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摘要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让方胜恒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3,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胜恒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相关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的通知,其与胜恒投资的股份转让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数量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票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票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过户登记日期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前持股数量(股)
过户前持股比例(%)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过户后持股数量(股)
过户后持股比例(%)
季云松
2026/06/02
3,162,928
4.1617
600,000
0.7895
2,562,928
3.3723
胡岚
2026/06/02
3,021,403
3.9755
650,000
0.8553
2,371,403
3.1203
周成
2026/06/02
2,985,199
3.9279
750,000
0.9868
2,235,199
2.9411
李宜斌
2026/06/02
2,906,208
3.8240
700,000
0.9211
2,206,208
2.9029
詹道教
2026/06/02
2,386,184
3.1397
700,000
0.9211
1,686,184
2.2187
赵寅
2026/06/02
2,349,980
3.0921
400,000
0.5263
1,949,980
2.5658
胜恒投资
2026/06/02
0
0.0000
3,800,000
5.0000
3,800,000
5.0000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受让方胜恒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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