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摘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十月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 利召开,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 1.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 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资料 进行验证,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 2. 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以维护股东合 法利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与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 3. 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先在会议正式召开前 10 分钟联系会 议相关工作人员并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安排 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现 场工作人员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 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 4.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且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 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 5. 任何人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 手机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 6.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股东会会场。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 1、 现场股东会 会议日期、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15:00 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10 月 9 日
至2026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议程及安排:
- 1. 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 言登记。
- 2. 会议主持人致辞,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
- 3.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并发放表决票。
- 4. 主持人逐项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 √ |
- 5. 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
- 6.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投票表决。
- 7. 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 8.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 9. 复会,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 10.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 11.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12.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会议决议。
- 13. 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
- 14.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 1.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 2. 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 3.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和 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者 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 4. 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 5. 会议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 6. 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 竞争力,进而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持续增长的投资回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 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 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断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含 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 调整或直接调减;
-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 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等;
-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
除限售事宜;
-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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