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首华燃气2026-09-23 00:00

摘要

1首华燃气持股5%以上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因集中竞价减持及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5.9986%降至5.0000%,触及5%整数倍。
2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3权益变动后该股东组合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但未来90日内仍需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
4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8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的整数倍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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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

德实施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股权激励增发、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导致的股份减少, 不触及要约收购。

  •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合计持股由

20,094,150股下降至 19,255,311股,持股比例由 5.9986%下降至5.0000%。

  • 3、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华燃气”)于 2026 年8 月2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合计持有公司 20,094,150 股的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计划在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51,077 股。

近日收到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君亮持有首华燃气 9,377,000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 的 2.7993%;吴海林持有首华燃气 9,384,700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 2.8016%;

吴汝德持有首华燃气 1,332,450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 0.3978%,合计持有 首华燃气 20,094,150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 5.9986%。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君亮持有首华燃气 8,562,300 股,约占首华燃气总股本的 2.2234%;吴海林持有首华燃气 9,384,700 股,约占首华燃气总股本的 2.4369%;吴 汝德持有首华燃气 1,308,311 股,约占首华燃气总股本的 0.3397%,合计持有首华燃 气 19,255,311 股,约占首华燃气总股本的 5.0000%。具体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股数变动(股)变动比例(%)
吴君亮股权激励增发、 可转债转股被动 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3644
集中竞价2026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814,7000.2116
吴海林股权激励增发、 可转债转股被动 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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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汝德股权激励增发、 可转债转股被动 稀释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00.0518
集中竞价2026 年 9 月 21 日24,1390.0063
合计——838,8390.9986

注: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以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取得。

  •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34,979,259 股为计算基数。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0)。

  •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85,107,740 股为计算基数。

  •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吴 君 亮合计持有股份9,377,0002.79938,562,3002.22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77,0002.79938,562,3002.22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吴 海合计持有股份9,384,7002.80169,384,7002.43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84,7002.80169,384,7002.4369
林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吴 汝 德合计持有股份1,332,4500.39781,308,3110.33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2,4500.39781,308,3110.33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20,094,1505.998619,255,3115.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34,979,259 股为计算基数。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

  •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385,107,740 股为计算基数。

  • 3、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相 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三)股东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积极 关注股东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不 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股东吴君亮、吴海林、吴汝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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