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狮头股份2026-09-25 00:00

摘要

1狮头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更新报告期至2026年6月30日。
2标的公司利珀科技2024年至2026H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14.63万元、4025.71万元和953.83万元,盈利能力较强。
3交易已获上交所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尚需证监会注册。
4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重大诉讼及行政处罚,拥有113项专利、48项软著。
5本次交易将注入机器视觉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组上市。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 号B座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Floor,BlockB,309HanzhongmenStreet,Nanjing210036,China 电话/Tel:+862589660900 传真/Fax:+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6 年9 月

目 录

第一节 正 文 ..................................................... 5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5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5 三、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7 四、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8 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10 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10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14 八、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17 九、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17 十、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18 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18 十二、 结论意见................................................................................................ 19

第二节 签署页 .................................................... 21 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22 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30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32 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35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致: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狮头股 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法律事宜出具了《关于狮 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关于狮头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关于狮 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关 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补充法律意见书(八)》《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合称“原补充法律意见书”)

鉴于本次交易的报告期更新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7954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已对上市公司进 行了加期备考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7955 号,以下 简称“《备考审阅报告》”),且本次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相关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使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能够反 映上市公司自《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以来的变化及相关事宜 的最新情况,本所律师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释义与《法律意见书》、 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以及《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

第一节 正 文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 方案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以及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方案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各 方的主体资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 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各方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情况主要更 新如下: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 账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 100 名明细数据表》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狮头股份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1,412,70026.70%
2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25,857,30011.24%
3魏文浩10,245,5024.45%
4李南方6,586,4012.86%
5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652,2042.02%
6高盛国际-自有资金2,515,3121.09%
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1,107,0730.48%
8顾静怡1,096,9000.48%
9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1,018,2590.44%
10深圳市华厦岭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43%
合计115,491,65150.21%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狮头股份仍是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仍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非自然人股东)

(8)醴陵众微

根据醴陵众微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进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醴陵众微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M54FD44
企业住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路 1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出资额5942.53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
登记机关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醴陵众微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 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的权益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456.897575.00%有限合伙人
2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91.379515.00%有限合伙人
3深圳市大潮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97.12655.00%有限合伙人
4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97.12655.00%普通合伙人
-合计5,942.5300100.00%-

根据醴陵众微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网站进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已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X5549, 其管理人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23737。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各 方的主体资格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法律意见书》以及 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新增取 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如下:

  • 2026 年 7 月 24 日,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 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 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 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 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

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进行了审 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 准和授权如下:

  •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如需)。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尚需取 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以外,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 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 实质条件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3,314.63 万元、4,025.71 万元和 953.83 万元,盈利能力较强。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将优质的机器视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在机器 视觉领域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增长,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 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将进 一步增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计将有效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利珀科技 97.4399%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通 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本次交易 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 示。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利珀科技 97.4399%股份。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 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 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利珀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 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切入到机器视觉领 域,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 实质条件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 的主要协议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以及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六)利珀科技的主要财产

  1. 知识产权

(1)授权专利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 询系统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113 项授权专利,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2)注册商标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 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22 项注册商标,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网站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8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2.不动产权

根据《审计报告》及利珀科技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 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拥有不动产权。

3.租赁房产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以及利珀科技出具的 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对外承 租 9 项房产,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七)利珀科技的税务情况

  1. 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 率情况如下:

序号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
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4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 25%

2.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利珀科技提供的税收优惠文件,报告期内,利珀科技及 其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 (1)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利珀

科技及安徽利珀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 2022 年 12 月以及 2025 年 12 月联 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3003780、GR202533008119), 利珀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均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3)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杭州驰珀、深圳利珀、苏州 利珀、重庆利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减按 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纳税情况

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 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 心出具的《苏州市企业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安徽省公共信 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 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及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报告期内,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税收 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利珀科技的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的负债主要由合同负债、短期借款、应付 账款和应付票据等构成。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183.3630.08%
应付票据3,423.158.45%
应付账款10,379.7825.63%
合同负债9,392.4823.19%
项目金额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810.742.00%
应交税费184.810.46%
其他应付款178.150.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1.670.67%
其他流动负债1,751.594.32%
流动负债合计38,575.7395.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002.47%
租赁负债461.351.14%
预计负债398.880.98%
递延收益63.25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923.484.75%
负债合计40,499.21100.00%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负债总额为 40,499.21 万元,其中流动负 债为 38,575.7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5.25%,为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流动负债 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占流动 负债总额的 93.81%。

