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修订稿)
摘要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527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 评估目的.................................................................................................................................31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32 四、 价值类型.................................................................................................................................37 五、 评估基准日............................................................................................................................ 37 六、 评估依据.................................................................................................................................38 七、 评估方法.................................................................................................................................40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51 九、 评估假设.................................................................................................................................53 十、 评估结论.................................................................................................................................5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60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6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6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68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 人不存在偏见。
八、 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的要求。
九、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 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527 号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 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 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本 经济行为已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通过。
二、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高端 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 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 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10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估 范围内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2,086.58 万元,合并报表口 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3,275.54 万元。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44,927.89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12,841.31 万元,增值率为 9.72%;较合并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 为 11,652.35 万元,增值率为 8.74%。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 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 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 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527 号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 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 公司名称: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住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沈培良 注册资本: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07-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767693780 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钢结构件的制造和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 1. 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源、金源装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住所:溧阳市中关村大道 8 号 经营场所:溧阳市中关村大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葛艳明 注册资本:9,8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0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594612A 经营范围:电力、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和矿山机械等高端专用装备零部件、 锻件、普通机械制造、维修、销售;锻压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金属材料检验、 检测;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2. 历次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及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 (1)溧阳市西郊锻造厂的设立 1993 年 11 月 18 日,溧阳市蒋店乡财政所拨款 100.00 万元设立“溧阳市西郊锻
造厂”,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2)溧阳市第二锻造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①1997 年 5 月,溧阳市第二锻造有限公司设立 溧阳市第二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二锻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4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相关过程如下:
- 1996 年 10 月 28 日,溧阳市蒋店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批准对溧阳市西郊锻
造厂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立项申请”。1996 年 11 月 3 日,溧阳市蒋店乡人民政府 同意溧阳市西郊锻造厂进行改制。
- 1997 年 1 月 27 日,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溧农资评[97]第 27
号《关于溧阳市西郊锻造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溧阳市西郊锻造厂经评估的
净资产为 118.07 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变压器)。
1997 年 1 月 31 日,溧阳市蒋店乡人民政府与自然人葛阿金签订《蒋店乡溧 阳市西郊锻造厂资产转让契约》,以上述经评估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蒋 店乡人民政府将溧阳市西郊锻造厂以 108.00 万元予以转让,蒋店乡人民政府以其 中的 10%参股,另 90%股权以 97.20 万元的价格转让与葛阿金(注:1997 年 3 月 至 1999 年 4 月,葛阿金累计向蒋店乡人民政府支付资产转让款 79.39 万元,1999 年 4 月 28 日,蒋店乡人民政府与葛阿金签订《协议》,同意减免葛阿金剩余资 产转让款 17.81 万元)。
- 1997 年 4 月 7 日,蒋店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受溧阳市蒋店乡人民政府委托
与葛阿金分别以上述 108.00 万元资产设立溧阳二锻有限公司,其中葛阿金出资 97.20 万元,蒋店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出资 10.80 万元。
- 1997 年 4 月 8 日,溧阳市审计师事务出具溧审所验[1997]36 号《验资报告》,
验证股东缴纳了 108.00 万元出资。
1997 年 5 月 4 日,溧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向溧阳二锻有限公 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1103304)。
溧阳二锻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阿金 | 97.20 | 90.00% | |
| 蒋店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 | 10.80 | 10.00% | |
| 108.00 | 100.00% |
注:2000 年 1 月 8 日,蒋店乡并入新昌镇,公司出资人相应更名为新昌镇乡镇企业管理 服务站。
②2001 年 1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2000 年 10 月 16 日,溧阳二锻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新昌镇乡镇企业管
理服务站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葛艳明。
- 2000 年 11 月 16 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2001 年 1 月 16 日,溧阳二锻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本次转让完成后,溧阳二锻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阿金 | 97.20 | 90.00% | |
| 葛艳明 | 10.80 | 10.00% | |
| 108.00 | 100.00 |
(3)溧阳市金昌锻造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①2002 年 1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更名
- 2002 年 1 月 5 日,溧阳二锻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溧阳市第二锻造
有限公司更名为溧阳市金昌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锻造有限公司”)。
②2004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7 月 8 日,葛阿金与葛艳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4 年 7 月 15 日,金昌锻造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葛阿金将其持有的金昌锻造有限公司 68.10%的股权(计 73.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葛艳明,同时葛艳明以货币方式增 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使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58.00 万元。
2004 年 7 月 22 日,溧阳天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溧 天目会所验[2004]97 号),对金昌锻造有限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4 年 7 月 30 日,金昌锻造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办理了工商变 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经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后,金昌锻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134.30 | 85.00% | |
| 葛阿金 | 23.70 | 15.00% | |
| 158.00 | 100.00% |
(4)江苏金源锻造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①2004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更名及第二次增资
2004 年 11 月 9 日,金昌锻造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溧阳市金昌锻造有限公 司更名为江苏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由 158.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其中,葛艳明以 315.70 万元认购 315.70 万元 的股份;葛阿金以 26.30 万元认购 26.30 万元的股份。
2004 年 11 月 8 日,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溧 众会验[2004]334 号),对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4 年 11 月 10 日,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金源锻造有限公司换发了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450.00 | 90.00% | |
| 葛阿金 | 50.00 | 10.00% | |
| 500.00 | 100.00% |
②2006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 2006 年 10 月 28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1,880.00 万元。其中,葛艳明以 1,242.00 万元认购 1,242.00 万元 的股份;葛阿金以 138.00 万元认购 138.00 万元的股份。
- 2006 年 11 月 7 日,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溧
众会验[2006]521 号),对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 2006 年 11 月 10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1,692.00 | 90.00% | |
| 葛阿金 | 188.00 | 10.00% | |
| 1,880.00 | 100.00% |
③2007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
- 2007 年 12 月,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1,880.00
万元增加至 2,685.7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05.71 万元。其中,中企高达江苏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1,908 万元认购 320.27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高达瀛通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1,067 万元认购 179.1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天氏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 1,000 万元认购 167.86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兴科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 825 万元认购 138.48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7 年 12 月 10 日,葛艳明分别与吴惠芬、袁志伟和顾忠杰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源锻造有限公司 188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吴惠芬 139.12 万元、袁志伟 37.60 万元和顾忠杰 11.28 万元。
2007 月 12 月 14 日,苏亚金诚出具《验资报告》,对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上述 增资进行了验证。
- 2007 年 12 月 27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办理了工商变
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1,504.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320.27 | 11.93% | |
