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慧智微2026-09-29 00:00

摘要

1慧智微完成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20,485,922股,发行价13.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2.74亿元,净额约2.68亿元。
2新增股份已登记并设6个月限售期。
3发行对象包括诺德基金、上海益芯宸等4名投资者,其中上海益芯宸获配约2.24亿元。
4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93,382,470股,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7.96%,控制权未变更。
5募资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本结构。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5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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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 1、发行股票数量:20,485,922 股
  • 2、发行股票价格:13.39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4,306,495.58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7,967,330.47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慧智微”或“发行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20,485,922 股已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0,485,922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仍为李阳、郭耀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 全部事宜。该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日止。

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文号 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

于受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 证科审(再融资)〔2026〕183 号)。

  • 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

  •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74 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485,922 股,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未超 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 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 年 7 月 9 日),发行底价为 11.8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13.3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306,495.5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6,339,165.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967,330.4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 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4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 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34,01419,201,447.466 个月
2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6,730,169224,016,962.916 个月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34,93527,247,779.656 个月
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8043,840,305.566 个月
合计20,485,922274,306,495.58-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8、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广州慧

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6 年 9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7-36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止,参与本次发行 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74,306,495.58 元。

2026 年 9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7-35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止,发行人实际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85,92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74,306,495.58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339,165.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发行人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967,330.47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0,485,922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47,481,408.47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20,485,922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慧智微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注册程序。

慧智微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 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 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 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向上 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

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 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4 名,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34,01419,201,447.466 个月
2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6,730,169224,016,962.916 个月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34,93527,247,779.656 个月
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8043,840,305.566 个月
合计20,485,922274,306,495.58-

(二)发行对象情况

  •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1,434,014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2、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老芦公路 536 号(集中 登记地)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 181 号 S 楼
注册资本:54,15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益先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HUY1P6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 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 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730,169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9 楼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9 楼
注册资本:13,272.422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2,034,935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9 层 02 单元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 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286,804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关联方直接或 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公告出 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 严格按照《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李阳境内自然人7.80%36,431,20036,431,200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注国有法人5.00%23,342,117-
郭耀辉境内自然人4.41%20,579,88020,579,880
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3.38%15,802,00015,802,000
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3.05%14,230,00014,230,000
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其他2.85%13,320,00013,320,00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业(有限合伙)
赵吉境内自然人2.82%13,160,000-
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78%12,963,08412,963,084
广东粤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2.31%10,784,740-
Smartermicro Star Hong Kong Limited境外法人1.85%8,613,766-
合计36.25%169,226,787113,326,164

注: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342,117 股,占公司不考虑员工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 466,843,548 股的 4.99999%,因保留 两位小数上表列示为 5.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员工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 准):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李阳境内自然人7.48%36,431,20036,431,200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9%23,342,117-
郭耀辉境内自然人4.22%20,579,88020,579,880
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3.43%16,730,16916,730,169
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3.24%15,802,00015,802,000
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92%14,230,00014,230,000
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73%13,320,00013,320,000
赵吉境内自然人2.70%13,160,000-
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66%12,963,08412,963,084
广东粤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2.21%10,784,74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合计36.39%177,343,190130,056,333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由 466,843,548 股变更为 472,896,548 股,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28.91%增加至 29.17%,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72,896,548 股增加至 493,382,470 股,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29.17%被动稀释至 27.96%,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 量(股)变动前持股 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 (股)变动后持股 比例(%)
李阳38,081,2008.0538,081,2007.72
郭耀辉21,455,8804.5421,455,8804.35
奕江涛7,747,3881.647,747,3881.57
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5,802,0003.3415,802,0003.20
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3,320,0002.8213,320,0002.70
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371,3880.502,371,3880.48
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4,230,0003.0114,230,0002.88
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5,349,7241.135,349,7241.08
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2,963,0842.7412,963,0842.63
Zhi Cheng Micro Hong Kong Limited2,448,0000.522,448,0000.50
王国样4,187,3880.894,187,3880.85
合计137,956,05229.17137,956,05227.96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0,485,92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145,629,05230.8020,485,922166,114,97433.67
无限售条件 股份327,267,49669.20-327,267,49666.33
总股本472,896,548100.0020,485,922493,382,470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 李阳和郭耀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0,485,92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仍为李阳和郭耀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有所增加,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资本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 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 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 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28 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保荐代表人:彭海娇、张辉 项目协办人:陈展培 项目组其他人员:廖锴、刘冰恋、吴语嫣、王紫琦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24 层及 27-31 层

负责人:张学兵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律师:张启祥、田维怡、蔡金会

(三)审计机构: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3 房-1 负责人:龚勇 联系电话:020-86210306 传真:020-86210306 经办会计师:黄键仁、麦海麟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杨克晶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卢玲玉、谢锦玲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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