(九)利珀科技的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存在权利限制资产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受限资产具体内容受限资产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保证金、冻结(注)2,091.73

注:根据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2025)浙 0112 民初 7466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5)浙 0112 民初 7467 号《民事裁定书》,标的公司共计 236.87 万元银行存款被杭 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冻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该案件已结束,相关银行存款冻 结已经解除。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 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资产,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十)利珀科技的对外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利珀科技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起诉状等诉讼资料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法院公告 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信用 中国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珀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正在 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1. 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 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 心出具的《苏州市企业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安徽省公共信 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 明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进行网络核查,报 告期内,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情况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 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主要更新如 下:

(一)关联交易

  1. 利珀科技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并经利珀科技确认,报告期内,利珀科 技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33,895.983,763,823.043,822,579.59
  •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存在利珀科技及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方担保金额(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8,500,000.002025/10/282026/10/22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9,900,000.002025/12/52026/11/5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9,500,000.002026/3/32027/3/2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00,000.002026/3/242027/3/16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4,900,000.002026/5/192027/5/17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9,800,000.002026/6/52027/6/5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9,900,000.002026/6/82027/6/8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9,800,000.002026/6/222027/6/16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9,500,000.002025/7/232026/7/12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0,000,000.002025/9/242028/5/25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0,000,000.002025/10/312026/10/31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19,850,000.002025/12/262026/12/25否
利珀科技王旭龙琦20,000,000.002025/11/262030/11/26否

(3)关联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 舍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具有商业合理性,具体如下:

  • ①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出租方 名称租赁资 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增加的租赁 负债本金金 额确认的利 息支出
朱琦房屋1.68---
②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出租方 名称租赁资产 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增加的租赁 负债本金金 额确认的利 息支出
朱琦房屋3.36---
③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出租方 名称租赁资产 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增加的租赁 负债本金金 额确认的利 息支出
朱琦房屋3.36---

(4)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6.6.302025.12.312024.12.31
账面余 额坏账准 备账面余 额坏账准 备账面余 额坏账准 备
预付款项朱琦1.40-1.40-1.40-
小计1.40-1.40-1.40-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备考审阅报告》和《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11.3311.3319.0019.00
占营业收入比例0.05%0.03%0.04%0.0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308.3024.9424.94
占营业成本比例0.05%0.03%0.08%0.05%
关联方租赁(承租)148.84150.52210.81214.17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不会新增出售商品/ 提供劳务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销售占比和关联采购占比均将 因合并范围扩大而被动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少量关联方租赁 (上市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交易,新增的交易是因为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过程 中所产生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涉 及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变化。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 置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披露的 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情况未发生变化。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 信息披露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主要如 下:

  • 2026 年 8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就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 2026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26 年 8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 2026 年 8 月 22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的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加期审计和加 期备考审阅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持 续履行其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十、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证 券服务机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和原补 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关于本次交易

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和原补 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方

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再融资办法》《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第 1-2 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外,本

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再

融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条件。

  • 5.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交易各方有效签署,协议的 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从各自约定的生 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全部生效。

  • 6.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资产不

存在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关联交易审批

程序;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8.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员工安置。
  • 9.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履

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或其他安排;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持续履行其法定的信息披露 和报告义务。

  • 10.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以下无正文)

第二节 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一)》的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潘明祥 经办律师:于 炜

