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概伦电子2026-06-04 00:00

摘要

1概伦电子于2026年6月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涉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上交所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3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2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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