| 葛阿金 | 188.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179.10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67.86 | 6.25% | |
| 吴惠芬 | 139.12 | 5.18%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38.48 | 5.15% | |
| 袁志伟 | 37.60 | 1.40% | |
| 顾忠杰 | 11.28 | 0.42% |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2,685.71 | 100.00% |
④2008 年 3 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2008 年 3 月 4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吴惠芬将其持有的金源锻造有限公司 7.5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徐涛;吴惠芬将其持 有的金源锻造有限公司 131.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锁海。同日,吴惠芬分别与陈 锁海、徐涛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认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1,504.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320.27 | 11.93% | |
| 葛阿金 | 188.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179.10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67.86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38.48 | 5.15% | |
| 陈锁海 | 131.60 | 4.90% | |
| 袁志伟 | 37.60 | 1.40% | |
| 顾忠杰 | 11.28 | 0.42% | |
| 徐涛 | 7.52 | 0.28% | |
| 2,685.71 | 100.00% |
⑤2008 年 5 月,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
- 2008 年 4 月 29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召开 2008 年度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
过注册资本由 2,685.71 万元增至 3,357.14 万元。其中,葛艳明以 2,800.00 万元认购 376.0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葛阿金以 350.00 万元认购 47.0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
本;陈锁海以 245.00 万元认购 32.9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袁志伟以 70.00 万元认 购 9.4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顾忠杰以 21.00 万元认购 2.82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徐涛以 14.00 万元认购 1.88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 596.25 万元认购 80.07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 333.44 万元认购 44.78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 312.50 万元认购 41.96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257.81 万元认购 34.62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 2008 年 5 月 15 日,苏亚金诚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字[2008]16 号),对
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 2008 年 5 月 22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2100587)。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1,880.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400.34 | 11.93% | |
| 葛阿金 | 235.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223.88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209.82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73.10 | 5.15% | |
| 陈锁海 | 164.50 | 4.90% | |
| 袁志伟 | 47.00 | 1.40% | |
| 顾忠杰 | 14.10 | 0.42% | |
| 徐涛 | 9.40 | 0.28% | |
| 3,357.14 | 100.00% |
⑥2008 年 6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
- 2008 年 6 月 2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召开 2008 年度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
过以资本公积 4,642.86 万元转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3,357.14 万元增至 8,000.00 万元。
2008 年 6 月 6 日,苏亚金诚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字[2008]18 号),对 金源锻造有限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 2008 年 6 月 16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000010511)。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葛艳明 | 4,480.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54.00 | 11.93% | |
| 葛阿金 | 560.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533.50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00.00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12.50 | 5.15% | |
| 陈锁海 | 392.00 | 4.90% | |
| 袁志伟 | 112.00 | 1.40% | |
| 顾忠杰 | 33.60 | 0.42% | |
| 徐涛 | 22.40 | 0.28% | |
| 8,000.00 | 100.00% |
(5)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①2008 年 8 月,金源锻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2008 年 7 月 26 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
股东一致同意将金源锻造有限公司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以金源锻造有限公司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958.49 万元折为公
司股本 8,00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总数为 8,000.00 万股;经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值中的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 2008 年 7 月 25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苏亚专审
字[2008]132 号),经审计,金源锻造有限公司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 产为 15,958.49 万元。
- 200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关于设立江苏金源锻造股份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金源锻造股份公司”)。
- 2008 年 7 月 28 日,江苏苏亚金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苏
亚评报[2008]第 1 号),经评估,金源锻造有限公司 2008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 价值为 21,283.66 万元。
- 2008 年 8 月 8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字[2008]24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8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金源锻造有限 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15,958.49 万元,折为 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 折股溢价部分 7,958.4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 2008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公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议案。
- 2008 年 8 月 22 日,金源锻造股份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000010511)。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4,480.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54.00 | 11.93% | |
| 葛阿金 | 560.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533.50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00.00 | 6.25%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12.50 | 5.15% | |
| 陈锁海 | 392.00 | 4.90% | |
| 袁志伟 | 112.00 | 1.40% | |
| 顾忠杰 | 33.60 | 0.42% | |
| 徐涛 | 22.40 | 0.28% | |
| 8,000.00 | 100.00% |
②2009 年 5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2009 年 5 月 8 日,金源锻造股份公司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资本公积 1,000.00 万元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00 万元增至 9,000.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8 日,苏亚金诚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09]23 号),对金 源锻造股份公司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9 年 5 月 25 日,金源锻造股份公司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1000010511)。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5,040.00 | 56.00%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1,073.25 | 11.93% | |
| 葛阿金 | 630.00 | 7.00%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600.19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62.50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64.06 | 5.15% | |
| 陈锁海 | 441.00 | 4.90% | |
| 袁志伟 | 126.00 | 1.40% | |
| 顾忠杰 | 37.80 | 0.42%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③2012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20 日,陈锁海、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忠杰
分别与葛阿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4.90%股权、1.11%股权、
- 0.42%股权分别以 1,764.00 万元、400.00 万元、151.20 万元转让给葛阿金。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5,040.00 | 56.00% | |
| 葛阿金 | 1,208.70 | 13.43%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72.90 | 10.81%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600.30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62.50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64.40 | 5.16% | |
| 袁志伟 | 126.00 | 1.4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④2014 年 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2 月 18 日,袁志伟与葛阿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 司 0.70%股权以 294.00 万元转让给葛阿金。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5,040.00 | 56.00%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阿金 | 1,271.80 | 14.13%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73.25 | 10.81% | |
| 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600.19 | 6.67%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62.50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64.06 | 5.16%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⑤2014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2014 年 9 月 18 日,江苏高达瀛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葛艳明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 6.67%股权以 2,009.63 万元转让给葛艳明。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5,640.19 | 62.67% | |
| 葛阿金 | 1,271.80 | 14.13%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73.25 | 10.81%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62.50 | 6.25% | |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464.06 | 5.16%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⑥2015 年 8 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2015 年 8 月 7 日,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葛艳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5.16%股权以 2,264.63 万元转让给 葛艳明。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104.25 | 67.83% | |
| 葛阿金 | 1,271.80 | 14.13% | |
| 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973.25 | 10.81% | |
| 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562.50 | 6.25%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⑦2015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9 日,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高达梧桐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 6.26%股权以
1,316.07 万元转让给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 2.33 元/股;中企高达江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迈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 4.55%股权以 1,998.27 万元转让给江苏迈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迈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 6.25%股权以 2,745.00 万元转让给江苏迈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104.25 | 67.83% | |