陈慧宇

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1一种锂电池极 片毛刺视觉检 测装置ZL2024211 53656.2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4. 05.242025. 05.3010 年原始 取得无
2硅棒搬运机ZL2024306 35236.7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4. 10.092025. 05.3015 年原始 取得无
3基于多线扫相 机的玻璃尺寸 测量方法、介 质及电子设备ZL2025102 45380.3利珀科技发明2025. 03.042025. 05.3020 年原始 取得无
4一种硅片崩边 缺陷视觉检测 装置、方法及 系统ZL2024111 17527.2利珀科技发明2024. 08.152025. 01.2420 年原始 取得无
5一种硅片搭边 视觉检测装置 及方法ZL2024109 03075.4利珀科技发明2024. 07.082024. 09.2720 年原始 取得无
6一种大口径光 学元件光热特 性检测装置及 方法ZL2024102 14598.8利珀科 技、浙江 大学发明2024. 02.272024. 09.1320 年原始 取得无
7一种 FPD 行业 显示面板寻边 检测装置ZL2023228 49591.7利珀科 技、杉金 光电(南 京)有限 公司实用 新型2023. 10.242024. 06.1410 年原始 取得无
8一种 FPD 行业 TFT-LCD 面板 cell 不良检测 系统ZL2023228 49592.1利珀科 技、杉金 光电(南 京)有限 公司实用 新型2023. 10.242024. 06.1410 年原始 取得无
9基于光纤光源 的膜材表面缺 陷检测系统及 方法ZL2023111 26103.8利珀科技发明2023. 09.042023. 11.1720 年原始 取得无
10化纤毛羽视觉 检测装置ZL2023305 40547.0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3. 08.232024. 02.2315 年原始 取得无
11一种偏光片双 工位上料系统ZL2023221 06190.2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3. 08.072024. 02.0210 年原始 取得无
12一种偏光片入 铝箔袋包装系 统ZL2023213 46698.3利珀科 技、杉金 光电(南 京)有限 公司实用 新型2023. 05.302023. 10.1010 年原始 取得无
13一种多波长光ZL2023101利珀科发明2023.2023.20原始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源检测光学元 件表面特性装 置及方法77455.X技、浙江 大学02.2809.29年取得
14一种用于检测 系统标定的熔 石英表面微纳 结构加工方法ZL2023100 74481.X利珀科 技、浙江 大学发明2023. 02.072023. 09.2920 年原始 取得无
15一种单晶硅棒 制备过程中硅 料液距检测方 法ZL2022112 04969.1利珀科技发明2022. 09.302023. 02.1720 年原始 取得无
16硅片堆叠检测 设备ZL2022303 27310.X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2. 05.312022. 10.2115 年原始 取得无
17晶硅电池片检 测设备(透射 式隐裂缺陷检 测)ZL2022303 27300.6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2. 05.312022. 10.2115 年原始 取得无
18一种晶硅电池 片透射式隐裂 缺陷检测系统ZL2022212 02774.9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2. 05.192022. 12.2710 年原始 取得无
19光伏晶硅原硅 片隐裂定位裂 片系统及方法ZL2022105 45671.0利珀科技发明2022. 05.192023. 11.1020 年原始 取得无
20检测设备(基 于人工智能的 RTP 偏贴后 AOI)ZL2022301 87206.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2. 04.062022. 08.0215 年原始 取得无
21检测设备(基 于人工智能的 RTP 洗净后 AOI)ZL2022301 87202.7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2. 04.062022. 08.0215 年原始 取得无
22一种光学薄膜 卷料裁切系统 及方法ZL2022103 26056.0利珀科技发明2022. 03.302024. 01.1220 年原始 取得无
23机器视觉深度 学习样本自动 生成方法、计 算机及存储介 质ZL2022102 79550.6利珀科技发明2022. 03.222022. 10.2120 年原始 取得无
24一种穹顶光源 装置及其使用 方法ZL2022101 09626.0利珀科技发明2022. 01.282024. 11.2220 年原始 取得无
25晶硅电池石墨 舟体光学检测 方法ZL2022101 06931.4利珀科技发明2022. 01.282022. 05.1320 年原始 取得无
26一种偏光膜缺ZL2022202利珀科技实用2022.2022.10原始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陷光学检测系 统38158.2新型01.2808.02年取得
27光伏晶硅电池 片花篮视觉检 测系统ZL2022201 99079.5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2. 01.252022. 10.2110 年原始 取得无
28检测设备(SE)ZL2022300 50756.2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2. 01.252022. 05.1015 年原始 取得无
29一种基于 FPD 行业偏光板贴 附不良的检出 装置ZL2021233 70701.9利珀科 技、杉金 光电(南 京)有限 公司实用 新型2021. 12.292022. 05.3110 年原始 取得无
30光伏晶硅电池 片 SE 工艺视 觉检测系统及 方法ZL2021113 50717.5利珀科技发明2021. 11.152024. 12.0320 年原始 取得无
31变速箱阀体视 觉检测系统及 方法ZL2021112 64183.4利珀科技发明2021. 10.282024. 09.2720 年原始 取得无
32检测设备(偏 光片缺陷检测 打标系统涂布 段)ZL2020305 21125.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1.1215 年原始 取得无
33打标设备(TIJ 打标)ZL2020305 19625.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3.1915 年原始 取得无
