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新锐股份2026-09-29 00:00

摘要

1新锐股份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本次发行价格47.83元/股,发行数量25,920,873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2.40亿元,净额约12.32亿元。
3获配对象共11名,包括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诺德基金、财通基金等知名机构,限售期6个月。
4发行价较底价溢价8.09%,未导致控制权变更。
5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本实力。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证券代码:68825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吴何洪 饶翔 刘国柱

袁艾 张忠健 叶秀进

何艳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何艳 叶秀进 吴何洪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昌斌 XINER WU 陈龙腾

殷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 市公司、新锐股份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股东会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发行方案》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章程》指《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 股指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释 义 ...........................................................................................................................2 目 录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11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20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1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0

一、备查文件.......................................................................................................30 二、备查方式.......................................................................................................3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reate Tools Ltd
股票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代码688257.SH
股票简称新锐股份
法定代表人吴何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7867054XF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526.3279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25 日
上市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西路 6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西路 6 号
互联网网址www.shareate.com
电子邮箱dongmi@shareate.com
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 基复合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 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 金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6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 2026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 2026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2026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6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交所出具《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向本次 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6]210Z0017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 16:00 止,广发 证券指定的投资者认购资金的缴款专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 币 1,239,795,355.59 元。

2026 年 9 月 23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款项扣 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1,234,096,378.81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 账户。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6]210Z0016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已 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920,8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239,795,355.59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681,724.54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232,113,631.0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5,920,873.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1,206,192,758.05 元。

(四)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发行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9 月 1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44.25 元/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 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47.83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09%。

(四)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979.54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979.54 万元(含本数),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8,017,975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23,979.54 万元 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44.25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25,920,873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28,017,975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272,214299,999,995.626
2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36,107149,999,997.816
3钟革1,045,36949,999,999.276
4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52,66535,999,966.956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93,49780,999,961.516
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2,66535,999,966.95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75,956237,999,975.486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82,64646,999,958.186
9王利军1,045,36949,999,999.276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3,55447,999,987.82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60,831203,795,546.736
合计25,920,8731,239,795,355.59-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9,795,355.59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7,681,724.5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2,113,631.05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上限 123,979.54 万元。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交所首次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 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01 名。前述 101 名投资 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 16 名投资者、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

的 14 名股东(剔除了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符合《实 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1 家、证券公司 27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3 家。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 式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在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首次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6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00 前,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0 名新增投 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 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上述过程均经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新 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蒋海东
3UBS AG
4王利军
5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卢春霖
7陈学赓
8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上海伊洛私募基⾦管理有限公司
10杨丽蓉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 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的有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 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 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上述 15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及时、足 额缴纳保证 金是否有 效报价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2610,000.00不适用是
2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盈 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5.003,600.00是是
3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 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3.6415,000.00是是
4王利军48.005,000.00是是
5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003,600.00是是
6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3.6430,000.00是是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9.018,100.00是是<br><br>
46.0810,200.00
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8.413,600.00不适用是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r><br>49.023,600.00是是
47.884,800.00
46.216,300.00
10上海伊洛私募基⾦管理有限公司-君行 9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6.703,600.00是是
11杨丽蓉45.113,600.00是是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137,100.00不适用是
50.3317,700.00
47.8330,800.00
1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024,700.00是是
14<br><br>钟革53.473,600.00是是
52.555,000.00
47.558,000.00
15<br><br>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1310,000.00不适用是
51.3913,300.00
48.0223,8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7.83 元/股,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 25,920,8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239,795,355.59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272,214299,999,995.626
2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36,107149,999,997.816
3钟革1,045,36949,999,999.276
4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52,66535,999,966.956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93,49780,999,961.516
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2,66535,999,966.95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75,956237,999,975.486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82,64646,999,958.186
9王利军1,045,36949,999,999.276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3,55447,999,987.82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60,831203,795,546.736
合计25,920,8731,239,795,355.59-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 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上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1,5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基金小镇 19 栋 3 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H9Q80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272,214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2、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 广场 1 幢 6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7T93P5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 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136,107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3、钟革

姓名钟革
身份证号210102************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
获配数量1,045,369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4、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华晓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塘路南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Y6QXN1W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752,665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1,693,497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272.422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9 楼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752,665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975,956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2,892.58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82,646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9、王利军

姓名王利军
身份证号32022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获配数量1,045,369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 金大厦 A 座 50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1,003,554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260,831 股
股份限售期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 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 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钟革、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利军 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 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 社保基金等产品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前述获配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 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 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 品等参与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 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 新锐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 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 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 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A 类专业投资者是
2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 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A 类专业投资者是
3钟革C5 类普通投资者是
4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3 类普通投资者是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9王利军A 类专业投资者是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专业投资者是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 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 出资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 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保荐代表人:蒋文凯、陈颖超

项目协办人:张东园(已离职)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许成宝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电话:025-86633108

传真:025-83329335

经办律师:杨学良、张凤婷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刘维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传文、支一琦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刘维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传文、支一琦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br><br>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br><br>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股)<br><br>
1吴何洪89,878,54425.30%A 股流通股-
2袁艾11,908,9603.35%A 股流通股-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 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762.25%A 股流通股-
4张俊杰5,124,1021.44%A 股流通股-
5谭文生4,243,8071.19%A 股流通股-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 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16,1001.13%A 股流通股-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益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782,0861.06%A 股流通股-
8王宇峰3,723,4441.05%A 股流通股-
9苏州工业园区新宏众富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3,426,3630.96%A 股流通股-
10刘勇3,333,0080.94%A 股流通股-
合计137,436,49038.6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 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 号<br><br>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br><br>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br><br>
1吴何洪89,878,54423.58%A 股流通股-
2袁艾11,908,9603.12%A 股流通股-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 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r><br>8,000,0762.10%A 股流通股-
序 号<br><br>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br><br>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br><br>
4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272,2141.65%限售流通 A 股<br><br>6,272,214
5张俊杰5,124,1021.34%A 股流通股-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75,9561.31%限售流通 A 股<br><br>4,975,95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60,8311.12%限售流通 A 股<br><br>4,260,831
8谭文生4,243,8071.11%A 股流通股-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 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br><br>4,016,1001.05%A 股流通股-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益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r><br>3,782,0860.99%A 股流通股-
合计142,462,67637.37%-15,509,001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5,920,873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何洪。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 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 大影响。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 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 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 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 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方 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 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 的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 35 名,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办理股份登记、 新增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东园(已离职)

保荐代表人:

蒋文凯 陈颖超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许成宝

经办律师:

杨学良 张凤婷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王传文

支一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王传文

支一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 号);

  •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4、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西路 6 号

电话:0512-62851663

传真:0512-62851805

联系人:袁艾

查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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