| 葛阿金 | 1,271.80 | 14.13%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江苏迈新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971.98 | 10.80%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63.77 | 6.26%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9,000.00 | 100.00% |
⑧2015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8 日,江苏迈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葛阿金、王远林、南京文创科技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将 6.25%股权以 2,745.00 万元转让给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将
- 1.24%股权以 544.03 万元转让给葛阿金,将 0.20%股权以 87.84 万元转让给王远林, 将 3.11%股权以 1,366.40 万元转让给南京文创科技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锻造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104.25 | 67.83% | |
| 葛阿金 | 1,383.28 | 15.37%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63.77 | 6.26%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 | 562.50 | 6.25% | |
| 南京文创科技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 | 280.00 | 3.11%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王远林 | 18.00 | 0.20% | |
| 9,000.00 | 100.00% |
(6)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①2015 年 12 月,金源锻造股份公司更名为金源装备股份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股份公司”)。
-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源装备股份公司就上述更名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594612A)。
②2016 年 7 月,金源装备股份公司股权继承
- 2016 年 7 月 1 日,因葛阿金去世,金源装备股份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股东葛阿金股份继承事项,其持有的 15.37%股份由其配 偶吴惠芬及独子葛艳明继承,其中,吴惠芬继承 1,037.46 万股,葛艳明继承 345.82 万股。
上述股权继承完成后,金源装备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450.07 | 71.67% | |
| 吴惠芬 | 1,037.46 | 11.53%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63.77 | 6.26%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 | 562.50 | 6.25% | |
| 南京文创科技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 | 280.00 | 3.11%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王远林 | 18.00 | 0.20% | |
| 9,000.00 | 100.00% |
③2019 年 1 月,股份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22 日,南京文创科技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溧阳产投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 3.11%股权以 1,554.00 万元转让给溧阳产投。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装备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450.07 | 71.67% | |
| 吴惠芬 | 1,037.46 | 11.53%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563.77 | 6.26%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 | 562.50 | 6.25% | |
|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 | 280.00 | 3.11%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王远林 | 18.00 | 0.20% | |
| 9,000.00 | 100.00% |
④2019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6 月 21 日,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葛艳明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公司 0.71% 股权以 339.66 万元转让给葛艳明。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装备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6,513.84 | 72.38% | |
| 吴惠芬 | 1,037.46 | 11.53%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 | 562.50 | 6.25%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00.00 | 5.56% | |
|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 金有限公司 | 280.00 | 3.11%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王远林 | 18.00 | 0.20% |
⑤2022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九次股权转让
- 2022 年 9 月 30 日,吴惠芬与葛艳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吴惠芬将持
有的公司 11.53%股权无偿转让给葛艳明。同日,溧阳产投与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溧阳产投将持有的公司3.11%股权以1,55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溧阳产投与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源装备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7,551.30 | 83.90%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 | 562.50 | 6.25%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00.00 | 5.56% | |
| 溧阳产投与溧阳市政府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80.00 | 3.11% | |
| 袁志伟 | 63.00 | 0.70% | |
| 徐涛 | 25.20 | 0.28% | |
| 王远林 | 18.00 | 0.20% | |
| 9,000.00 | 100.00% |
⑥2022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 2022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注册
资本由 9,000.00 万元增资至 9,810.00 万元,其中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 4,999.50 万元认购 450.00 万股,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999.60 万元认购 360 万股。
2022 年 12 月 13 日,金源装备股份公司就上述增资完成工商变更。至此,金 源装备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和股本未再发生变化。
上述增资完成后,金源装备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葛艳明 | 7,551.30 | 76.98% | |
| 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 | 562.50 | 5.73% | |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500.00 | 5.10% | |
| 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 450.00 | 4.59% | |
| 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00 | 3.67% | |
| 溧阳产投与溧阳市政府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80.00 | 2.85% | |
| 袁志伟 | 63.00 | 0.64% | |
| 徐涛 | 25.20 | 0.26% | |
| 王远林 | 18.00 | 0.18% | |
| 9,810.00 | 100.00% |
⑦2024 年 9 月,江苏金源第十次股权转让
- 2024 年 9 月 10 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葛艳
明、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袁志伟、徐涛、王远林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51%的股权。
- 2024 年 10 月 31 日,江苏金源就上述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市场主体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至此,金源装备股份公司 股权结构和股本未再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金源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 | 5,003.10 | 51% | |
| 葛艳明 | 4,806.90 | 49% |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湘潭永达机械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 | 5,003.10 | 5,003.10 | 51% | |
| 葛艳明 | 4,806.90 | 4,806.90 | 49% | |
| 9,810.00 | 9,810.00 | 100.00% |
- 3. 经营管理结构 江苏金源目前经营管理结构如下图:
- 4.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 (1)溧阳市亿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名称:溧阳市亿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中关村大道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961425720 法定代表人:葛艳明 成立日期:2006-12-13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
建材、金属矿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包装材料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②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溧阳市亿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500.00 | |
| 500.00 | 100.00 | 500.00 |
③财务状况 溧阳市亿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 | 资产状况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1 | 资产总额 | 1,450.84 | 4,006.24 |
| 2 | 负债总额 | 16.11 | 2,662.73 |
| 3 | 所有者权益 | 1,434.73 | 1,343.52 |
| 二 | 损益状况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1 | 营业收入 | 22,183.82 | 27,300.03 |
| 2 | 营业利润 | 96.01 | 338.64 |
3 净利润 91.21 245.33 注:以上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名称: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中关村大道 8 号 2 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091544774U 法定代表人:葛艳明 成立日期:2014-02-21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高铁 设备、配件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轨道 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锻件 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风力发 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 1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3,000.00 |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3,000.00 |
③财务状况 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 | 资产状况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1 | 资产总额 | 2,833.26 | 2,833.28 |
| 2 | 负债总额 | 0.00 | 0.00 |
| 3 | 所有者权益 | 2,833.26 | 2,833.28 |
| 二 | 损益状况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1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2 | 营业利润 | -0.02 | -2.82 |
| 3 | 净利润 | -0.02 | -2.82 |
注:以上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溧阳市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名称:溧阳市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XLKGP46 法定代表人:葛艳明 成立日期:2018-12-13 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379.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溧阳市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800.00 | 100.00 | 379.00 | |
| 800.00 | 100.00 | 379.00 |
③财务状况 溧阳市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
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 | 资产状况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1 | 资产总额 | 830.27 | 733.39 |
| 2 | 负债总额 | 9.91 | 10.00 |
| 3 | 所有者权益 | 820.36 | 723.39 |
| 二 | 损益状况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1 | 营业收入 | 222.37 | 234.23 |
| 2 | 营业利润 | 102.07 | 115.22 |
| 3 | 净利润 | 96.96 | 109.24 |
注:以上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 财务状况 (1)资产及负债状况 金源装备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合并报表口径下资产及负债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流动资产 | 132,398.67 | 134,934.03 | 144,266.63 |
| 非流动资产 | 70,230.74 | 39,618.42 | 41,535.07 |
| 其中:债权投资 | 30,785.39 | - | - |
| 固定资产 | 31,328.67 | 31,899.18 | 30,276.16 |
| 在建工程 | 2,875.56 | ||
| 无形资产 | 3,351.68 | 3,603.72 | 3,649.44 |
流 非 其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商誉 | 50.21 | 50.21 | 50.2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84 | 202.90 | 281.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5.90 | 963.40 | 948.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33.04 | 2,899.00 | 3,453.33 |
| 资产总计 | 202,629.41 | 174,552.45 | 185,801.70 |
| 流动负债 | 67,567.37 | 55,907.39 | 75,895.36 |
| 非流动负债 | 1,786.50 | 7,437.60 | 6,233.49 |