34打标设备 (DOD 打标)ZL2020305 19636.3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3.1915 年原始 取得无
35检测设备(偏 光片缺陷检测 及打标 SED 段)ZL2020305 21132.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1.1215 年原始 取得无
36检测设备(偏 光片缺陷检测 打标系统延伸 段)ZL2020305 21627.8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1.1215 年原始 取得无
37喷码设备(二 维码喷码)ZL2020305 19967.7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9.042021. 03.0515 年原始 取得无
38标定辅助装 置、标定系统 及标定方法ZL2020108 67204.0利珀科技发明2020. 08.262020. 11.1320 年原始 取得无
39机器视觉光学 检测系统及方 法ZL2020107 31302.1利珀科技发明2020. 07.272022. 08.0520 年原始 取得无
40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丝网印 刷段面板光ZL2020304 13741.9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7.272020. 12.0115 年原始 取得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款)
41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丝网印 刷段四面条光 款)ZL2020304 13296.6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7.272020. 11.2715 年原始 取得无
42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 PE 段 线扫隧道光 款)ZL2020304 13744.2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7.272020. 12.0115 年原始 取得无
43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线扫隐 裂与面阵碎片 款)ZL2020304 13286.2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7.272020. 12.0115 年原始 取得无
44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 PE 段 面阵灯箱光 款)ZL2020304 13298.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20. 07.272020. 11.2715 年原始 取得无
45机器视觉用背 光标定板及机 器视觉标定系 统ZL2020214 15803.0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0. 07.172021. 01.2910 年原始 取得无
46偏光膜整线打 标系统及方法ZL2020103 37720.2利珀科技发明2020. 04.262021. 01.1220 年原始 取得无
47一种高精度自 动化标定板和 标定方法ZL2020102 83489.3利珀科技发明2020. 04.132020. 07.1020 年原始 取得无
48一种可连续吸 附的太阳能电 池片分拣系统ZL2020101 99065.9利珀科技发明2020. 03.202022. 05.2720 年原始 取得无
49材料缺陷检测 投影光学系 统、卷材和片 材的缺陷检测 装置ZL2020203 03410.4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0. 03.122020. 10.2710 年原始 取得无
50一种用于太阳 能电池片检测 的光源装置ZL2020202 60222.8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0. 03.052020. 09.2210 年原始 取得无
51一种用于抛光 镜面材质太阳 能电池片检测 的光源装置ZL2020202 60223.2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20. 03.052020. 10.2710 年原始 取得无
52一种布匹疵点 检测装置及实 时检测方法ZL2019112 24208.0利珀科技发明2019. 12.042020. 04.1020 年原始 取得无
53工业相机ZL2019302 12630.9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9. 05.052019. 10.2515 年原始 取得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54剔除设备(循 环吸附)ZL2018303 71399.3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12019. 03.2615 年原始 取得无
55检测设备(轮 毂类别)ZL2018303 71398.9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12019. 05.0315 年原始 取得无
56检测设备(料 包漏投 2)ZL2018303 69775.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8. 12.2115 年原始 取得无
57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 PE 段 斛型光)ZL2018303 69773.6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8. 11.0215 年原始 取得无
58检测设备(料 包漏投 1)ZL2018303 70260.7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9. 01.0415 年原始 取得无
59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丝网印 刷)ZL2018303 70259.4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9. 02.1515 年原始 取得无
60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 PE 段 穹顶光款)ZL2018303 70607.8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8. 11.0615 年原始 取得无
