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摘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二〇二六年九月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发行人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皖通科技 |
| 股票代码 | 002331.SZ |
| 成立日期 | 1999 年 5 月 12 日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 |
| 注册资本 | 428,409,749 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翔炜 |
| 联系电话 | 0551-62969206 |
| 传真号码 | 0551-62969207 |
| 互联网地址 | www.wantong-tech.net |
|---|---|
| 电子邮箱 | wtkj@wantong-tech.net |
| 证券发行类型 | 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 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 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主营业务情况
皖通科技是中国领先的大交通产业全场景智慧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 业务聚焦于智慧交通、智慧港航、智慧环保、智慧城市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速 公路、港口航运等场景信息化解决方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 等。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创新,具体情况如下:
| 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 | 应用情况 |
|---|---|---|
| 基于片区建 模的高速公 路多路径通 行费拆分方 法 | 实用性更强,在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的同时,可以达到与精确识 别技术相同的效果,使系统在工作效率和建设成本之间达到很 好的平衡。该方法对于解决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清分结算工作 中的难题具有重大意义,并且在相关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联 网 收 费 综 合 结 算系统 |
| 一种基于视 频的道路气 象检测方法 | 使用计算机标定技术恢复出图像中的距离信息:建立以路面为 背景的虚拟目标物,避免了在道路两边架设带有距离信息的目 标实体:摄像机开始跳转预置位:目标图像块匹配摄像机到达 预置位:采用小波变换手法去除噪声对目标物边缘的影响,提 取出属于边缘的像素点:使用符合人眼对比度模型进行目标物 特征提取:根据目标物的特征信息和距岗信息进行人眼能见度 曲线拟合:最后根据所得到的人眼能见度变换曲线,结合国际 照明委员会(CIE)权威机构推荐的人眼对比度值 0:05,得出能 见度距离。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联 合 监控系统 |
| 一种基于双 队列技术的 ETC 车道防 跟车方法 | 设定过车队列和交易队列对车辆进行分类,过车队列用于存放 所有驶入车道内车辆,而交易队列的作用是累计驶入车道内交 易成功车辆的数量:若有两辆车间隔很近驶入车道,RSU 检测 到前车信号,将前车信息添加到过车队列,同时过车队列的计 数器 j 自增,并开始交易;此时,RSU 也检测到后车信号,并 将后车信息添加到过车队列,j 自增;将交易成功的车辆添加 到交易队列,同时交易对列计数器 i 自增;比较过车队列的计 数器 j 和交易对列计数器 i,如果过车队列的计数器 j 和交易 对列计数器 i 相等,则放行:如果过车队列的计数器 j 和交易 对列计数器 i 不相等,则发生跟车情况,禁止通行。 | 用 于 研 发 智 能 路 网 综 合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
|---|---|---|
| 一种车联网 路侧信息采 集与服务系 统 | 该系统包括终端层和基站群,终端层的安装是通过对车主、车 辆信息进行登记,并写入车载单元,每台车辆安装的车载单元 都拥有唯一的电子标签,实现车载单元与车辆的绑定,保证车 辆信息的真实有效,节约通行时间,达到节能减排效果,实现 “人-车-路-环境”的和谐统一。 | 用 于 研 发 智 能 路 网 综 合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
| 一种车联网 路侧信息数 据采集及处 理方法 | 本发明车联网路侧信息数据采集及处理方法,通过对数据的消 息队列、缓存以及过滤处理,最大程度的确保车联网路侧信息 数据的安全性、正确性以及有效性。 | 用 于 研 发 智 能 路 网 综 合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
| 一种设有固 定装置免税 车辆图册自 动排版方法 | 本发明方法使得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摆脱了完全由人 工处理的旧有模式,进入了电子申报、电子审核、自动排版、 自动制作图册的全电子化处理方式。 | 用 于 研 发 智 能 路 网 综 合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
| 一种便于安 装维护的车 道控制器机 箱 | 本发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维护的车道控制器机箱,包括顶罩、 底坐、前左立柱、前右立柱、后左立柱、后右立柱、前中立柱、 后中立柱、前侧左门、前侧右门、左侧门、右侧门、后侧上门 和后侧下门,前中立柱和后中立柱将箱体分成左腔室和右腔 室,弱电端子排布置在左腔室内,右腔室的容积与工控机的体 积相适配,强电端子排布置在前侧左门上,工控机布置在前侧 右门上。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强,所有外设可直接接到端子 排上,能够提高整个车道控制器的组装速度,从而极大提高了 安装维护的工作效率。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多 路 径识别系统 |
| 一种提高高 速公路收费 站通行效率 的方法 | 即计算得到单位时间段内进入目的地收费站的车辆数,然后总 控器根据到达各目的地收费站的车辆数发送收费窗口数量开 启建议给目的地收费站的客户端,提醒收费站在此时间段内开 户相应数量的窗口进行收费,可提高车辆通行的速度。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联 网 收 费 综 合 结 算系统 |
| 一种基于信 疑双基模型 判别车辆可 信度的方法 | 本发明在有效降低稽查工作强度的同时,可以达到高精准的辅 助稽查效果,对系统在业务工作和辅助稽查方面达到了很好支 撑,本发明对于解决高速公路车辆打逃费和交通信用建设方面 具有重大的意义,并且在本相关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存 疑 车 辆 稽 查 管 理系统 |
| 一种基于信 疑双基模型 的车辆识别 方法 | 本发明对车辆号牌识别成功/人工录入的车辆进行统计分析, 再将统计分析结果提供给信息化服务系统,供高速收费站管理 人员综合应用,在有效降低稽查工作强度的同时,可以达到高 精准的辅助稽查效果,对系统在业务工作和辅助稽查方面达到 了很好支撑。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存 疑 车 辆 稽 查 管 理系统 |