| 负债合计 | 69,353.87 | 63,344.99 | 82,128.85 |
| 所有者权益 | 133,275.54 | 111,207.46 | 103,672.85 |
流 非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金源装备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母公司报表口径下资产及负债状况如下表所 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流动资产 | 132,121.05 | 134,070.12 | 141,689.99 |
| 非流动资产 | 73,620.32 | 42,894.06 | 44,696.75 |
| 其中:债权投资 | 30,785.39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64.05 | 3,964.05 | 3,964.05 |
| 固定资产 | 30,804.42 | 31,260.98 | 29,524.01 |
| 在建工程 | - | - | 2,875.56 |
| 无形资产 | 3,351.68 | 3,603.72 | 3,649.4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84 | 202.90 | 281.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5.90 | 963.40 | 948.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33.04 | 2,899.00 | 3,453.33 |
| 资产总计 | 205,741.38 | 176,964.17 | 186,386.75 |
| 流动负债 | 71,875.15 | 59,294.18 | 77,155.83 |
| 非流动负债 | 1,779.65 | 7,429.91 | 6,224.96 |
| 负债合计 | 73,654.80 | 66,724.09 | 83,380.79 |
| 所有者权益 | 132,086.58 | 110,240.08 | 103,005.95 |
流 非
流 非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损益状况 金源装备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154,277.53 | 134,763.14 | 129,144.43 |
| 减:营业成本 | 133,429.92 | 118,970.83 | 112,607.88 |
| 税金及附加 | 650.25 | 670.34 | 703.13 |
| 销售费用 | 443.26 | 348.31 | 308.76 |
| 管理费用 | 2,255.27 | 2,115.41 | 1,565.35 |
| 研发费用 | 4,988.02 | 4,234.89 | 4,149.36 |
| 财务费用 | -128.96 | 797.54 | 794.4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93.15 | 254.91 | 830.89 |
| 信用减值损失 | 559.74 | 563.87 | -1,181.0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1.52 | |
| 加: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 14,117.96 | 1,321.02 | 748.65 |
| 投资收益 | 226.28 | 29.14 | - |
| 二、营业利润 | 25,331.12 | 8,168.70 | 10,114.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1 | 1.32 | 2.5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9.28 | 35.87 | 64.38 |
| 三、利润总额 | 25,201.85 | 8,134.15 | 10,052.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71.90 | 700.53 | 964.48 |
| 四、净利润 | 22,129.95 | 7,433.62 | 9,087.95 |
一 减
加
二 加 减 三 减 四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金源装备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154,267.76 | 134,750.71 | 129,135.31 |
| 减:营业成本 | 133,732.53 | 119,434.72 | 112,879.27 |
| 税金及附加 | 639.14 | 654.97 | 710.00 |
| 销售费用 | 443.26 | 348.31 | 308.76 |
| 管理费用 | 2,198.10 | 2,056.94 | 1,458.06 |
| 研发费用 | 4,988.02 | 4,234.89 | 4,149.36 |
| 财务费用 | -142.56 | 794.10 | 799.28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93.15 | 254.91 | 830.89 |
| 信用减值损失 | 559.74 | 563.87 | -1,181.01 |
一 减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1.52 | |
| 加: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 14,117.79 | 1,320.71 | 748.42 |
| 投资收益 | 226.28 | 29.14 | - |
| 二、营业利润 | 25,100.46 | 7,769.35 | 9,929.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1 | 1.32 | 2.5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9.28 | 35.46 | 64.34 |
| 三、利润总额 | 24,971.20 | 7,735.22 | 9,867.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62.84 | 602.08 | 938.72 |
| 四、净利润 | 21,908.36 | 7,133.14 | 8,928.65 |
加
二 加 减 三 减 四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以上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11001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10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
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51%。 (四)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
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本 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 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特 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江苏金源高端装 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该经济行为已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通过。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 评估对象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
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于评估基 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 表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10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 围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2,086.58 万元,评估范围内各类 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132,121.05 |
| 非流动资产 | 73,620.32 |
| 其中:债权投资 | 30,785.39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64.05 |
| 固定资产 | 30,804.42 |
| 无形资产 | 3,351.6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5.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33.04 |
| 资产总计 | 205,741.38 |
| 流动负债 | 71,875.15 |
| 非流动负债 | 1,779.65 |
| 负债合计 | 73,654.80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所有者权益 | 132,086.58 |
注:上表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6]10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 企业申报账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
①专利权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外专利权共计 60 项。具体如下: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 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有效期 | 取得 方式 | 权利 限制 |
|---|---|---|---|---|---|---|---|
| 1 | 金源装 备、南京 理工大学 | 发明 | 燃气加热炉温度多 点传感与智能控制 方法 | 200810243666.4 | 2008.12.112028.12.1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 | 金源装 备、南京 理工大学 | 发明 | 风力发电机用合金 渗碳钢齿轮与轴锻 件等温正火方法 | 200910024983.1 | 2009.3.42029.3.3 | 原始 取得 | 无 |
| 3 | 金源装 备、南京 理工大学 | 发明 | 大型锻件压缩电弧 加感应复合热源补 焊方法 | 200910025645.X | 2009.3.52029.3.4 | 原始 取得 | 无 |
| 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锻模表面自动熔覆 铁铝金属间化合物 +氧化钇方法及设 备 | 200910264667.1 | 2009.12.252029.12.24 | 原始 取得 | 无 |
| 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大型高温锻件近红 外视觉传感检测装 置 | 200910264666.7 | 2009.12.252029.12.24 | 原始 取得 | 无 |
| 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大型锻件加热自动 冷却方法及设备 | 200910264668.6 | 2009.12.252029.12.24 | 原始 取得 | 无 |
| 7 | 金源装 备、南京 理工大学 | 发明 | 一种风电主轴的锻 焊制造方法 | 200910264082.X | 2009.12.302029.12.29 | 原始 取得 | 无 |
| 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大型锻件的组 焊剪切刀具的制造 方法 | 200910264081.5 | 2009.12.302029.12.29 | 原始 取得 | 无 |
| 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大锻件的锻造 方法 | 201110365480.8 | 2011.11.172031.11.1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大型船用曲轴 的锻造方法 | 201210211359.4 | 2012.6.262032.6.25 | 原始 取得 | 无 |
| 11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主 轴的锻造工艺 | 201210211370.0 | 2012.6.262032.6.25 | 原始 取得 | 无 |
| 12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主 轴法兰的锻造工艺 | 201210211367.9 | 2012.6.262032.6.25 | 原始 取得 | 无 |
| 13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核岛主管道的 锻造方法 | 201210211356.0 | 2012.6.262032.6.25 | 原始 取得 | 无 |
|---|---|---|---|---|---|---|---|
| 1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电主轴法兰 镦粗工艺 | 201210213987.6 | 2012.6.272032.6.2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齿 轮的等温正火工艺 | 201210213986.1 | 2012.6.272032.6.2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高速冷轧辊的 制造方法 | 201210213969.8 | 2012.6.272032.6.2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7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主 轴支撑用滚子轴承 | 201210215442.9 | 2012.6.282032.6.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1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电法兰的成 型方法 | 201210215443.3 | 2012.6.282032.6.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1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火电转子的锻 造工艺 | 201210215433.X | 2012.6.282032.6.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2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机车齿轮箱制 造方法 | 201210332983.X | 2012.9.112032.9.1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1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机车齿轮锻件 的生产方法 | 201210332982.5 | 2012.9.112032.9.1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2 | 金源装备 | 发明 | GH4169 合金管的 制造方法 | 201210349724.8 | 2012.9.202032.9.19 | 原始 取得 | 无 |
| 23 | 金源装备 | 发明 | 发动机平衡轴的锻 造方法 | 201210349725.2 | 2012.9.202032.9.19 | 原始 取得 | 无 |
| 2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ZM2 高强度镁合金 的组合锻造方法 | 201210349733.7 | 2012.9.202032.9.19 | 原始 取得 | 无 |
| 2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ZM1 高强度镁合金 的组合锻造方法 | 201210349726.7 | 2012.9.202032.9.19 | 原始 取得 | 无 |
| 2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ZM8 高强度镁合金 的组合锻造方法 | 201210349736.0 | 2012.9.202032.9.19 | 原始 取得 | 无 |
| 27 | 金源装备 | 发明 | 制造风电法兰的方 法 | 201210438938.2 | 2012.11.52032.11.4 | 原始 取得 | 无 |
| 2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高强度高韧性 合金钢的制造方法 | 201210437521.4 | 2012.11.52032.11.4 | 原始 取得 | 无 |
| 2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高强度高韧性 合金钢 | 201210436367.9 | 2012.11.52032.11.4 | 原始 取得 | 无 |
| 3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用于半导体器 件的引线支架 | 201210445068.1 | 2012.11.72032.11.6 | 原始 取得 | 无 |
| 31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制造支架的铜 合金 | 201210441442.0 | 2012.11.72032.11.6 | 原始 取得 | 无 |
| 32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引线支架的制 造方法 | 201210441508.6 | 2012.11.72032.11.6 | 原始 取得 | 无 |
| 33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用于引线支架 的铜铁合金的制造 方法 | 201210442440.3 | 2012.11.72032.11.6 | 原始 取得 | 无 |
| 3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锻压回转台的 自动调整装置 | 201310743422.3 | 2013.12.302033.12.29 | 原始 取得 | 无 |
| 3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 4Cr13 环模锻 造工艺 | 201310743584.7 | 2013.12.312033.12.3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轴承套圈的锻 造工艺 | 201510055336.2 | 2015.2.32035.2.2 | 原始 取得 | 无 |
|---|---|---|---|---|---|---|---|
| 37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供 电系统 | 201510475495.8 | 2015.8.52035.8.4 | 原始 取得 | 无 |
