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ST亚士2026-09-24 00:00

摘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创能(石家庄)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起诉,涉案本金999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2子公司未按期偿还1000万元借款,上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对利润影响不确定。
4此外,近期新增其他诉讼涉案金额约969万元。
5公司目前处于*ST状态,需警惕债务及诉讼风险累积。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ST 亚士 公告编号:2026-08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金融借款 9,990,000 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公司”) 近日收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冀 0104 民 初 1801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被告: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

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 冀 0104 民初 18015 号),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3.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 2023 年 12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能(石家庄)”)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给予其借款额度 1,000 万元。2024 年 12 月 11 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创能(石家庄)向 原告借款 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贷 款利率为固定利率,逾期罚息按合同利率上浮 50%计收,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同日,原告与被告亚士创能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被告亚士创能为上述 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借款。因被告创能(石家庄)未履行还款 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请求法院:

  • (1)判令被告创能(石家庄)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9,990,000 元及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454,414.37 元;

  • (2)判令被告创能(石家庄)支付自 2026 年 7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的逾期利息及复利;

  • (3)判令被告创能(石家庄)支付律师费 5,000 元;
  • (4)判令被告亚士创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一公告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 涉案金额为 9,693,742.46 元。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 5,538,401.41 元, 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 4,155,341.05 元。后续公司将根据个案

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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