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万朗磁塑2026-06-04 00:00

摘要

1万朗磁塑于2026年6月3日向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202.10万份,行权价格36.22元/股。
2因1人放弃,激励对象由37人调整为36人,总量不变。
3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5%、70%、105%,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
4预计总摊销费用6086.61万元,其中2026年摊销1951.10万元。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6月3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02.1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36.22元/股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3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36.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202.1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5、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首次授予事项均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相关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和薪酬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textcircled{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textcircled{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textcircled{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textcircled{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textcircled{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textcircled{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textcircled{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textcircled{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textcircled{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textcircled{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textcircled{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10万股,授予价格为36.22元/股。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3日

2、授予数量:202.10万份

3、授予人数:36人

4、授予价格:36.22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万和国

董事长

10.00

3.97%

0.12%

2

陈雨海

董事、总经理

10.00

3.97%

0.12%

3

沈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97%

0.12%

4

张芳芳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97%

0.12%

5

时金敏

副总经理

10.00

3.97%

0.12%

6

邵燕妮

副总经理

10.00

3.97%

0.12%

7

许进

副总经理

5.00

1.98%

0.06%

8

刘跃玲

副总经理

5.00

1.98%

0.06%

9

张小梅

董事会秘书

5.00

1.98%

0.06%

10

丁芳

财务总监

5.00

1.98%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6人)

122.10

48.43%

1.43%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36人)

202.10

80.17%

2.36%

预留部分

50.00

19.83%

0.58%

合计

252.10

100%

2.95%

注: $ \textcircled{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textcircled{2}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textcircled{3}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以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5%;以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

2、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评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才可按照相应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 $ \times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能按照个人行权比例行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3日,并同意以人民币36.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202.10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授予当日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3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202.10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的股票期权总摊销费用为6,086.61万元,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202.10

6,086.61

1,951.10

2,725.21

1,092.20

318.10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万朗磁塑已就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万朗磁塑已就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及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二)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万朗磁塑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等事项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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