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摘要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卓易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 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进行 了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制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询了员工 意见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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