| 3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由风力发电机 供电的锅炉 | 201510631827.7 | 2015.9.292035.9.28 | 原始 取得 | 无 |
| 3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大型风电主轴 的锻造工艺 | 201610706851.7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核岛主轴的锻 造工艺 | 201610706819.9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1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变速箱齿轮的 锻造工艺 | 201610706856.X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2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传动轴锻造工 艺 | 201610706818.4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3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螺旋桨轴锻造 工艺 | 201610706817.X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齿轮轴的锻造 工艺 | 201610706850.2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圆弧齿状上凸 下凹型砧 | 201610706859.3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汽车制动凸轮 轴的锻造工艺 | 201610706845.1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7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锤杆锻造工艺 | 201610706857.4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大型火电转子 锻造工艺 | 201610706852.1 | 2016.8.242036.8.2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可快速冷却且 便于取件的风力发 电机盖体用锻造模 具 | 202111654270.0 | 2021.12.302041.12.29 | 原始 取得 | 无 |
| 5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温度可多点传 感与智能控制的零 部件锻造用热处理 炉 | 202210348575.7 | 2022.4.12042.3.31 | 原始 取得 | 无 |
| 51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具有自进料功 能的风力发电设备 用轴承锻造加工热 处理设备 | 202210458976.8 | 2022.4.272042.4.26 | 原始 取得 | 无 |
| 52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避免工件掉落 的风力发电轴承加 工用热处理设备及 工艺 | 202210457167.5 | 2022.4.272042.4.26 | 原始 取得 | 无 |
| 53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火力均匀的风 力发电设备用法兰 锻造热处理装置及 工艺 | 202210749033.0 | 2022.6.282042.6.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54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风力发电机轴 | 202210889680.1 | 2022.7.272042.7.26 | 原始 | 无 |
| 承检测用夹持工装 | 取得 | ||||||
|---|---|---|---|---|---|---|---|
| 55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可对边角进行 磨削的变速箱后齿 轮锻造模具 | 202310452952.6 | 2023.4.252043.4.24 | 原始 取得 | 无 |
| 56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防止脱落偏移 的变速器齿轮轴加 工用锻造装置 | 202310527431.2 | 2023.5.112043.5.10 | 原始 取得 | 无 |
| 57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轨道交通变速 箱行星齿轮箱支撑 组件的铸造设备 | 202310661558.3 | 2023.6.62043.6.5 | 原始 取得 | 无 |
| 58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用于齿轮轴可 调压力变速锻造装 置及方法 | 202411151568.3 | 2024.8.212044.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59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高精度定位齿 轮轴锻造装置及方 法 | 202411602273.3 | 2024.11.112044.11.10 | 原始 取得 | 无 |
| 60 | 金源装备 | 发明 | 一种海上风电行星 架锻件低温耐冲击 实验装置 | 202510862297.0 | 2025.6.252045.6.24 | 原始 取得 | 无 |
注:南京理工指南京理工大学。
②商标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外商标共计 7 项。具体如下:
| 序 号 | 商标 权人 | 商标图案 | 国际 分类 | 注册号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 限制 |
|---|---|---|---|---|---|---|---|
| 1 | 金源 装备 | 11 | 10153618 | 2024.5.212034.5.20 | 原始取得 | 无 | |
| 2 | 金源 装备 | 40 | 11324285 | 2024.1.72034.1.6 | 原始取得 | 无 | |
| 3 | 金源 装备 | 6 | 10153623 | 2023.3.282033.3.27 | 原始取得 | 无 | |
| 4 | 金源 装备 | 7 | 10153622 | 2022.12.282032.12.27 | 原始取得 | 无 | |
| 5 | 金源 装备 | 12 | 10153617 | 2022.12.282032.12.27 | 原始取得 | 无 | |
| 6 | 金源 装备 | 13 | 10153616 | 2022.12.282032.12.27 | 原始取得 | 无 |
金源 装备
2018.8.282028.8.27
7
40 4477427
原始取得 无
注: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 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四) 利用其他机构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
字[2026]10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 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考虑委托人相关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
期、利率和汇率变化等因素后,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做出的专业判断,选择会计期末作 为评估基准日,能够更加全面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情况,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高效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 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与委托人经济行为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 日。
六、 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 经济行为依据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法律法规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6.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 7.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 准则依据
-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 年 8 月 23 日,财资【2017】43 号);
-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
号);
-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 号)
- 1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 1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 14.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 15.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 16.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 17.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 18.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 号)。 (四) 权属依据
-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 房地产权证;
- 3. 机动车行驶证;
- 4. 专利证书;
- 5. 商标注册证;
- 6. 有关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 7. 大型设备的购置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 8.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 1. 企业提供的资料
- (1) 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2) 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 (3) 企业填报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 2.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 (1)《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
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 号);
- (3)《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
- (4)《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
- 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 (1) 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
- (2) 当地人材机信息价格动态;
- (3) 当地土地市场交易信息;
- (4) 当地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等相关标准;
- (5)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资料;
- (6)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 (7) 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 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 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 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
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 估。”
- 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 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 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 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 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 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 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 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 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 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长、历史年度业绩比较稳定,未
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
量,因此,本项目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2)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可比的同行业上市
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因此, 本项目不适用于市场法。
(3)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
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我们选取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 评估方法具体操作思路 1.收益法评估操作思路 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
算,具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 流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
在得出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 减去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之后减去付息 债务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中,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事项如下:
- (1)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的计算 FCFF=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
- (2)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计算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n
FCFF P
FCFF (1 r)
i
n 1
i
n
r (1 r)
i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主营业务价值; FCFF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FCFFn+1:详细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收益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 Ke We Kd 1 TW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Ke Rf MRP Rc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有风险系数。
- (3)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等于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 产价值之和。
①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的股权投资。对于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 定: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三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为母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利润较少, 为小型微利企业,企业管理层对其未来预期收益难以合理预测;另在我国资本市 场上很难找到与其经营业务相关、资产规模相当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企业获得未 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难以合理衡量。因此,很难满足采用收益法对长期股 权投资单位进行评估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进
行整体评估,以估算得出的长期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乘以投资企 业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得出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价值。
