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星源材质2026-09-23 18:38

摘要

1星源材质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收购邦瓷电子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表决权总数21.18%,其中A股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达99.76%,H股股东同意比例为60.78%。
3议案获高票通过,未出现否决情形,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认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4此次收购系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事项,旨在拓展业务布局。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6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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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3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的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 2 栋

10 楼会议室)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分类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及 股东授 权代表 人数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 有表决 权股份 总数比 例(%)股东及 股东授 权代表 人数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 例(%)股东及 股东授 权代表 人数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 有表决 权股份 总数比 例(%)
A 股股东2183,489,49112.4352710124,735,1518.4534712308,224,64220.8886
其中:A 股中小 股东113,000,0000.8810710124,735,1518.4534711137,735,1519.3344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东14,290,0000.2907000.000014,290,0000.2907
合计3187,779,49112.7260710124,735,1518.4534713312,514,64221.1793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95,419,139 股,A 股股本为 1,345,895,639 股,H 股股本为 149,523,500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量为 19,855,640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475,563,499 股。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监票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
1.00《关于对 外投资收 购邦瓷电 子股权暨 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 的议案》A 股307,899,39499.8945188,3480.0611136,9000.044400.0000通过
其中:A 股 中小股东137,409,90399.7639188,3480.1367136,9000.099400.0000
H 股2,607,50060.78093,0000.06991,679,50039.149200.0000
合计310,506,89499.3576191,3480.06121,816,4000.581200.0000

注:

  • 1、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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