61测量设备(轮 毂气门芯定 位)ZL2018303 70257.5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8. 12.2115 年原始 取得无
62检测设备(晶 硅电池 PE 段)ZL2018303 69760.9利珀科技外观 设计2018. 07.102018. 11.0615 年原始 取得无
63一种 PVDF 膜 的检测系统ZL2018210 78875.3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7.092019. 06.1810 年原始 取得无
64硅晶电池蓝膜 检测系统及其 图像采集装置ZL2018103 97603.8利珀科技发明2018. 04.282024. 05.1020 年原始 取得无
65一种导光板自 动检测装置ZL2018205 02507.0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4.102018. 11.0210 年继受 取得无
66一种导光板正 反面检测装置 及系统ZL2018205 01810.9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4.102018. 12.1410 年继受 取得无
67硅晶电池碎片 检测装置ZL2018204 74777.5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4.042019. 01.0410 年原始 取得无
68太阳能电池片 连续吸附系统ZL2018204 70634.7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4.042018. 11.0610 年原始 取得无
69一种轮毂类别 检测装置ZL2018202 95508.2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8. 03.032018. 09.1110 年原始 取得无
70一种EVA胶膜 检测系统ZL2016110 12206.1利珀科技发明2016. 11.172023. 11.0320 年原始 取得无
71一种太阳能背 板检测装置ZL2016212 34428.3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6. 11.172017. 05.1710 年原始 取得无
72一种EVA胶膜 检测装置ZL2016212 33779.2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6. 11.172017. 05.1710 年原始 取得无
73一种料包漏投 检测装置ZL2016212 34429.8利珀科技实用 新型2016. 11.172017. 05.1710 年原始 取得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74罐体倒罐检测 装置及检测方 法ZL2015102 34791.9利珀科技发明2015. 05.112018. 01.1620 年原始 取得是
75平面材料表面 缺陷检测装置ZL2014102 84229.2利珀科技发明2014. 06.242017. 09.1220 年原始 取得无
76磁性材料分拣 机ZL2014100 61396.0利珀科技发明2014. 02.242016. 01.2720 年原始 取得是
77空心胶囊缺陷 自动评选及剔 除装置ZL2013103 55448.0利珀科技发明2013. 08.152015. 07.0820 年原始 取得是
78自动翻片机ZL2022233 99400.3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12.152023. 06.0610 年原始 取得无
79一种偏光片气 浮输送装置ZL2022233 33215.4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12.132023. 03.1010 年原始 取得无
80一种组合式入 料机ZL2022216 56309.2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06.292022. 12.1610 年原始 取得无
81一种自动收片 机ZL2022213 28344.1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05.272022. 10.2110 年原始 取得无
82一种适用于片 状物料的连续 上料装置ZL2022210 57976.9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04.292022. 08.2310 年原始 取得无
83一种适用于片 状物料的连续 收料装置ZL2022210 57882.1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2. 04.282022. 08.2310 年原始 取得无
84一种用于偏光 膜检测的自动 直交机构ZL2021233 61552.X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1. 12.272022. 07.1910 年原始 取得无
85一种利用真空 上料输送的入 料机ZL2021233 61532.2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1. 12.272022. 09.2710 年原始 取得无
86一种基于多通 道的分选装置ZL2021227 92308.2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1. 11.122022. 06.1410 年原始 取得无
87一种片状物料 上料机构ZL2021219 62716.1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1. 08.192022. 11.1810 年原始 取得无
88一种连续上料 装置ZL2020210 42876.X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0. 06.082021. 02.2610 年原始 取得无
89一种双工位上 料机ZL2020206 12160.2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0. 04.202021. 02.2610 年原始 取得无
90片料分选机ZL2020301 60262.0安徽利珀外观 设计2020. 04.202020. 09.0815 年原始 取得无
91一种片状物料 的收料装置ZL2020206 12266.2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0. 04.202021. 01.1210 年原始 取得无
92一种片状物料 的输送装置ZL2020206 12302.5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20. 04.202021. 02.2610 年原始 取得无
93一种片状物料 的翻转装置ZL2019220 20669.8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11.202020. 09.0810 年原始 取得无
