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摘要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 路 1000 号)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
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 1、审议《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建先生)
-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 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及推
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 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 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 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涉及公司 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第 1 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第 2 项议案属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会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表决议 案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 或几位候选人,并在表决票中填入相应的股数,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八、本公司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 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目 录
- 议案报告 1《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7
- 议案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7
- 议案报告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8
- 议案报告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
议案报告 1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 年 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 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 421,620.00 万元减少至 410,72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 4,265.00 万元增加至 4,76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 844,040.00 万元减少至 750,540.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 20,010.00 万元增加至 21,010.00 万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 1,289,935.00 万元调整至 1,187,035.00 万元。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日常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原预计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 调整后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 2026 年 1-8 月 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
| 向关联 人采购 原材料 | 阳 光 铭 岛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 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300,000.00 | 250,000.00 | 171,411.74 | 主要为采购动 力电池及其配 套零部件等 |
| 天 津 远 程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40,000.00 | 20,000.00 | 424.93 | 主要为采购氢 燃 料 动 力 电 池、氢燃料发 动机等 | |
| 吉 利 四 川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3,360.00 | 4,860.00 | 73.78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湖 州 远 程 汽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5,000.00 | 3,000.00 | 1,535.40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上 海 吉 利 远 程 商 用 车 有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 10,000.00 | 1,0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限公司 | 部件等 | |||||
|---|---|---|---|---|---|---|
| 山 西 吉 利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5,450.00 | 31,450.00 | 96.97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湖 州 星 智 汽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船舶动 力系统等汽车零部件 | 14,000.00 | 1,0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船 舶动力系统等 汽车零部件 | |
| 浙 江 锋 锐 发 动 机 有 限 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4,100.00 | 1,1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湖 南 远 程 智 通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1,500.00 | 5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湖 州 智 芯 动 力 系 统 发 展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400.00 | 60,000.00 | 36.39 | 主要为采购汽 车零部件等 | |
| 同 一 实 控 人 控 制 下 的 其 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1,000.00 | 1,1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办 公用品、劳保 用品、原材料 等 | |
|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 | 浙 江 吉 速 物 流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 | 2,000.00 | 2,500.00 | 670.38 | 主要为车辆发 运等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 浙 江 醇 氢 科 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53,500.00 | 100,000.00 | 46,213.19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杭 州 醇 氢 电 动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56,000.00 | 16,000.00 | 55.43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 吉 利 四 川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45,130.00 | 60,130.00 | 27,186.79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 天 津 醇 氢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40,000.00 | 20,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 湖 州 远 程 汽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0 | 2,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 上 海 吉 利 远 程 商 用 车 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0 | 2,000.00 | 53.31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山 西 吉 利 新 能 源 商 用 车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0 | 20,000.00 | 729.25 | 主要为销售商 用车及其配套 零部件等 | |
|---|---|---|---|---|---|---|
| 浙 江 远 程 商 用 车 研 发 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 | 2,805.00 | 4,305.00 | 277.65 | 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 |
| 哈 密 汇 醇 物 流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 | 1,200.00 | 5,700.00 | 1,093.77 | 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 |
| 浙 江 远 醇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零部件 等 | 0.00 | 15,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零 部件等 | |
|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 浙 江 醇 氢 科 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5,300.00 | 4,300.00 | 1,047.47 | 主要为受托开 发新产品等 |
| 浙 江 远 程 智 通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100.00 | 2,600.00 | 1,069.52 | 主要为保修服 务费等 | |
| 哈 密 汇 醇 物 流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500.00 | 2,000.00 | 1,060.38 | 主要为保修服 务费等 |
注: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日常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 年度预计 金额 | 2026 年 1-8 月份 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
| 向关联人采 购原材料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 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50,000.00 | 171,411.74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35,000.00 | 11,868.24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氢燃料 动力电池、氢燃料发动机 等 | 20,000.00 | 424.93 | 主要为采购氢燃料动力 电池、氢燃料发动机等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4,860.00 | 73.78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3,000.00 | 1,535.4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1,0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31,450.00 | 96.97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湖州星智汽车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船舶动 力系统等汽车零部件等 | 1,0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船舶动力系 统等汽车零部件等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600.00 | 1.11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浙江锋锐发动机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1,1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750.00 | 106.09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 办公用品等 | 860.00 | 194.07 | 主要为采购劳保、办公用 品等 | |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 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部件等 | 60,000.00 | 36.39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 件等 | 1,1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 |
| 小计 | 410,720.00 | 185,748.72 | / | ||
|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 | 2,500.00 | 670.38 | 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
|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 | 885.00 | 196.72 |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 务 | 1,380.00 | 30.23 | 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台 开发等 | |
| 小计 | 4,765.00 | 897.34 | / | ||
|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 品 |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350,000.00 | 211,431.54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 3,000.00 | 130.14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00 | 46,213.19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20,100.00 | 63,834.78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6,000.00 | 55.43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0 | 7,839.03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60,130.00 | 27,186.79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天津醇氢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 | 53.31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0 | 729.25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 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7,300.00 | 157.71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4,305.00 | 277.65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3,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5,700.00 | 1,093.77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8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705.00 | 1.47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 浙江远醇动力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15,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 | 5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小计 | 750,540.00 | 359,004.06 | / | ||