| 一种基于信 疑双基建模 的高速公路 车辆监控管 理方法 | 通过信疑双基建模计算,从而进行车辆识别和结果集计算,并 根据车辆识别结果进行报警提醒,或通过最终计算的区间通行 信疑值确定车辆的可信度,可信度较高的车辆,快速办理缴纳 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手续,对可信度较低的车辆现场进行核查和 稽查,对各种隐形逃费等潜在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精准化打击,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存 疑 车 辆 稽 查 管 理系统 |
| 有效地降低车辆监控管理的工作强度,且辅助稽查效果精准度 高,对高速公路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在业务工作和辅助稽查方面 达到了很好的支撑。 | ||
|---|---|---|
| 一种基于信 疑双基建模 的高速公路 车辆监控管 理系统 | 通过建模服务器进行信疑双基建模计算,最后根据车辆识别结 果进行报警提醒,或通过最终计算的区间通行信疑值确定车辆 的可信度,有效地降低车辆监控管理的工作强度,且辅助稽查 效果精准度高,对高速公路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在业务工作和辅 助稽查方面达到了很好的支撑。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存 疑 车 辆 稽 查 管 理系统 |
| 一种公路水 路用路况动 态信息采集 方法 | 该方法相比较传统的路况信息采集方法多添加了水路的信息 收集,提高了城市多种出行方式的可行性,便于船舶和车辆的 正常和快速出行效果,而且水路信息的采集还包括了水下暗礁 的探测,避免行船时磕碰,造成船体损坏,影响行船安全。在 使用者进行搜索时,就能够及时将路况多维的信息进行公布, 提高了此信息收集方法的可行性和推广效果。 | 用 于 研 发 智 能 路 网 运 行 监测系统 |
| 基于大数据 交通协同指 挥系统 | 该系统包括:路况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道路实时车辆信息及实 时环境信息;大数据云平台,用于储存道路的固定环境信息、 固定车辆信息及接收并储存道路实时车辆信息及实时环境信 息;环境分析模块,用于根据道路的固定环境信息及实时环境 信息分析出道路环境状况;车辆分析模块,用于根据道路的固 定车辆信息及实时车辆信息分析出道路车辆状况;指令生成模 块,用于根据道路环境状况及道路车辆状况生成指挥指令;用 户端,用于接收指挥指令并通知车辆驾驶员;能够提高交通警 察判断道路状况的速度,同时能够提高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的准 确性及全面性。 | 用 于 研 发 高 速 公 路 联 网 数 据 应 用 管 理平台V1.0 |
| 基于路网智 能监控的语 音指引系统 及方法 | 本发明公开了基于路网智能监控的语音指引系统及方法,包 括:路网监控模块,用于获取该路段所有车辆的位置信息;风 险评估模块,用于根据所有车辆的位置信息分析出路段上出现 堵车的风险;指引模块,用于根据堵车风险对车辆进行引导; 客户终端,用于接收指引模块传出的引导信息,并通过语音将 引导信息传递给车辆驾驶人员;通过对车辆的位置信息进行分 析,能够对道路是否出现堵车的风险进行提前的分析,通过将 引导信息通过客户终端以语音的方式及时的通知驾驶人员,进 而能够在还未发生堵车问题前,采取特定的措施使得堵车风险 能够适当降低或者避免。 | 用 于 研 发 路 网 智 能 监 测 管理系统 |
| 一种高速公 路智能化行 车指导方法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速公路智能化行车指导方法,本发明实时 采集对应的行车画面和天气状态画面,控制后台绘制对应的行 车状态电子地图和天气状态电子地图发送给客户端 APP,并 进行相应的语音播报,从而对使用者的行车进行指导提醒,避 免使用者进入高速公路后无法采取应对措施而耽误时间,并降 低高速公路发生意外的情况。 | 用 于 研 发 城 市 智 能 交 通 管理平台 |
| 一种基于实 时交通流的 高速公路车 道管控方法 及系统 | 该专利融合多源感知技术与分层强化学习架构,构建起全局动 态车道优化体系。通过分布式光纤振动传感器阵列与毫米波雷 达的协同工作,可精准捕捉交通流量、车速等关键数据,结合 时空图卷积网络模型,深度解析交通流时空变化规律。在实际 应用中,这套系统展现出强大的效能:仿真数据显示,早高峰 通行量提升达 29.3%,事故场景下通行效率提高 28.6%;借助 数字孪生与因果推理引擎,策略更新响应时间缩短至 30 秒, 拥堵传播距离减少 35%,有力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高效运 行。 | 用 于 研 发 智 慧 交 通 云 信 息服务系统 |
| 基于行为树 | 一种采用行为树(Behavior Tree)描述业务逻辑的图形化编程 | 用 于 研 发 码 |
| 的业务逻辑 自定义方法 | 方式,使得业务流程直观展现,减少了流程判断的代码量,并 且方便编写业务代码,增强了业务逻辑的可靠性。该方法对提 升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具有重大意义,且在行业领域内 处于领先水平。 | 头 生 产 操 作 系统 |
|---|---|---|
| 一种集装箱 码头的位置 模式卸船方 法 | 在来港船舶进口单证与船上集装箱的实际装载不相符的情况 下,创新地以进口集装箱在船上的位置为索引,进行卸船作业 的控制和确认流程,极大方便了作业中的水平运输机械调度和 作业指令确认,从而减少了卸船作业的人为干预,缩短船舶的 在港停泊时间,提高岸桥的作业效率和服务质量。该方法打破 传统的以箱号为基准的集装箱卸船作业模式,解决了集装箱码 头 TOS 系统的进口集装箱预约数据与船上集装箱的实际装载 不一致的客观难题。该方法尤其适用于以内贸集装箱作业为主 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研 发 集 装 箱 码 头 生 产操作系统 |
| 一种集装箱 码头的同型 换位装船方 法 | 在集装箱装船作业过程中,一方面,因堆场出箱、集卡运箱等 作业环节的各种复杂工况,集装箱不可能完全按照计划的装船 位置装船,比如配载在第二层的集装箱先于配载在第一层的集 装箱到达岸桥下,为保证岸桥的作业效率,一般会交换这两个 集装箱的装船位置。同型换位装船方法计算的装船位置更准 确、更合理,从而提高船舶的装船作业效率,缩短了船舶在港 停泊时间,提高了集装箱码头对船公司的服务质量。该方法在 解决提高装船效率中有重要意义,在本领域内达到先进水平。 | 用 于 研 发 集 装 箱 码 头 生 产操作系统 |
| 一种基于模 糊推理的集 卡调度方法 | 本方法采用模糊数学的方法实现对集装箱卡车的作业调度,提 高装卸船效率,缩短船舶在港作业时间,大大提高集卡的作业 效率,控制集卡的配备数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码头的车流 量,提高安全系数。该方法在集装箱码头的内集卡全场调度中 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本领域内达到先进水平。 | 用 于 研 发 全 场 集 卡 调 度 系统 |
| 一种基于策 略的自动化 集装箱码头 的翻箱方法 | 翻箱作业主要存在集装箱装船、提箱、搬移作业过程中。改港 改船、退关、箱体破损、集港计划不合理、为提高利用率而降 低配载的限制要求,进行适当的混放等工况是导致装船翻箱的 主要原因。本方法提供了一种基于策略算法的自动化集装箱码 头的翻箱方法,实现堆场箱的自动翻箱,最大化提高合理的翻 箱位置指派,降低二次翻箱的概率,在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水 平。 | 用 于 研 发 集 装 箱 码 头 生 产操作系统 |
| 基 于 AI 技 术的港口智 能识别算法 | 基于业界主流的深度学习模型算法,将 AI 智能识别应用于港 口的作业控制、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可以提高码头的作业效率, 减少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管理。该方法对于解决港口的智能化 难题具有重大意义,并在国内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 用 于 智 能 闸 口系统、智能 理货系统、智 慧 安 防 系 统 等 |
