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股份:关于筹划收购股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采纳股份2026-09-24 16:00

摘要

1采纳股份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不少于20%股权,并已签署《收购意向书》。
2标的公司主营多肽药物及化妆品原料研发生产,股东包括华润双鹤、华熙生物等。
3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尽职调查及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4协议约定排他期至2027年3月31日,违约金500万元。
5公司旨在通过并购布局大健康领域,培育新盈利增长点。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收购股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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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采纳股份”)正在筹划

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肽生物”)部 分股权,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事项和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 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公司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 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事项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湃肽生物不少于 20%的股权,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邢海英、嵊州市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 阜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志国、嵊州阜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嵊州市星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众鑫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湃肽生物签署《收购意向书》。

本次签订的《收购意向书》系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 事项、交易对象、收购股份的比例等安排将以最终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意向书是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公司后续将根据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尚处于筹 划阶段,涉及的具体交易对象、收购比例、价格等具体安排由各方根据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的结果进行协商,另行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344160817J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15-07-06
注册资本4170.9196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海英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 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饲料添加剂生产; 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 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保健用品(非食品)生 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镇横一支路 8 号

(二)湃肽生物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肽生物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1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54.943825.2928
2邢海英582.683713.9701
3GL PEPTIDE INVESTMENT III L.P.486.946211.6748
4嵊州市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90009.8036
5嵊州市阜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11948.5621
6刘志国336.30108.0630
7海南瑞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90314.9127
8嵊州阜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00004.2916
9嵊州市众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3.5963
10陈建新80.00001.9180
11嵊州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1.9180
12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30101.6376
13绍兴上虞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8.30101.6376
14嵊州市星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20001.5872
15肽美壹号企业控股(杭州)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7.32040.6550
16肽美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0.00000.47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肽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邢海英、嵊州市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阜鼎 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志国、嵊州阜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嵊州市星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众鑫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2)主要内容

  • 1、本次交易合作方式:甲方拟收购丙方不少于 2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收购标的股权具体比例待尽职调查完成后协商确定;本协议仅为 收购意向约定,上述事项的最终条款以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 2、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审计评估报告(以甲方认可的中

介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准)协商确定,收购基准日另行约定。

  • 3、收购协议签署条件:甲方与乙方应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时,各方签订正

式收购协议:

  • (1)基于尽职调查的目的,乙方、标的公司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

文件、资料和信息,乙方承诺其与标的公司全力配合上述尽职调查工作,并按 要求提供与标的公司相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陈述、无虚假记载、 无重大遗漏的资料和信息;

  • (2)甲方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甲方满意,或甲方书

面确认放弃部分调查事项;

  • (3)标的公司及交易各方涉及的内部审批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或

备案文件(如需)均已取得;

  • (4)乙方及标的公司在本意向书及正式交易文件项下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

真实、有效和完整,且标的公司自本意向书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无重大不利变化;

  • (5)乙方及标的公司不存在未向甲方披露的潜在的负债和对外担保,或可

能对未来的标的公司业务、运营、财务状况、以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 (6)标的公司全部资产均由标的公司享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使

用权,未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向甲方披露的情况除外);

  • (7)乙方及标的公司配合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提供披露所需资料,

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

  • (8)标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从标的公司完成剥

离或者拆分,且相关剥离方案已获甲方书面认可;

  • (9)过渡期限制: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或本意向书终止日,未

经甲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不得进行任何超出其正常经营范围、或可能对其净 资产、主营业务、核心团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

  • (10)各方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先决条件。 若上述任一条件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未能成就,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

式单方终止本意向书,且不构成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其他约定: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排他情形 自本收购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

指定第三方之外的其他人员和机构签订任何关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书、 框架协议及有关协议,也不能在与甲方签订收购协议前买卖标的股份。如上述 安排经过甲方确认,则乙方不受此限。若乙方违反本条排他性约定,应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次筹划收购股权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稳健发展原有主业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并购方式布局新的盈利增 长点。基于当前并购重组规定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做大做强的政策方向,公 司在大健康领域,积极寻求优质并购机会,以完善大健康产业布局,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若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实现协 同效应,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对交易标的公司 尚需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事项,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 商,且需经各方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后方 可实施。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事项及具体交易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收购意向书》。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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