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6-05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 6 月 9 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苏大维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 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 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以下简称“和德商学荟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关 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 让协议》”),陈林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1,91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4.59%)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虞樟星先生拟将其持有 的公司 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 德商学荟基金;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合计 12,98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4%),转让价格参 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41.84 元/股,股份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543,286,040.32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等相关公告。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 5%以上股东 虞樟星先生与和德商学荟基金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 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受让方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受让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函》,和德商学荟基金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愿 将本次协议转让受让股份的锁定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18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协议转 让受让方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 13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12,98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陈林森 | 47,659,390 | 18.35% | 35,744,542 | 13.77% |
| 虞樟星 | 13,963,404 | 5.38% | 12,893,404 | 4.97% |
| 和德商学荟基金 | 0 | 0.00% | 12,984,848 | 5.00% |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款项共分三期支 付,目前受让方已分别支付第一期、第二期股份转让款至转让方,后续支付安排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执行。
三、其他说明
-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方承诺的情况。
-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4、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受让方和德商学荟基金承诺:本公司及
所代表的和德商学荟基金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 户登记为准)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标 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上 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及和德商学荟基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标的股份进行管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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