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弘信电子2026-09-24 18:42

摘要

1弘信电子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本次发行810.23万股,发行价28.14元/股,募资总额约2.28亿元,净额约2.20亿元,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李强以现金认购,限售期18个月。
3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10月8日上市。
4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90亿股,实控人控制权不变。
6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收33.76亿元,归母净利润1.24亿元,资产负债率78.01%。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证券代码:30065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告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 强 李 震 陈素真

刘大升 徐小兰 何 为

陈守德 吴 沂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周江波 王 坚 陈国华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8,102,345 股

(二)发行价格:28.14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7,999,988.30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9,800,588.2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股票上市数量:8,102,345 股
  • 2、股票上市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李强8,102,345227,999,988.30
合计8,102,345227,999,988.30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 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则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 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1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6 目 录............................................................................................................................. 9 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1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12 (三)发行时间...................................................................................................14 (四)发行方式...................................................................................................14 (五)发行数量...................................................................................................14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5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5 (八)限售期.......................................................................................................15 (九)上市地点...................................................................................................15 (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5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6 (十二)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17 (十三)发行对象...............................................................................................17 (十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论意见......................................................................................................................... 19 (十五)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2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1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2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2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2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3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3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3 (一)主要财务数据...........................................................................................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7

八、其他重要事项.....................................................................................................27 九、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阅地点...................................................................................................28 (三)查询时间...................................................................................................28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弘信电子/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指李强先生
本上市公告书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弘信创业指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 股东
董事会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 股指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指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 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成立日期2003 年 09 月 08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657
股票简称弘信电子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82,125,646 股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1#厂房三楼)
联系电话86-592-3160382
联系传真86-592-3155777
公司网站www.hon-flex.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51606855K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 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 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金属工具制造。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 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2025 年 11 月 3 日、11 月 19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 2026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6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 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 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182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6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李强发出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承销商)指 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李强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 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 以资产认购,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验资机构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 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8-14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止,华泰联 合证券指定的缴存款的专用账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李强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27,999,988.30 元。

2026 年 9 月 15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 项划转至弘信电子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根据验资机构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15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止, 弘信电子已向李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102,3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7,999,988.3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99,400.06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800,588.2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102,34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11,698,243.24 元。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4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8,102,345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827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约定。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 年 9 月 14 日),本次发行 股票的价格为 28.1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8.14 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验资机构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999,988.3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199,400.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19,800,588.24 元。

(八)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李强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 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 以资产认购,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验资机构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 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8-14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止,华泰联 合证券指定的缴存款的专用账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李强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27,999,988.30 元。

2026 年 9 月 15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 项划转至弘信电子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根据验资机构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15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止, 弘信电子已向李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102,3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7,999,988.3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99,400.06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800,588.2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102,34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11,698,243.24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55710180800117 001补充流动资金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十二)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李强,男,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福建 省厦门市思明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1-1997 年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长/副经理;1997-2001 年任 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于 1998-1999 年兼任厦门港务集团企业 管理部副经理;1999-2001 年兼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至今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至 2015 年任弘信创 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 总经理、江苏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李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 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发行人登载于深 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相关法 规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进 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

弘信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经核查,李强属于普通投 资者 C4 级(积极型),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 匹配。

6、关于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李强先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7、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弘信创业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弘信创业除外)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对象已承诺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以下 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等违规持股;(3)不当利益输送。

(十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股份限 售期、募集资金情况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2、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

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 3、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 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弘信创业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弘信创业除外)向认购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

