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汉马科技2026-09-25 00:00

摘要

1汉马科技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定于10月9日召开。
2核心议案包括:1.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至118.7亿元(较原预计减少约10.3亿元),并预计202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129.53亿元;
32.修订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43.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戴庆、范现军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师建华、刘科、章铁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5关联股东需对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 路 1000 号)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

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 1、审议《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建先生)
  •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 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及推

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 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 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 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涉及公司 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第 1 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第 2 项议案属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会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表决议 案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 或几位候选人,并在表决票中填入相应的股数,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八、本公司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 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目 录

  • 议案报告 1《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7
  • 议案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7
  • 议案报告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8
  • 议案报告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

议案报告 1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 年 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 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 421,620.00 万元减少至 410,72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 4,265.00 万元增加至 4,76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 844,040.00 万元减少至 750,540.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 20,010.00 万元增加至 21,010.00 万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 1,289,935.00 万元调整至 1,187,035.00 万元。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 关联 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原预计 2026 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 2026 年度预计金额2026 年 1-8 月 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 人采购 原材料阳 光 铭 岛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 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300,000.00250,000.00171,411.74主要为采购动 力电池及其配 套零部件等
天 津 远 程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40,000.0020,000.00424.93主要为采购氢 燃 料 动 力 电 池、氢燃料发 动机等
吉 利 四 川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3,360.004,860.0073.78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湖 州 远 程 汽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5,000.003,000.001,535.40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上 海 吉 利 远 程 商 用 车 有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10,000.001,0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限公司部件等
山 西 吉 利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5,450.0031,450.0096.97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湖 州 星 智 汽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船舶动 力系统等汽车零部件14,000.001,000.000.00主要为采购船 舶动力系统等 汽车零部件
浙 江 锋 锐 发 动 机 有 限 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4,100.001,1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湖 南 远 程 智 通 科 技 有 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1,500.005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湖 州 智 芯 动 力 系 统 发 展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400.0060,000.0036.39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同 一 实 控 人 控 制 下 的 其 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1,000.001,100.000.00主要为采购办 公用品、劳保 用品、原材料 等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浙 江 吉 速 物 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2,000.002,500.00670.38主要为车辆发 运等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浙 江 醇 氢 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53,500.00100,000.0046,213.19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杭 州 醇 氢 电 动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56,000.0016,000.0055.43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吉 利 四 川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45,130.0060,130.0027,186.79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天 津 醇 氢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40,000.0020,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湖 州 远 程 汽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2,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上 海 吉 利 远 程 商 用 车 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02,000.0053.31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山 西 吉 利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020,000.00729.25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浙 江 远 程 商 用 车 研 发 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2,805.004,305.00277.65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哈 密 汇 醇 物 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1,200.005,700.001,093.77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浙 江 远 醇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0.0015,000.000.00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浙 江 醇 氢 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300.004,300.001,047.47主要为受托开 发新产品等
浙 江 远 程 智 通 科 技 有 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100.002,600.001,069.52主要为保修服 务费等
哈 密 汇 醇 物 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500.002,000.001,060.38主要为保修服 务费等

注: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度预计 金额2026 年 1-8 月份 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 购原材料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 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50,000.00171,411.74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35,000.0011,868.24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氢燃料 动力电池、氢燃料发动机 等20,000.00424.93主要为采购氢燃料动力 电池、氢燃料发动机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4,860.0073.78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3,000.001,535.4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1,0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31,450.0096.97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湖州星智汽车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船舶动 力系统等汽车零部件等1,000.000.00主要为采购船舶动力系 统等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600.001.11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浙江锋锐发动机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1,1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750.00106.09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 办公用品等860.00194.07主要为采购劳保、办公用 品等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60,000.0036.39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件等1,1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小计410,720.00185,748.72/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浙江吉速物流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2,500.00670.38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885.00196.72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1,380.0030.23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台 开发等
小计4,765.00897.34/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 品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350,000.00211,431.54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3,000.00130.14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0046,213.19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20,100.0063,834.78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6,000.0055.43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7,839.03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0,130.0027,186.79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醇氢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53.31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729.25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7,300.00157.71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4,305.00277.65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3,000.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5,700.001,093.77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800.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705.001.47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浙江远醇动力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15,000.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500.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小计750,540.00359,004.06/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700.00164.53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610.0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4,300.001,047.47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2,600.001,069.52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800.0075.17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300.00197.38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980.00257.11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200.00202.96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2,000.001,060.38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800.00195.02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20.00302.81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900.00230.56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300.000.00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
小计21,010.004,802.92/
合计1,187,035.00550,453.04/

