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肯特股份2026-09-23 18:36

摘要

1肯特股份于2026年9月23日向6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1名对象预留授予2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4.48元/股。
2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5年营收为基数,2026-2028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
3预计总摊销费用3053.25万元,其中2027年摊销1676.63万元占比最高。
4两名高管此前减持已完毕,不存在内幕交易。

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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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23日
  • 2、首次授予数量:95万股
  • 3、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2026年9月23日
  • 4、预留授予数量(第一批次):2万股
  • 5、首次&预留授予价格:14.48元/股(调整后)
  • 6、授予人数:首次授予63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人
  • 7、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肯特 股份”)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以2026年9月2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及预留授予 日(第一批次),以14.4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授予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 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价格:14.56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万股,约占《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935.60 万股的0.9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10,935.60万股的0.8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5.00%;预留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935.60万股 的0.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0%。

(五)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3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肯特股份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 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 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七)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10.00%9.00%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20.00%18.0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30.00%27.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20.00%18.00%
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30.00%27.0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增长率(A)A≥AmX=100%
An≤A<AmX=80%
A<An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ABCD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100%90%5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接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 发表核查意见。

(四)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五)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4.56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 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 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

  • 1、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23日
  • 2、首次授予数量:95万股
  • 3、首次授予价格:14.48元/股(调整后)
  • 4、首次授予人数:63人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6、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比例占当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陈朝曦董事、副总经理8.008.00%0.07%
林丰副总经理6.006.00%0.05%
靳予副总经理5.005.00%0.05%
肖亦苏董事会秘书5.005.00%0.05%
余仕卿财务总监4.004.00%0.04%
耿莉敏职工董事1.001.00%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7人)66.0066.00%0.6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95.0095.00%0.8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 1、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2026年9月23日
  • 2、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数量:2万股
  • 3、预留授予(第一批次)人数:1名
  • 4、预留授予价格:14.48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6、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比例占当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人)2.002.00%0.02%

(三)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并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9月23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第一批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 下:

  • 1、标的股价:45.61元/股(2026年9月23日收盘价);
  •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 3、历史波动率:23.02%、26.19%、24.54%(采用深证综指对应期限的年化

波动率);

  • 4、无风险利率:1.2317%、1.2656%、1.2847%(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

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日及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2026年9月23日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95万股和2万股,合计需摊 销费用总额为3,053.25万元,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3,053.25495.081,676.63651.03230.51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 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 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林丰先生、靳予 先生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副总经理林丰先生和副总经理靳予先 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132,000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1569%)和87,4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1040%)。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副 总经理林丰先生和副总经理靳予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 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 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及预留授予 日(第一批次)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八、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 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

批次)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9月23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及预 留授予日(第一批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95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1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14.48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 2、本次调整的原因、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3、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4、公司尚需依法履行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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