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ST嘉澳2026-06-04 00:00

摘要

1ST嘉澳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3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
4相关草案及考核办法已于5月30日披露,本次会议为履行法定审议程序。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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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6月16日·桐乡

目 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6年6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6月16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3时30分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沈健先生

一、宣读大会规则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

五、股东、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记名投票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现场与会股东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会暂时休会,待线上网络投票关闭后会议结束。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须知。

1、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请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2、会议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3、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4、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分钟内向会议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之后,即席或者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5、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或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机密等方面的问题的,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6、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参会者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对于下列人员,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其退场:一、无资格出席会议者;二、阻挠或者妨碍会议秩序者;三、强行发言或者扰乱他人发言者;四、以其他方式扰乱会场秩序;五、携带危险物或者动物者。前款所列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主持人可令工作人员强制其退场。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给予协助。

8、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两名股东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团队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

购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9)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2)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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