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晶科能源2026-09-29 00:00

摘要

1晶科能源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
2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待准备工作完成后另行召集。
4本次股权激励旨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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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晶 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仙德先生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

生、李仙华先生、曹海云先生、刘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仙德先生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

生、李仙华先生、曹海云先生、刘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

  •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程序性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次 激励计划;

  •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

生、李仙华先生、曹海云先生、刘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工作安排,为了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拟暂不召开 2026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待其他事项及相关工作准备完成后,将另行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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