| 基于物联网 大数据平台 的港口数据 采集方法 |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模型,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及清洗等 方式,实时采集港口的各种数据,实现港口实时监控现场作业。 该方法对解决港口设备种类多、数据不统一、无法实时监管的 难题具有重大意义,并在国内相关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物 联 网 数据平台、冷 藏 箱 数 据 采 集系统、流机 管理系统等 |
| 生态环境智 慧管控 | 利用物联网、5G、人工智能、云数据等前沿科技,结合智能 监测技术对生态环境数据进行全方位采集,通过数据模型分 析,精准溯源,专家会商,制定管控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技 术支撑,构建“天、地、空、水”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 网,最终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 用 于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的 三 方 技 术 服 务等 |
| 生态环境大 数据综合分 | 基于各类环境监测数据,运用多种数据分析和模型模拟方法, 分析环境质量的现状与演变,出具各种形式分析报告,为掌握 | 用 于 空 气 质 量预警预报、 |
| 析 | 实况、应对污染过程、监督管控环境污染源提供科学依据和支 撑服务。 | 环 境 质 量 评 价、污染成因 和 来 源 分 析 等 |
|---|---|---|
| 智慧站房系 统 | 智慧站房系统运用各式各样的传感器感知现场信息、以 5G 物 联网为连接纽带时时传输数据,结合大数据平台综合分析,实 现了对站房环境、设备运行等数据的实时采集和智能分析。这 使得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监测环境和监测设备的运行状 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从而确保监测设备的安全稳定 运行,该技术在国内相关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空 气 站 智 慧 化 运 营 维护 |
| 智能远控运 维系统 | 运用 5G 物联网技术,通过视频监控把现场监控画面实时传至 平台,通过控制系统,远程操作机械臂模拟人工操作对站点内 的仪器仪表进行校准维护。通过此系统,运维人员可以在办公 室对多个站房、多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操作、 校准设备,识别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风险,该技术在国内相关领 域处于领先水平。 | 用 于 智 能 远 控运维系统 |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23 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120 号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的审 计意见。发行人 2024 年、2025 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103 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 字(2026)第 00005035 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 审计意见。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报告期内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资产总额 | 295,588.90 | 313,462.15 | 309,088.69 | 289,383.73 |
| 负债总额 | 142,796.71 | 155,674.41 | 124,423.84 | 109,353.72 |
| 股东权益 | 152,792.19 | 157,787.74 | 184,664.84 | 180,030.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56.55 | 11,957.03 | 13,012.65 | 12,074.67 |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44,425.22 | 134,304.30 | 121,152.81 | 101,319.47 |
|---|---|---|---|---|
| 营业成本 | 37,910.60 | 117,913.77 | 90,308.58 | 76,613.03 |
| 营业利润 | -7,188.47 | -30,406.33 | 4,127.17 | -7,108.49 |
| 利润总额 | -7,214.10 | -30,466.59 | 5,289.13 | -7,204.31 |
| 净利润 | -7,084.85 | -33,337.41 | 4,880.99 | -7,031.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6,584.37 | -32,588.57 | 3,691.65 | -7,841.00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43.98 | -6,974.36 | 11,218.41 | -13,355.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93.20 | -1,140.17 | 8,502.75 | 1,840.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70.37 | 8,731.98 | 2,743.48 | 1,795.2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165.51 | 472.58 | 22,433.97 | -9,720.12 |
- 2、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05 | 55.32 | 511.28 | -1,683.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28 | 293.78 | 341.72 | 782.5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7.71 | 290.95 | 178.36 | 329.1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 - | 49.84 | 98.00 | 314.5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 -1.11 | -22.23 | 1,163.02 | -95.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534.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83 | -99.02 | 344.38 | -70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9 | 2.87 | 42.89 | 238.18 |
| 合计 | 246.99 | 763.80 | 1,905.12 | -425.01 |
-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的 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期间 | 报告期利润计算口径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
| 基本每股 收益 | 稀释每股 收益 | |||
| 2026 年 1-6 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0% | -0.1537 | -0.15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7% | -0.1595 | -0.1595 | |
