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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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对 象范围及人数 | 预计参与对象范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预计参与人数:66<br><br> |
|---|---|
| 董事、高管参与认购情况 | 是否有董事、高管参与认购 是 □否 董高参与认购人数:4,认购份额占比:2.98%<br><br> |
|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 规模 | 员工薪酬、自筹资金:10,130.7311 万元<br><br> |
|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及 预计规模 | 公司回购股票:218.0997 万股<br><br>□二级市场购买:_____________<br>□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__________<br>□股东自愿赠与:_____________<br> |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 | 46.45 元/股 确定方式: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br><br> |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 存续期: 60 个月<br><br> |
| 员工持股计划是否设置业 绩考核指标 | 是 □否 |
| 预留份额占比 | 无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
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 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
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 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参加对象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30.7311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0,130.7311 万份。初 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6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认购权益份额对 应股数(万股) | 占本持股计划授 出权益数量的比 例 | 占本持股计划公 告日股本总额比 例 |
|---|---|---|---|---|
| 王娟 | 董事 | 6.5 | 2.98% | 0.05% |
| 汪涛 | 董事 | |||
| 钱媛媛 | 董事 | |||
| 黄吉丽 | 高级管理人员 |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2 人) | 211.5997 | 97.02% | 1.75% | |
| 合计 | 218.0997 | 100.00% | 1.80% |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参加对象中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 亲属。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认购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卓易信息A股普通股
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认购价格及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46.45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
41.48元/股;
-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
46.45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 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四)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18.0997万股,约占本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114.2237万股的1.8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 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2期归属,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 分批次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归属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 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 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6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归属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 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A | 业绩考核目标 B |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1.3 亿元<br>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利润增长不低于 1 亿元<br> |
| 第二个 归属期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和 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和 2027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3.58 亿元<br>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和 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和 2027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3 亿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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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 票权益方可按比例归属。若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相应等级业 绩考核目标,对应不能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归属期,在第二个归 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相应等级考核目标时归属。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归属期 时业绩仍未达成对应等级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未达成相应等级业绩考核目标时不 得归属的权益均不得归属,不得归属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 由公司按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并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 人。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
| 绩效考核结果 | S | A | B | C | D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权益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因个人 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 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 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 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 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 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 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 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 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 有人自行承担。
(三)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 4、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
账户;
-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
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 8、授权管理委员会或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 9、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专业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如有);
- 10、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 11、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 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五)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 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 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1、会议的时间、地点;
- 2、会议的召开方式;
-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持有人随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 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 1、2 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的通讯工具召开,只要参加 会议的所有持有人能够听到并彼此交流,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 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六)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 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 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需 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签字确认后 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七)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 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八)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 开持有人会议。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 2、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 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
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归属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 分红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及归属安排。
- 3、在锁定期/归属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
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管理委员会根
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锁定期满及归属安排和业绩考核达成后在依法扣除相 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 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本 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 4、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归属安排
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归属安排和业绩考核情况陆续变现本员工持 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归属安排和业绩考核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 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 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 5、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
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 6、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九、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 1、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
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 2、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持有人的权利
-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持有人的义务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 2、依照其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风险;
- 4、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
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除本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 6、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 7、按名下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归属条件、股票
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
- 8、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 9、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 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或经管理委
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不得用于担保、偿 还债务等。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 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 2、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归属部分不作处理;
未归属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 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对应的 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 ①持有人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 ②持有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持有
人仍留在该子公司任职的;
- ③持有人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
等行为的;
- ④持有人因工受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 ⑤持有人因执行职务外而身故的,公司返还持有人的资金由其指定的财产继
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归属部分不作处理(下 述第⑦条情形除外);未归属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 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 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 ①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离职的;
- ②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 ③持有人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的;
- ④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的(包括被公司辞退、除名等);
- ⑤持有人非因工受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 ⑥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公司返还持有人的资金由其指定的财产继
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⑦经管理委员会认定,持有人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
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 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同时,持有人应将其因行使权益所得 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归属部分不作处理; 未归属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或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 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 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 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 ①持有人退休而离职的(退休返聘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
前的程序进行);
- ②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 ③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返还持有人的资金或其持有的权益由其指定
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5、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的,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置:
- ①若出现升职或平级调动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
- ②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委员会对已归属部分不作处理。未归属的部分,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获授的份额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管理委员会有权取 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管理委员会可 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 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 6、持有人归属权益后离职的,应当在 2 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相关工作;若持有人归属权益后离职,并在离职后的 2 年内从事与公司业务 相同或类似的相关工作,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将其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得全部收 益返还给公司,若持有人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 7、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
或份额权益的归属条件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 1、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
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不限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征求员工意 见。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 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五)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员工持股 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六)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七)公司应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及时 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 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仍按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持有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 案时将回避表决。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 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独立,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 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六)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6 年 10 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共 218.0997 万股。以 2026 年 9 月 28 日收盘数据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7,797.06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月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 2026 年至 2028 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总费用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
| 7,797.06 | 974.63 | 5,198.04 | 1,624.39 |
注:1、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 摊销对存续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 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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