②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划分为两类,一类为经营性资产,第二类为非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资产,其进一步划分为有效资 产和无效资产,有效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在使用或者未来将使用的资产,无效 资产又称为溢余资产,指为经营目的所持有,但在评估基准日未使用或者可以预 测的未来不会使用的资产。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定义具体如下: 溢余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经营性需要、但于企业特定时期,与企业收益无 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状况与 企业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判断被评估单位是 否存在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非经营性所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 关系的资产,如供股东自己居住的房产、供股东自用的汽车、工业制造企业短期 股票债券投资、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关联公司往来款项等。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估算以资产特点为
基础,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 (4)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包括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负债等,相应的非经营
性、溢余负债的价值等于溢余负债与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之和。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主营业务价值+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溢余
负债价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操作思路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 行了评估,即首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加总后 扣除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的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 值。
具体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 (1)货币资金: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为评估
价值。外币货币资金按基准日外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作为评估价值。
- (2)其他债权性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
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分析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并对主要 债务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作重点调查了解,在核实的基础上,以账面价值作 为评估价值。
- (3)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及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对原材料,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 化不大的原材料等外购存货,以抽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于积压 时间较长的周转材料其质量和可用性降低,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没什么使用价 值;另考虑该些周转材料的种类杂乱且单项数量小、总体项数多,花时间全部清 理出来,作废品变卖的价值都不一定能覆盖所需发生的清理人工费和运输费用 等,没回收价值的评估为零。对于其他经营用原料和辅助材料因耗用量大,周转 速度较快,且对于存在的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因其跌价准备反映 了存货成本单价和其不含税市价的差异,故计提跌价后的原材料账面单价接近基 准日市价,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计提跌价后的账面单价确认评估价值。对产成品 (库存商品),根据销售价格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 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价值,对于积压不可销售的产成品(库存 商品),按其可回收金额确定评估价值,即以产成品(库存商品)废钢量和废钢 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对发出商品,根据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的税金(含所得税), 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价值。对委托加工物资,在抽查核实 账簿,原始凭证,合同的基础上,以抽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于
产线上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企业对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核算时,投入的 材料、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分别按不同阶段的工序进行归集,在产品(自制半成 品)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对于其中存在的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因其跌价准备反映了存货成本单价和其不含税市价 的差异,故计提跌价后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价,以核 实后的数量乘以计提跌价后的账面单价确认评估价值。
- (4)其他流动资产:在抽查核实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抽查核实后
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 (5)债权投资:在抽查核实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抽查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 (6)长期股权投资:收集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投资(转让)合同或协议、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历史年度及基准日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纳入评估 范围内的三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为母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利润较少,为小型微利企 业,企业管理层对其未来预期收益难以合理预测;另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很难找到 与其经营业务相关、资产规模相当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企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 承担的风险也难以合理衡量。因此,很难满足采用收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进 行评估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 以估算得出的长期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乘以投资企业所持有的 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得出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价值。
- (7)房屋建(构)筑物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通过查看待估房屋建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
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评估方法分别确定待估房屋建筑物 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工程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决算调整法、重编 预算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指标估算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或同时运用 几种方法综合确定待估房屋建筑物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成新率:对于房屋建(构)筑物采用综合成新率方法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 公式为:
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8)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资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 类资产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 经济性陈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估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市场法主要针对使用时间较长的车辆设备,采用类似设备市场交易价格比较
后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待报废的设备类资产及部分超出经济使用年限的电子办公设备,直接按 市场价估算其残值作为评估值。
(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商标。
①土地使用权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目前通行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基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根据土地 估价技术规程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情况,根据评估目的,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 查勘和当地地产市场情况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评估程序,本次评估 选择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待估宗地的价值进行评 估。
A、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选取具有可比性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土地交易实例,即将评 估对象与市场近期已成交的相类似的土地相比较,考虑评估对象与每个参照物之 间在土地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
整,从而得出多个比准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以下公式: P=PB×A×B×C×D×E 式中: P:评估对象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 A:评估对象交易情况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 E:评估对象年期修正系数 B、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市已公
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 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影响估价对象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基准地价 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中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指标条件相比较,确定这些因素对 地价影响程度的档次,对照修正系数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每个影响地价因素的 修正系数,用这些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再根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 使用年期、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交通条件、环境质量及宗地形状等其他因素 分别对估价对象的评估基准日、使用年期、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交通条件、 环境质量及宗地形状等其他因素进行修正,进而求得估价对象在估价基准日的使 用权价格。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本公式:
P=P0×(1+∑Ki)× Kn×Kt×Kp×Ks-Kf 式中:P:委估宗地评估值
P0:级别基准地价 ∑Ki:宗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中各因素修正值之和
Kn:年期修正系数 Kt:期日修正系数 Kp:容积率修正数 Ks:交通条件、环境质量、宗地形状等其他因素修正数 Kf:开发程度修正数
C、评估结果的选择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 似土地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土地用途、交 易方式、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 方法。由于所选项的参考案例选取客观、可靠,故运用市场比较法试算的结果能 反映现时的土地市场价值。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 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影响估价对象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基准地 价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中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指标条件相比较,确定这些因素 对地价影响程度的档次,对照修正系数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每个影响地价因素 的修正系数,用这些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再根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 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分别对估价对象的评估基准日、 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进行修正,进而求得估价对象 在估价基准日的使用权价格。
据前述,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测算结果均能客观反映待估宗 地的地价水平,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最终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 系数修正法的平均结果确定土地评估价值。
②软件 对于外购软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了解外购软件在基准日的状况,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查阅了账面原值和价值,并向供应 商或通过网络查询其现行市价。经调查分析,以其现行市价确定评估值。
③专利技术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专利技术的应用与收入及利润关联性较大,能为企业带来 超额收益,本次对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即首先预测专利技术相应产品 未来经济寿命年限内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乘以专利技术分成率(专利技术在 销售收入中的贡献率)得出未来各年的专利技术收益额,再以适当的折现率对专 利技术收益额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之和即为专利技术的评估价值。
其基本计算模型如下:
其中:P-专利技术评估价值 Ki-专利技术第 i 期的分成率 Ri-专利技术相应产品第 i 期的销售收入 n-收益期限 r-折现率
④商标 江苏金源申报的商标,作为产品的简单标识,与企业收入的关联度很低,并
不能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因此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以商标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商标 的评估价值,有关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商标设计成本及代理费+商标注册费+商标维护成本
- (10)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内容为装修费、厂区绿化等的摊销余额,其中装
修费含在房屋建筑物中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核实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 及摊销制度,确定账面核算内容与实际相符,对其余长期待摊费用以核实无误后 的摊余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
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 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据递延所得税计
算基础,重新核实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