| 2025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4% | -0.7715 | -0.77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51% | -0.7896 | -0.7896 | |
| 2024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7% | 0.0900 | 0.09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5% | 0.0435 | 0.0435 | |
| 2023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6% | -0.1911 | -0.19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1% | -0.1808 | -0.1808 |
注 1:上表中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 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 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 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发行人主要风险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1、行业需求下滑风险
目前,国内大部分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工程、港口航运智能化项目需求方或投 资方都是各级国有投资主体,民营投资占比较少。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的建设规划 以及港口航运智能化投资计划受政府财政预算、宏观政策的影响,每年会有波动。 当前由于国内外经济、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承受一定压力,大规 模新建工程带来的增量空间收窄。未来,若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财 政预算收紧或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下滑,则将影响交通主管部门对智慧交通工程 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导致行业需求下滑,进而可能会对行业发展及公司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由大规模新建工程带来的增量空间收窄,但在国家政策驱动和技术升级 换代的双重作用下,由存量改造、智慧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催生的新需求正成为市 场的主要驱动力。在此背景下,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到这一环节的市场竞争中, 例如上游 ICT(信息与通信)设备巨头、互联网企业等技术型公司希望向后延伸 其优势业务,近年来较多通过联合投标甚至单独投标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并直接 提供智慧交通系统的全套解决方案;各地区交通投资集团或高速公路公司也希望 完成数字化转型并向前拓展其业务链条,纷纷设立信息化子公司直接参与相关项 目建设;诸如通信运营商、交通建设单位等大型国企也凭借着资金和专项技术优 势成为极具竞争力的行业参与者。这种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使得市场竞争进一步 加剧,导致公司项目报价与毛利率面临下行压力。
(二)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319.47 万元、121,152.81 万元、 134,304.30 万元和 44,425.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41.00 万元、3,691.65 万元、-32,588.57 万元和-6,584.37 万元。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 同比上涨 10.86%,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亏损,主要系 2025 年
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毛利大幅下滑 14,319.95 万元、华通力盛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 值损失9,841.49万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了4,604.73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及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5,804.98 万元等因素所致。
为审慎评估相关不利因素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综合影响,公司以 2025 年 度相关财务数据为基期,按照相关因素对利润总额影响不变、负面变动 10%及负 面变动 20%三种情形,对 2026 年利润总额的合计影响进行了测算。经测算,在 上述三种假设情景下,2026 年度相关因素对利润总额的合计影响金额预计分别 为-17,483.95 万元、-22,154.16 万元和-26,824.38 万元。近年来,国内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公司中标价格有所降低,压缩了利润空间;未来,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 加剧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公司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94,072.39 万 元、107,483.86 万元、129,450.31 万元和 124,121.85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40.94%、42.88%、48.32%和 50.49%,金额较大且呈持续上升趋势。同 时,受部分机关单位客户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导致各 期末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高。
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央企及地方国企、大型港航企业 或各级政府单位,资信等级较高,但如果个别主要客户资金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法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 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造成负面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40%、25.37%、12.17%和 14.77%。
