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扬芯片2026-09-29 00:00

摘要

1利扬芯片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名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修订稿议案。
2包括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科技创新领域说明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六项内容。
3独立董事认为调整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相关修订方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郭群女士主持,并已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 明,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 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 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群、刘子玉、徐建明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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