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形成的原因等。按照重要性原则,抽查了相应的合同、凭证 等。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 (13) 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评估 师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要承 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价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
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
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需要批 准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
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 合同,以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评估业务实施主
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 1. 指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 2.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方式,通过询问、函证、核对、
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对不宜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 3. 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状况进行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
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 调查。
(五)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
关当事方获取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核查 验证,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 复核等。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 1.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 2.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七) 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 1.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 2.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
核;
- 3. 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
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 4.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以上评估程序后,向委托人出
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前提,
同时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一) 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负债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
产评估师根据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 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 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
时保持一致。
(二) 一般假设
-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
等宏观环境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 2. 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
的法律、法规外,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 重大变化;
-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税赋及通货膨
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评估基准日后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利率在评估基 准日至报告日的变化);
-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
件;
- 5. 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并使用;
-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方
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违法;
- 8. 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评估
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 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 变动;
- 9. 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
而未提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
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三) 特定假设
- 1. 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
外,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 2. 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其
价值的影响;
- 3. 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
致,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 4. 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
款周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拖欠货款情况;
- 5. 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
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 6. 假设被评估单位根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正常经济寿命,对其进行有
序更新;
- 7. 假设被评估单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并享受按 15%的优
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8. 假设被评估单位能持续符合先进制造业条件,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仍将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23 年 9 月 3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 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执行标准,可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 9.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仍将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执行标准,研发费用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资产 评估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 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在经过实施必要的资产
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
围内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2,086.5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 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3,275.54 万元。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144,927.89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12,841.31 万元,增值率为 9.72%;较合并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11,652.35 万元,增值率为 8.74%。
母公司报表口径下具体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32,121.05 | 132,305.81 | 184.76 | 0.14 |
| 非流动资产 | 73,620.32 | 86,276.87 | 12,656.55 | 17.19 |
| 其中:债权投资 | 30,785.39 | 30,785.3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64.05 | 5,210.12 | 1,246.07 | 31.43 |
| 固定资产 | 30,804.42 | 33,748.27 | 2,943.85 | 9.56 |
| 无形资产 | 3,351.68 | 11,941.87 | 8,590.19 | 256.29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84 | 12.28 | -123.56 | -90.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5.90 | 1,245.9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33.04 | 3,333.04 | ||
| 资产总计 | 205,741.38 | 218,582.69 | 12,841.31 | 6.24 |
| 流动负债 | 71,875.15 | 71,875.15 | ||
| 非流动负债 | 1,779.65 | 1,779.65 | ||
| 负债总计 | 73,654.80 | 73,654.80 | ||
| 所有者权益 | 132,086.58 | 144,927.89 | 12,841.31 | 9.72 |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及其提供的各项 历史财务资料,结合企业的现状,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 外部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会同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技术人员,在持 续经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合理预测未来年度的预测收益、折现率等指标, 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54,479.06 万元。
(三) 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为 154,479.06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得
出的评估结果为 144,927.89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9,551.17 万元。 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 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 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则是以 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 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 响。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价值标准、 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价值标准、
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2.最终评估结论选取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其下游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行业领域,采用收益 法评估时企业未来经营期预期收益可能受以下主要经营风险的影响:
-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的高速重载齿轮锻件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洋 工程等行业领域,上述下游市场的需求同国内宏观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 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是上述行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形势较为复 杂,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和内部经济结构性调整等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所面 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若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导致我国国民经济增速有所放 缓,则可能对标的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钼合金钢、碳素钢等金属材料,原材料价格的波
动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影响。受未来市场需求、经济周期、宏观经济 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存在不确定性,若原材 料价格短期内出现快速下跌或大幅上涨的情形,而标的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售价 进行调整,可能导致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进而影响利润水平。
(3)风电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为风电行业企业,风电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
别为 86.85%和 88.41%,风电行业的发展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风电行业需求受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存在一定的 周期性波动特征。在政策驱动阶段,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曾引发“抢装潮”与“退 潮期”交替出现的现象,抢装阶段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大幅攀升,带动产业链需求 爆发式增长;补贴退坡后的退潮期则出现新增装机容量骤减的情况,产业链需求 随之快速回落。随着行业向平价上网过渡和《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 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的出台,新能源 发电将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因素的影响持续增强,风电场业主更加注重项 目投资收益,叠加技术迭代推动风机机型向大兆瓦方向升级,部分风电项目投资 建设进度有所放缓,进一步加剧了行业需求的波动。
若未来风电行业支持力度减弱、政策重心发生转移,或各下游行业受市场环 境影响出现持续不景气的情况,而公司产能投放又未能及时适配下游行业的阶段 性需求变化,将导致公司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面临挑战,进而对整体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竞争风险 国内锻造企业数量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大部分锻造企业主要从事普通碳钢、
合金钢、不锈钢材料等锻件的生产,加工能力整体不足、产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 相对较低、工艺水平相对落后,但随着我国重大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 批在特定锻件领域具备较强技术优势的企业,标的公司面临部分行业内优质企业 及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
随着能源装备向大型化和高端化发展,对大型锻件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标准和
要求,如果标的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升级与规模提升, 持续提高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则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处于 不利地位。
(5)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产品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