2025 年因市场竞争激烈,铜芯线缆、存储产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发行人主营 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下滑。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的毛利率 波动对整体盈利水平影响显著,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14.71%、14.88%、6.62%和 10.83%,2025 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关键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 影响,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至 6.62%,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水平。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强度、产品成本、产品结构等多个因 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出现持续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则可能导 致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4、经营性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40%、25.37%、12.17%和 14.77%。
2025 年因市场竞争激烈,铜芯线缆、存储产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发行人主营 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下滑。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的毛利率 波动对整体盈利水平影响显著,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14.71%、14.88%、6.62%和 10.83%,2025 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关键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 影响,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至 6.62%,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水平。
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或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销售回款进 一步滞后,或上游采购备货需求持续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能继续 面临大幅波动甚至持续为负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的主要产品涉及通信、监控及收费系统,核心原材 料包括铜芯线缆、服务器等电子设备。上述材料在项目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价格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直接影响。2025 年以来,受铜价上涨的影响,部分电 缆价格上涨幅度在 10%以上;当期内存颗粒价格暴涨,导致服务器等存储产品价 格大幅上涨。鉴于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周期较长且合同价格通常提前锁定,若未 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或进一步上涨,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毛利率低于预 期。
6、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以项目为基础按需采购,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确定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0,266.36 万元、34,011.53 万元、25,379.56 万元和 18,634.9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52%、13.57%、9.47%和 7.58%。 存货以项目成本为主且定制化采购占比较高,若未来受客户支付能力、方案设计
调整、项目周期延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公司存货可能面临存货跌价风险,从 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 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资 本市场走势、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也会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 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五)诉讼仲裁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部分尚未了结且金额较大的诉讼,部分银行存款被 司法冻结。相关诉讼正在开庭审理中,若未来相关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可能会 导致公司承担支付义务,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未来随着行业环境发生 变化,公司面临的诉讼、仲裁和由此产生损失的风险可能有所增加。公司未来经 营过程中,可能因潜在诉讼或仲裁事项面临支付赔偿的风险。
(六)控股股东质押股票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和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不 存在股票质押情形。目前,西藏腾云为筹集资金,计划向银行借款,后续可能涉 及由西藏景源质押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50%为西藏腾云担保,控股股东存 在质押股票的风险。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 2026 年 8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5,418,994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75,418,994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人 | 认购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
| 西藏腾云 | 64,264,762 | 353,456,191.00 | 36 | |
| 景源荟智 | 11,154,232 | 61,348,276.00 | 36 | |
| 75,418,994 | 414,804,467.00 | — |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 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
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80.45 万元,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四、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 成员 | 姓名 |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
|---|---|---|