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94一种循环上料 装置ZL2019212 38674.X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4.0310 年原始 取得无
95一种片状物料 出料机构及片 状物料缺陷检 测装置ZL2019212 38633.0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4.2410 年原始 取得无
96一种片状物料 的上料检测装 置ZL2019212 38605.9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6.1610 年原始 取得无
97一种片状物料 的上料检测装 置ZL2019107 03251.9安徽利珀发明2019. 07.312024. 08.0220 年原始 取得无
98一种相机调整 装置ZL2019212 38861.8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3.3110 年原始 取得无
99偏光片分选机ZL2019304 13623.5安徽利珀外观 设计2019. 07.312020. 01.1015 年原始 取得无
100一种 AOI 检测 装置ZL2019212 38658.0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6.0210 年原始 取得无
101一种片状物料 自动上料装置ZL2019212 38660.8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4.2410 年原始 取得无
102一种真空传输 装置ZL2019212 38671.6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4.0310 年原始 取得无
103一种物料高度 检测装置ZL2019212 38716.X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7.312020. 04.2410 年原始 取得无
104一种缺陷检测 装置ZL2019201 54533.3安徽利珀实用 新型2019. 01.292019. 11.0810 年原始 取得无
105基于双目视觉 的石英玻璃坩 埚视觉检测系 统及检测方法ZL2024117 64668.3利珀科技发明2024. 12.042025. 11.1820 年原始 取得无
106一种机械臂操 纵下的大口径 球面光学元件 定心和定域方 法ZL2023107 61296.8浙江大 学、利珀 科技发明2023. 06.272025. 07.1120 年原始 取得无
107一种基于机械 臂的大口径平 面光学元件表 面缺陷扫描方 法ZL2023107 61160.7浙江大 学、利珀 科技发明2023. 06.272025. 09.1920 年原始 取得无
108一种偏光片整 叠分料机及分 料方法ZL2023107 12088.9利珀科技发明2023. 06.152025. 09.1620 年原始 取得无
109基于 SD-OCT 与双目视觉的 玻璃内部改性ZL2025115 47047.4利珀科 技、浙江 大学发明2025. 10.282026. 01.2020 年原始 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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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专利 类别申请 日公告 日权 利 期 限取得 方式他 项 权 利
定位方法
110一种冷轧钢在 线检测多向线 性照明装置及 其应用ZL2023101 77371.6利珀科 技、浙江 大学发明2023. 02.282026. 04.1720 年原始 取得无
111基于样本特征 分布图的机器 视觉深度学习 模型训练方 法、电子设备 及存储介质ZL2025105 41500.4杭州驰珀发明2025. 04.282026. 02.0620 年原始 取得无
112机器视觉深度 学习表面缺陷 样本的缺陷轮 廓生成方法、 电子设备及存 储介质ZL2025105 10408.1杭州驰珀发明2025. 04.232026. 02.0620 年原始 取得无
113一种单晶硅棒 直拉工艺硅料 绝对液距测量 方法ZL2023110 08434.1杭州驰珀发明2023. 08.112026. 01.0320 年继受 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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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序号注册号商标图形权利人专用权期限类别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73903567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7原始 取得无
273902442利珀科技2024.03.07-2034. 03.067原始 取得无
373902432利珀科技2024.06.28-2034. 06.277原始 取得无
473902126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7原始 取得无
573899462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7原始 取得无
673896285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42原始 取得无
773896240利珀科技2024.03.07-2034. 03.0642原始 取得无
873892589 A利珀科技2024.03.28-2034. 03.279原始 取得无
973889929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7原始 取得无
1073888719利珀科技2024.05.28-2034. 05.279原始 取得无
1173884387利珀科技2024.02.21-2034. 02.207原始 取得无
1273883511利珀科技2024.04.28-2034. 04.2742原始 取得无
1373881999 A利珀科技2024.03.28-2034. 03.279原始 取得无
1438447810利珀科技2020.02.21-2030. 02.209原始 取得无
1536966993利珀科技2019.12.07-2029. 12.0642原始 取得无
1636960564利珀科技2019.12.07-2029. 12.069原始 取得无
序号注册号商标图形权利人专用权期限类别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716761515利珀科技2016.11.21-2036. 11.2042原始 取得无
1816761441利珀科技2017.08.28-2027. 08.2737原始 取得无
1916761402利珀科技2016.07.14-2036. 07.1337原始 取得无