注:1、公司在进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 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 2、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6 年 9-12 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

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

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 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根据公司 2027 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295,3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 民币 547,25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9,557.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720,481.00 万元,向关联方提 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42.00 万元。

本次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7 年度预计金 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 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32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7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1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18,8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15,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8,7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件等4,75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小计547,250.00/
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4,800.00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1,200.00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2,000.00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1,557.00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小计9,557.00/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36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醇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7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5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46,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5,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9,5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8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5,181.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小计720,481.00/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3,6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2,6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2,500.00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2,2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1,8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1,5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3,842.00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
小计18,042.00/
合计1,295,330.00/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

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 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 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 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 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 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 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1)。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条款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章第 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 人选由董事会决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第 四节第一 百三十九 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庆先生、范现军先生、娄源发先生、林明 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各被提名人已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戴庆,男,汉族,198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2000 年 12 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 营管理中心负责人,自 2025 年 3 月起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 现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2、范现军,男,汉族,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 年

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福田时 代、诸城汽车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2000 年 8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福田戴 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厂长。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福 田雷萨事业部工作,担任集团副总裁、事业部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在福田欧辉客车事业部工作,担任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裁。2018 年 6 月至今在浙江远程新能源 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 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CEO,本公司董事长。

  • 3、娄源发,男,汉族,1976 年 5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7 年毕业于郑州

大学机械电子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工作,担任副部长。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浙江万安集团担任项目经理。 2004 年 3 月加入吉利控股集团,历任技术部副部长,杭州湾公司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吉利汽车轮值副总裁。2022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力帆科技联席总裁、睿蓝汽车董事长兼 CEO。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担任吉利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

  • 4、林明世,男,汉族,1969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 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91 年 8

  • 月至 2011 年 4 月在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 产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总经理助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一汽海马汽车有 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0 月至 2026 年 6 月在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义乌商用车项目总指挥兼首席专
家、浙江英伦总经理、LEVC 董事、副总裁、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多商事业部总 经理、湖南远程总经理。2026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议案报告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Key Ke Liu(刘科)先生、章铁 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章铁生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各被提名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且不存 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 职资格要求。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师建华,男,汉族,1961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共党员,1984 年 7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1984 年 7 月 至 1988 年 8 月任总参装甲兵装备技术研究所参谋;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10 月 任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工程师;1990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 工业总公司生产司工程师、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7 月任北京新华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副秘书长;200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中国 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2026 年 1 月至今,担任车百会研究院副理事长;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天海电子独立董事。

  • 2、Key Ke Liu(刘科),男,1964 年 5 月生,美国国籍,能源科学家,澳大

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1984 年 7 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有机化工专业; 1987 年 7 月获得西北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1992 年至 1999 年任职于美国埃克 森美孚公司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 1995 年 7 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博士学位;1999 年至 2000 年任美国 孟山都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 2004 年任美国联合技术壳牌合资公司系统工 程总监;2003 年 7 月获得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10 年任美国通用电气(GE)全球研发中心气化平台负责人、首席科学家;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任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科学家;2013 年任神华研 究院副院长;2015 年当选为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2016 年 2 月 起任南方科技大学化学系讲席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南方科技 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

  • 3、章铁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 备人选。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统计学专业。1997 年 7 月至今在安徽 工业大学工作。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冶金系助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 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 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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