|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 |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700.00 | 164.53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610.00 | 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4,300.00 | 1,047.47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2,600.00 | 1,069.52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800.00 | 75.17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300.00 | 197.38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980.00 | 257.11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3,200.00 | 202.96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2,000.00 | 1,060.38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800.00 | 195.02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520.00 | 302.81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900.00 | 230.56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300.00 | 0.00 | 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 | |
| 小计 | 21,010.00 | 4,802.92 | / | ||
| 合计 | 1,187,035.00 | 550,453.04 | / |
注:1、公司在进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 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 2、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6 年 9-12 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
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
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 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根据公司 2027 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295,3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 民币 547,25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9,557.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720,481.00 万元,向关联方提 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42.00 万元。
本次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7 年度预计金 额 | 备注 |
|---|---|---|---|---|
|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 展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320,000.00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00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其配套零部件等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70,0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10,0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18,8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15,0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8,7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汽车零件等 | 4,75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 |
| 小计 | 547,250.00 | / | ||
| 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 |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 | 4,800.00 | 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
|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 | 1,200.00 |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 | 2,000.00 | 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 联方提供的劳务 | 1,557.00 | 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 |
| 小计 | 9,557.00 | / | ||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360,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浙江远醇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70,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60,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50,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46,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5,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9,5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8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配套零部件等 |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5,181.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等 | |
| 小计 | 720,481.00 | / | ||
|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 |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3,6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2,6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2,500.00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等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2,2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1,8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1,5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劳务 | 3,842.00 | 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 | |
|---|---|---|---|---|
| 小计 | 18,042.00 | / | ||
| 合计 | 1,295,330.00 | / |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
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 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 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 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 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 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 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1)。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第一章第 八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 人选由董事会决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五章第 四节第一 百三十九 条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庆先生、范现军先生、娄源发先生、林明 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各被提名人已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戴庆,男,汉族,198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2000 年 12 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 营管理中心负责人,自 2025 年 3 月起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 现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2、范现军,男,汉族,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 年
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福田时 代、诸城汽车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2000 年 8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福田戴 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厂长。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福 田雷萨事业部工作,担任集团副总裁、事业部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在福田欧辉客车事业部工作,担任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裁。2018 年 6 月至今在浙江远程新能源 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 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CEO,本公司董事长。
- 3、娄源发,男,汉族,1976 年 5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7 年毕业于郑州
大学机械电子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工作,担任副部长。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浙江万安集团担任项目经理。 2004 年 3 月加入吉利控股集团,历任技术部副部长,杭州湾公司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吉利汽车轮值副总裁。2022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力帆科技联席总裁、睿蓝汽车董事长兼 CEO。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担任吉利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
- 4、林明世,男,汉族,1969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 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91 年 8
- 月至 2011 年 4 月在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 产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总经理助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一汽海马汽车有 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0 月至 2026 年 6 月在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义乌商用车项目总指挥兼首席专
家、浙江英伦总经理、LEVC 董事、副总裁、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多商事业部总 经理、湖南远程总经理。2026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议案报告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Key Ke Liu(刘科)先生、章铁 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章铁生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各被提名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且不存 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 职资格要求。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师建华,男,汉族,1961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共党员,1984 年 7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1984 年 7 月 至 1988 年 8 月任总参装甲兵装备技术研究所参谋;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10 月 任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工程师;1990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 工业总公司生产司工程师、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7 月任北京新华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副秘书长;200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中国 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2026 年 1 月至今,担任车百会研究院副理事长;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天海电子独立董事。
- 2、Key Ke Liu(刘科),男,1964 年 5 月生,美国国籍,能源科学家,澳大
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1984 年 7 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有机化工专业; 1987 年 7 月获得西北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1992 年至 1999 年任职于美国埃克 森美孚公司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 1995 年 7 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博士学位;1999 年至 2000 年任美国 孟山都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 2004 年任美国联合技术壳牌合资公司系统工 程总监;2003 年 7 月获得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10 年任美国通用电气(GE)全球研发中心气化平台负责人、首席科学家;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任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科学家;2013 年任神华研 究院副院长;2015 年当选为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2016 年 2 月 起任南方科技大学化学系讲席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南方科技 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
- 3、章铁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 备人选。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统计学专业。1997 年 7 月至今在安徽 工业大学工作。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冶金系助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 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 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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