但标的公司由于产能不足,采取下游应用聚焦的策略,客户主要集中在风电、工 程机械、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在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有限的情况下, 标的公司会优先选择业务规模较大、资信条件较好、产品需求量较大的客户进行 合作,主要客户大多为齿轮制造和重型机械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及上市公司,因 此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6.10%和 77.40%,其中中国高速传动占比分别为 58.13%和 58.09%。若未来标的公 司聚焦的下游应用领域出现波动、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无 法持续满足主要客户需求,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订单数量产生影响,导致收入下 滑,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收益法评估结果受以上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风电行业需求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等主要风险因素影 响较大。
另由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料比较完善,资产配置也较为完 整,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 值,相对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更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母公司报表 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32,086.5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为 133,275.54 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44,927.89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12,841.31 万元,增值率
为 9.72%;较合并报表口径下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11,652.35 万元,增值 率为 8.74%。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 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 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即使评估基准日至 经济行为发生日不到一年,资产评估报告的结论已经不能反映评估对象经济行为 实现日的价值,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资产使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
对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 2.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
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 3.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的变化,委托人在评估对象实际作价
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 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 项。我们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对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 的影响。
- 1. 本评估结论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
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 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 察做出的判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 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
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资料是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
评估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做出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 和判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 资产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 位未来盈利预测数据的利用,并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 3.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票据保证金 | 54,780,000.00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使用权受限的资金 | 1,000.00 |
| 合计 | 54,781,000.00 |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4. 公司对子公司出资未实缴到位的情形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认缴出资日期 |
|---|---|---|---|---|
| 溧阳市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 万元 | 379 万元 | 2040-11-28 |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全资子公司出资未实缴到位的情形可能对评估结论产 生的影响。
- 5.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共计 60 项
和商标共计 7 项,其中有 4 项专利权的申请人及所有权人为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 限公司和南京理工大学共同所有,为此南京理工大学出具确认函如下:(1)就 南京理工大学与江苏金源共有的四项专利,对于各方自身使用上述专利进行生 产、销售及其他商业行为而产生的收益归属双方各自所有,江苏金源无需向南京 理工大学支付使用费或分享收益;(2)针对上述四项专利,南京理工大学历史 上未曾授权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且承诺未来亦不会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上述四项专 利;(3)南京理工大学与江苏金源在技术、专利方面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 纷。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共有专利权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6.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 7. 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 8.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等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
- (1)为取得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
150138187D25011401、150138187D25031101、150138187D25110901)项下借款,江苏 金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23 年 金源抵字 1 号)及《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号:2023 年金源抵字 1 号-补), 以其自有房产、土地(包括三厂风电车间、三厂新锻造车间、三厂区热处理车间 及对应土地,其中房产面积合计 35,384.91 ㎡,土地面积合计 29,826.99 ㎡)作为抵 押,抵押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9 年 8 月 13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的借款余额为 5,500.00 万元。
- (2)为取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
同 号 : 32010120250006335 、 3201012025006340 、 32010120250016500 、 32010120250016579、32010120250019727、32010120250033653、32010120250034452)
项下借款,江苏金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合同号:32100620230037023 号),以其自有房产、土地(包括三厂压机 车间、三厂新锻造车间、三厂区热处理车间、三厂金工车间及对应土地,其中房 产面积合计 51,627.12 ㎡,土地面积合计 94,000.00 ㎡)作为抵押,抵押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8 年 8 月 13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溧阳市支行的借款余额为 6505 万元。
- (3)公司贷款保证担保事项如下:
- 1 江苏金源向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借款由葛艳明、葛桑、吴惠芬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 5,500.00 万元。
- 2 江苏金源向中国农业银行溧阳市支行由葛艳明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 6,505.00 万元。 (4)公司不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可能对评
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源对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502.43 万元,按账 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963.40 万元,账面价值为 2,539.03 万元。基准日前天津 华建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评估以审计审定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 (2)评估基准日后,受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影响,天津华建于 2026 年初发
生债务违约诉讼,2026 年 3 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自基 准日至报告出具日,天津华建未向江苏金源支付货款。经核查,天津华建虽面临 较大财务压力,但仍维持基本运营,并正采取相关措施缓解流动性风险;江苏金 源管理层亦持续与其积极协商推进回款工作,基于此,管理层判断该笔应收账款 仍存在回收预期。
- (3)若评估报告出具后天津华建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或回款显著不及预期,
则该笔应收账款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 11. 本次评估已考虑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 LPR 利率的变动对收
益法评估结论的影响。
- 1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将其持有的江苏金
源数额为 5003.1 万元的股权出质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截至评估基 准日该股权出质登记有效。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股权质押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 影响。
- 13. 2024 年 12 月 16 日,江苏金源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32009383,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首先,江苏金源属于《国家重 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八大领域中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企业管理层对未 来收益期的收益进行预测时,预计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超过 3%,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高于 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 比例高于 6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中相关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标准,结合企业的研发成果、研发人员数量及研发投入等情况,预计企业 未来收益期仍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其次,从政策层面分析,创 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 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目前国家正在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没有证据或市场环境的变化导 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不会继续执行的可 能。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并享受按 15%的优惠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
- 1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23 年 9 月 3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
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 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告所称先进制 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如上所述,本次评估假设企业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仍符合该文件执行标准,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 抵减额,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
- 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
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 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 税前加计扣除”。根据该文件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用于研究开发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 100%税前扣除的基 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本公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未明确截止期限。根据企业的研发成果、研发人员数量 及研发投入等情况,预计企业未来收益期仍将符合该文件执行标准,研发费用可 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 关注。
- 16. 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
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 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 17.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市
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赔偿 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18.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
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 估师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19. 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被
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 于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 不承担责任。
- 3.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资产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丨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师签名 1:________________ 中国·北京
- 资产评估师签名 2:________________
- 资产评估师签名 3: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 相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三、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六、 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八、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十、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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