2016761264利珀科技2016.06.14-2036. 06.139原始 取得无
2116761185利珀科技2018.02.07-202<br><br>8.02.069原始 取得无
2282297219利珀科技2025.09.07-2035. 09.069原始 取得无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 号著作 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 方式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 限制许可 使用
1利珀 科技利珀卷材视觉 检测软件V3.72024SR2075824原始 取得2024.01.10无无
2利珀 科技利珀片材视觉 检测软件V3.02024SR2040433原始 取得2024.03.15无无
3利珀 科技硅晶电池 PE 段表面缺陷视 觉检测软件V2.02024SR2004844原始 取得2024.07.26无无
4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隐裂缺陷检测 软件V2.02024SR2010937原始 取得2024.08.20无无
5利珀 科技利珀石英舟检 测软件V1.02024SR1955694原始 取得2024.09.10无无
6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串焊机视觉定 位检测软件V1.02023SR1411818原始 取得2023.05.10无无
7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片 PL 检测软 件V1.02023SR0897290原始 取得2023.05.31无无
8利珀 科技利珀灵闪深度 学习平台软件V2.62023SR0887257原始 取得2023.06.01无无
9利珀 科技利珀通用晶硅 电池片缺陷检 测软件V1.02023SR0822585原始 取得2023.05.10无无
10浙江 大学, 利珀 科技平面球面光学 元件表面缺陷 检测软件V1.02023SR0524678原始 取得-无无
11利珀 科技利珀灵闪视觉 检测软件V3.02022SR0388165原始 取得2021.06.18无无
12利珀 科技利珀贴附机缺 陷检测软件V1.02022SR0368971原始 取得2021.05.10无无
13利珀 科技利珀汽车零部 件智能检测平 台软件V1.02021SR1757766原始 取得-无无
14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通用缺陷检测 软件V1.02021SR0348714原始 取得2020.12.30无无
15利珀 科技利珀平面材料 在线多工位高 精度缺陷检测 软件V1.02020SR0368319原始 取得2019.09.30无无
16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终品分选系统V1.02019SR0157692原始 取得2019.01.10无无
17利珀 科技利珀经编机布 面缺陷检测软 件V1.02019SR0157681原始 取得-无无
序 号著作 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 方式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 限制许可 使用
18利珀 科技利珀晶硅电池 隐裂缺陷检测 软件V1.02019SR0157686原始 取得2019.02.20无无
19利珀 科技利珀胶带宽度 检测系统软件V1.02019SR0098375原始 取得-无无
20利珀 科技利珀立体仓库 视觉盘点系统V1.02018SR973348原始 取得-无无
21利珀 科技利珀定位测量 系统V1.02018SR232987原始 取得-无无
22利珀 科技利珀硅晶电池 丝印表面缺陷 检测系统V1.02018SR232992原始 取得2017.09.11无无
23利珀 科技利珀平面材料 缺陷检测系统V1.02018SR199107原始 取得2016.12.17无无
24利珀 科技利珀砂芯缺陷 视觉检测软件V1.02017SR469869原始 取得2016.05.17无无
25利珀 科技利珀轮毂类别 视觉检测软件V1.02017SR435083原始 取得2016.12.17无无
26利珀 科技利珀料包漏投 视觉检测系统V1.02017SR034602原始 取得2016.04.10无无
27利珀 科技利珀硅晶电池 碎片视觉检测 软件V1.02016SR378196原始 取得2016.04.10无无
28利珀 科技硅晶电池 PE 段表面缺陷视 觉检测软件V1.02016SR203060原始 取得2016.05.17无无
29利珀 科技PVC 平面材料 表面缺陷视觉 检测软件V1.02016SR200566原始 取得2016.05.17无无
30利珀 科技罐体倒罐检测 软件V1.02015SR066623原始 取得2014.12.19无无
31利珀 科技服装辅料智能 检索系统V1.02015SR066194原始 取得2014.09.16无无
32利珀 科技金属盖表面缺 陷智能检测软 件V1.02015SR066196原始 取得2015.01.20无无
33利珀 科技利珀空心胶囊 缺陷自动评检 机控制系统V1.02013SR087317原始 取得-无无
34利珀 科技利珀空心胶囊 缺陷智能检测 软件V1.02013SR064683原始 取得-无无
35杭州 驰珀灵闪深度学习 软件V2.82024SR0627896原始 取得2024.01.04无无
36杭州 驰珀灵闪视觉检测 软件V2.82024SR0617595原始 取得2024.02.19无无
37浙江 驰珀驰珀通用化视 觉检测软件V1.02021SR1071129原始 取得-无无
序 号著作 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 方式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 限制许可 使用
38安徽 利珀偏光膜打标自 动光学检测系 统V1.02023SR0602797原始 取得2023.01.09无无
39安徽 利珀偏光膜复合段 二维码喷印智 能控制系统V1.02023SR0574127原始 取得2023.01.05无无
40安徽 利珀平面材料表面 缺陷智能检测 系统V1.02021SR0558095原始 取得2020.12.31无无
41安徽 利珀利珀片材缺陷 检测系统软件V1.02020SR0072621原始 取得2019.10.25无无
42安徽 利珀利珀扩散膜缺 陷检测系统软 件V1.02020SR0066774原始 取得2019.11.10无无
43安徽 利珀金属板(箔) 材缺陷检测软 件V1.02019SR0143247原始 取得-无无
44安徽 利珀PET 基膜缺陷 检测软件V1.02019SR0048422原始 取得-无无
45安徽 利珀导光板 mark线 缺陷检测系统V1.02018SR641712原始 取得-无无
46安徽 利珀导光板正反面 检测软件V1.02018SR261914原始 取得-无无
47利珀 科技利珀 DieBond 表检隐裂缺陷 检测软件V1.02025SR1423803原始 取得-无利珀 科技
48利珀 科技利珀切叠机预 定位全景软件V1.02025SR1423816原始 取得-无利珀 科技