| 保荐代表人 | 黄盼盼 | 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海程邦达(603836)IPO、华东 重机(00268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
| 周刚 | 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603345)IPO、安井 食品(603345)公开发行可转债、金财互联(002530)重大 资产重组、新宁物流(300013)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人财务顾 问、天津松江(60022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 |
| 项目协办人 | 李坤颖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韩志强、孔琦、方鑫宇、杨栋鹏 |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保荐人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六、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本保荐人承诺: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 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人同意 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据此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就下列事项做出承 诺:
-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相关规定;
-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10、保荐人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安徽皖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 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相关议案。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调减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
议案。
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再次将本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总额进行调减。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经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 的批准,发行人董事会已取得股东会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授权,发行人就本次证 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 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八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
议案。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调减发行数量及募集 资金总额的相关议案。
- 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再次将本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总额进行调减。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
上述调整均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 五十一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 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大会认可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对皖通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5035 号),发行人不存在最近 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发 行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涉及新增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经发行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和景源荟智,不超过 35 名,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的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 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 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 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黄涛先生、西藏景源、西藏万青、西藏腾云、景 源荟智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黄涛先生、 西藏景源所持有的西藏腾云股权和黄涛先生、西藏景源、西藏万青、西藏腾云所
持有的景源荟智的份额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符合《管理 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6、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已出具专项承诺,内容包括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7、本次发行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所述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28,409,749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黄涛先生,通过西藏景源间接持有公司 90,025,330 股,占比 21.01%。
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股权结构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权结构发生 的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 75,418,994 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 503,828,743 股,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为 165,444,324 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32.84%。黄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发行股 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1、关于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上市保 荐书出具日,公司存在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6,000 万元,已从首次董事会决议审 议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项 的相关要求。
