止协议涉及定价及原则情况参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安徽兮茗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与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甲方(发行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对象):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二)主要条款

  •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除原协

议中保密义务之外,其他条款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原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

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 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配合办理相关审批、

信息披露事宜。

  • 4、本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5、本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

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 6、本终止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四份用作申报材料,各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安徽兮茗、旭合资本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司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甲方(发行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对象):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

签署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二)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

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股本总数的 30%,募集资金总额 (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认购数量的确定方式为:认购金 额/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在本次发行完成证 监会注册后,乙方结合上述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本次股票发行数 量协商确定两者具体认购的股数数量。

(三)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甲方发行的股票。
  • 2、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 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3、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 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 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4、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于收 到甲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确定的具体缴款 日期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四)违约责任

  •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

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会通过,或未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不构成甲方违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本协议及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 3、本协议经乙方内部决策通过;
  • 4、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终止协议及认购协议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

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 经营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终止协议及认购协议生效及公司本次发行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 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 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安徽兮茗、旭合资本不存在关联交易

情况。 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 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 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九、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安徽

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 3、《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 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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