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单位:平方米

序 号承租人出租方面积地址用途租赁期限
1利珀科技浙江青山湖科 研创新基地投 资有限公司1,777.09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街道滨河<br><br>路 17 号滨河产业园 1 号楼 7 层办公2025.09.012028.08.31
2利珀科技浙江青山湖科 研创新基地投 资有限公司8,700.12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滨河路 17 号滨河产业园一期 3 号楼 1 层整层、2 层 202、3 层 301、4 层 整层、5 层整层生产、研 发2025.10.27-2 028.10.26
3利珀科技浙江青山湖科 研创新基地投 资有限公司904.41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滨河路 17 号滨河产业园一期 3 号楼北楼 1 层 2 层临 安微纳技术及应用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 体部分生产、研 发2025.06.16-2 027.06.15
4利珀科技胡*英91越秀星汇花园二期 26 幢 1003 室宿舍2025.12.01-2 026.11.30
5利珀科技朱琦88.92越秀星汇花园二期 26 幢 1802 室宿舍2025.12.01-2 026.11.30
6深圳利珀深圳市康瑞产 业园运营有限 公司797深圳市龙华区大浪 街道高峰社区华荣 路 39 号科源商务大 厦商务时代广场 616办公2026.01.092028.04.30
7苏州利珀苏州庄严科技 园孵化管理有 限公司569.00苏州市工业园区创 苑路 236 号 4 幢 806办公研 发2024.04.152027.06.14
8杭州驰珀杭州爱力领富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1,413.95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街道爱力中心 2 幢 14 层办公2026.02.192029.02.18
9安徽利珀安徽新派沃企 业管理有限公 司289.00安徽省合肥市新站 区当涂北路 530 号 研发楼 5 楼 508办公研 发2026.06.22202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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