2、关于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第二项的相关要求。
3、关于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经发行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调整,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5,418,994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符合上述规定。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为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董事 会决议日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项的规定。
4、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第五项的规定。
5、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经历两次下调,均属于发行方案发生变 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化,相关调整已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但发行 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均未增加,因此属于发行方案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化, 相关调整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发行方案调整均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均 已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程序,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均不影响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项的规定。
九、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 持续督导事项 | 具体安排 |
|---|---|
| 1、持续督导期 | 在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上市公司 进行持续督导。 |
| 2、督促发行人规范运作 | 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 制度,督促发行人规范运作。 |
| 3、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 | 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并履行其作出的承 诺。 |
| 4、对重大事项发表专项 意见 | 1、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 专项意见,包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解除限售等。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 列情形的,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 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二)质押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交易 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 5、现场核查 | 1、定期现场检查: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相关事项进 行定期现场检查。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 作的,督促公司改正,并及时报告交易所。2、专项现场检查:出 现下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一)存在重大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 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五)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 6、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 在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之前,或者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发行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向交易 所报告。 |
| 7、督促整改 | 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向 交易所报告。2、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 明的,于披露前向交易所报告。 |
| 8、虚假记载处理 | 有充分理由确信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按规定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向交易所报告。 |
| 持续督导事项 | 具体安排 |
|---|---|
| 9、出具保荐总结报告<br><br>书、完成持续督导期满 后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 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 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十一、保荐人对发行人本项目的保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皖通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皖通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林证券同意推荐皖通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 项目协办人签名 | 李坤颖<br><br>年 月 日 |
|---|---|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黄盼盼<br><br>周 刚<br><br>年 月 日 |
| 内核负责人签名 | 张晓宣<br><br>年 月 日 |
|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 王惠春<br><br>年 月 日 |
| 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林 立<br><br>年 月 日 |
| 保荐人公章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r><br>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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