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首华燃气2026-09-23 00:00

摘要

1首华燃气持股5%以上股东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安排,于2026年9月18日至21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83.88万股,叠加股权激励及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5.9986%降至5.0000%,触及5%整数倍刻度。
2本次减持系已披露计划实施,剩余减持额度约301万股。
3截至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股份占总股本3.05%。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海林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吴君亮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吴汝德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村阙长街

一致行动人:吴海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

一致行动人:吴君美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华燃气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自然人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
首华燃气、上市公 司、公司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指自然人吴海江、吴君美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准则 15 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指人民币万元
亿元指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身份证号码
吴海林男无中国3326241968****211X
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否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身份证号码
吴君亮男无中国3326241972****2153
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否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身份证号码
吴汝德男无中国3326241941****2118
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村阙 长街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 村阙长街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首华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身份证号码
吴海江男无中国3326241970****2114
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否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身份证号码
吴君美女无中国3326241975****0024
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 路否

(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为了在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 吴汝德、吴君美五人于 2008 年 1 月 3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及经营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51,077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在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信息披露义务 人已减持 838,839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 有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 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增加或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0,094,15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998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 比例如下:

股 东 名 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 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吴 君 亮合计持有股份9,377,0002.79938,562,3002.22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9,377,0002.79938,562,3002.22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吴 海 林合计持有股份9,384,7002.80169,384,7002.43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9,384,7002.80169,384,7002.436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吴 汝 德合计持有股份1,332,4500.39781,308,3110.33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1,332,4500.39781,308,3110.33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20,094,1505.998619,255,3115.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34,979,259 股为计算基数。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85,107,740 股为计算基数。

  • 3、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因公司股权激励增发及可转债转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2026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838,839

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股数变动 (股)变动比例 (%)
吴君亮股 权 激 励 增 发 、 可 转 债 转 股被动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3644
集中竞价2026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814,7000.2116
吴海林股 权 激 励 增 发 、 可 转 债 转 股被动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3647
————
吴汝德股 权 激 励 增 发 、 可 转 债 转 股被动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0518
集中竞价2026 年 9 月 21 日24,1390.0063
合计——838,8390.9986

注: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以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取得。

  •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34,979,259 股为计算基数。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 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 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85,107,740 股为计算基数。

  •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被质押 11,728,9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0456%。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亮、吴汝德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卖出首华燃气股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

吴海林、吴海江、吴君美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首华 燃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海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君亮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汝德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海江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君美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 地上海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吴君亮:上海市闵行区莘 松路 958 弄 吴海林:上海市闵行区莘 松路 958 弄 吴汝德:浙江省仙居县白 塔镇厚仁中街村阙长街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有无一致行动 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被动稀释<br><br>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20,094,150 股 持股比例:5.9986%<br><br>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变动数量:838,839 股 变动比例:0.9986% 持股数量:19,255,311 股 持股比例:5.0000%<br><br>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 方式: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股份的计划。 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海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君亮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汝德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

吴海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

吴君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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