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方面,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协议》、缴款通知等法 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 格。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新增股份 登记和上市手续,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弘信电子,证券代码为 300657,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1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84,185,31117.46%-
2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0,684,2002.22%-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062,5730.64%-
4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00,0610.62%-
5张志翔境内自然人2,050,5190.43%-
6许金雕境内自然人1,574,1490.33%-
7韩美娟境内自然人1,493,9000.31%-
8何艳境内自然人1,120,0000.23%-
9许自作境内自然人974,3000.20%-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10王建华境内自然人962,3000.20%-
合计109,107,31322.6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 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1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84,185,31117.17%-
2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0,684,2002.18%-
3李强境内自然人8,455,7751.72%8,367,417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914,0111.41%-
5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00,0610.61%-
6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境外法人2,350,2970.48%-
7许金雕境内自然人1,868,3490.38%-
8UBS AG境外法人1,307,4770.27%-
9何艳境内自然人1,300,0000.27%-
10姚督生境内自然人1,200,0000.24%-
合计121,265,48124.74%8,367,41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新增 8,102,345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482,125,646 股增加至 490,227,991 股。本次发行完成 后,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455,775 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 制 84,185,311 股股份,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18.90%,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仍为李强先生,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419,2080.92%12,117,0742.47%
无限售条件股份477,706,43899.08%478,110,91797.53%
股份总数482,125,646100.00%490,227,991100.00%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由 353,430 股增加至 8,455,775 股。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度/ 2025 年末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度/ 2025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25710.30510.25290.3003
每股净资产3.242.763.633.16
  •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917,136.98810,110.50660,670.58568,316.31
负债合计715,483.07646,105.92519,939.63413,80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益156,186.79133,066.37115,139.97127,263.83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201,653.91164,004.58140,730.95154,511.1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337,579.21731,275.09587,509.64347,829.67
营业利润23,483.5222,689.0118,197.94-44,846.88
利润总额22,456.1921,627.1017,978.54-46,195.73
净利润17,427.7719,816.0711,099.55-49,29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96.1314,722.795,681.57-43,552.3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752.157,635.0320,259.5114,277.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7.73-69,013.00-118,840.16-21,16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97.32101,021.6966,454.52-2,812.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97.4239,620.14-32,080.99-9,776.88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2025年12月 31 日/2025 年度2024年 12月 31 日/2024 年度2023年12月 31 日/2023 年度
流动比率1.000.970.840.89
速动比率0.850.810.660.6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78.01%79.76%78.70%72.8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833.213.522.84
存货周转率(次/年)6.817.926.305.2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780.990.960.65

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余额+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
  •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账面余额+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
  •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 (7)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2026 年 1-6 月已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68,316.31 万元、660,670.58 万元、810,110.50 万元和 917,136.98 万元,公司负 债总额分别为 413,805.13 万元、519,939.63 万元、646,105.92 万元和 715,483.07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总体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分别为 72.81%、78.70%、79.76%和 78.01%,2024 年以来资产负债率整 体有所提升,主要由于公司加大了算力业务的投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9 倍、0.84 倍、0.97 倍和 1.00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6 倍、0.66 倍、0.81 倍和 0.85 倍,短期偿债能力整体呈上升趋势。

3、营运能力分析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21 次、6.30 次、7.92 次和 6.81 次,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公司算力业务进入 快速发展期,同时持续优化 FPC 业务库存管理策略,从而带动公司存货周转加 快;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84 次、3.52 次、3.21 次和 2.83 次,存在一定的波 动,整体业务运营情况良好。

4、盈利能力分析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47,829.67 万元、587,509.64 万元、731,275.09 万元和 337,579.2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43,552.37 万元、5,681.57 万元、14,722.79 万元和 12,396.13 万元, 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由于公司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逐步回暖,同时算力及相关

业务快速增长。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蔡敏、高旭东
项目协办人:王梓旭
项目组成员:金子茗、史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 号金融街中心 C 座 21 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桑健、温定雄、贺双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青龙
经办注册会计师:弋守川、程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电话:023-86218000
传真:023-8621862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蔡敏和高旭东作为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

蔡敏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成员 主持或参与了东方能源、乐普医疗、宇信科技、首旅酒店等再融资项目,中国长 城、海尔智家、概伦电子等并购重组项目,尤夫股份、全筑股份、正邦科技等重 整财务顾问项目。

高旭东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 主要成员主持或参与了宁德时代、贵阳银行、宁波银行、隆华科技等再融资项目, 中国中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北汽蓝谷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电科数字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概伦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并购重组项目,正邦科技 等重整财务顾问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愿意保荐发行人 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上市申请书;
  • 2、保荐协议;
  •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 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 5、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7、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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