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

*ST宝馨2026-09-23 00:00

摘要

1*ST宝馨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债务纠纷,所持1012万股首发后限售股被司法拍卖过户,持股比例由26.07%降至24.66%,触及5%整数倍刻度。
2目前控股股东持股100%被司法冻结,质押率超80%。
3公告披露尚有约3206万股已拍卖未过户,后续仍有约3464万股将被拍卖。
4本次变动系被动减持,暂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但控股股东债务危机持续发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宝馨 股票代码:0025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因司法拍卖过户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并触及 5% 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02 目录 ..................................................................................................................... 03 第一节 释义 ......................................................................................................... 0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0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0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简称释义
宝馨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立青指 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指 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22RBDU8K 注册地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99 号港城大厦 1 号楼 507 室 通讯地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99 号港城大厦 1 号楼 507 室 法定代表人:张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二)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19T3L6J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66 号徐矿广场 A 座 15 楼 1501 室、1502 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66 号徐矿广场 A 座 15 楼 1501 室、1502 室 法定代表人:蔡春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主体,基于 实际控制人亲属关系及一致行动安排,构成合法有效的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在上市公 司股份持有、表决权行使、股东权益处置等事项上保持一致决策,本次权益变动数据 为双方合并持股统计口径。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有限公司自身债务纠纷,其持有的上市公 司首发后限售股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开拍卖过户导致的被动权益变动,非信息披露义 务人主动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有 9 笔已被司法拍卖成交但尚未过户的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拍卖股 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股份 类型拍卖起始 时间拍卖截 止时间拍卖人拍卖 情况成交人
江苏 立青3,300,0000.46%首发后 限售股8 月 26 日 10 时8 月 27 日 10 时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一拍曹迅
5,500,0000.76%首发后 限售股8 月 31 日 10 时9 月 1 日<br>10 时<br>杭州市拱墅 区人民法院一拍陈飞跃
5,500,0000.76%无限售 流通股8 月 31 日 10 时9 月 1 日<br>10 时<br>杭州市拱墅 区人民法院余芳琴
9,420,0001.31%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6 日<br>10 时<br>9 月 7 日<br>10 时<br>靖江市人民 法院二拍分 别被 11 位 自 然 人 成 交 (详见下表)
3,340,0000.46%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7 日<br>10 时<br>9 月 8 日<br>10 时<br>宁国市人民 法院一拍曹思聪
2,000,0000.28%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14 日<br>10 时<br>9 月 15 日 10 时安庆市宜秀 区人民法院一拍曹沈阳
500,0000.07%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17 日<br>10 时<br>9 月 18 日 10 时南京市玄武 区人民法院一拍于梦媛
500,0000.07%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17 日<br>10 时<br>9 月 18 日 10 时南京市玄武 区人民法院一拍龙娟
2,000,0000.28%首发后 限售股9 月 21 日<br>10 时<br>9 月 22 日 10 时安庆市宜秀 区人民法院一拍高远
合计32,060,00 04.45%------
姓名竞得数量(股)
朱六平1,000,000
张会静350,000
马凡营200,000
邓懿200,000
孙云峰150,000
江柏洋100,000
叶铭康100,000
段为朋100,000
姓名竞得数量(股)
王志峰100,000
潘吕勇100,000
隋然7,020,000
总计9,420,000

此表为上述分别成交的 11 位自然人详情

除去上述已经被司法拍卖成交尚未过户的股份,江苏立青后续仍有部分股份将陆 续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被拍卖股份数 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股份类型拍卖起始 时间拍卖截止时间拍卖人类 型
9,100,0001.26%首发后限 售股9 月 26 日<br>10 时<br>9 月 27 日 10 时上海市静安 区人民法院二 拍
2,500,0000.35%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8 日 10 时10 月 9 日 10 时安徽省淮北 市中级人民 法院二 拍
2,000,0000.28%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9 日 10 时10 月 10 日 10 时安庆市宜秀 区人民法院一 拍
3,000,0000.42%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12 日 10 时10 月 13 日 10 时一 拍
2,000,0000.28%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12 日 10 时10 月 13 日 10 时一 拍
9,000,0001.25%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15 日 10 时10 月 16 日 10 时靖江市人民 法院一 拍
2,300,0000.32%无限售流 通股10 月 15 日 10 时10 月 16 日 10 时一 拍
501,7140.07%无限售流 通股10 月 15 日 10 时10 月 16 日 10 时一 拍
4,240,0000.59%首发后限 售股10 月 15 日 10 时10 月 16 日 10 时一 拍
合计34,641,7144.81%-----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控股股东后续拍卖及过户情况在权益变动触及信息披 露标准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延时除外),通过淘宝网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江苏立青有限公司持有 的宝馨科技首发后限售股 400 万股。根据网络竞价结果,竞买人杨静(竞买号 G2213)以最高应价 4,818,200 元竞拍成交,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 2、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延时除外),通过淘宝网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江苏立青有限公司持有 的宝馨科技首发后限售股 612 万股。根据网络竞价结果,竞买人吴栩涵(竞买号 L4934)以最高应价 9,837,572 元竞拍成交,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上述两笔司法拍卖合计处置首发后限售股 10,120,000 股,后续经人民法院出具执 行裁定及协助执行文书,由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由 26.07%下降至 24.66%,持股比例 下降并触及 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85,101,714 股,

公司总股本为 720,034,264 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71%;信息披露义务人江 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6.07%。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首发后限售股 10,120,000 股,故本次权益变动后 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74,98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30%;江 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77,60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4.6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全部为公司首发后限售股,原存在法定首发限售锁定期、股东限售 承诺及司法冻结情形。受让方同时适用深交所司法过户六个月禁减持监管约束,股份 最终限售状态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合计为 143,538,800 股,占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0.8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93%;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为 177,600,514 股,占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4.66%。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持限售份数量 (股)持无限售股份数 (股)合计持股数量
江苏立青147,280,00027,701,714174,981,71424.30%
南京宇宏02,618,8002,618,8000.36%
合计147,280,00030,320,514177,600,51424.66%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 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两笔司法拍卖被动减持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买卖 宝馨科技股票的情形,但存在其他司法拍卖导致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 5 月 25 日,江苏立青被司法拍卖的 260 万股限售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江苏 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87,701,714 股减少至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将由 26.07%减少至 25.71%。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及签署的本报告书。
  • 3、人民法院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等;
  • 4、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查阅地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宝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股票简称*ST 宝馨股票代码0025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立青集成电路 科技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过户)☑ 其他□
变动前持股数量及 比例股票种类:首发后限售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 187,720,514 股持股比例:26.07%
本次变动数量及比 例变动数量:10,120,000 股 变动比例:1.41%
变动后持股数量及 比例持股数量:177,600,514 股 持股比例:24.66%
变动时间及方式变动方式:司法拍卖非交易过户 变动时间:2026 年 9 月 17、18 日(以中证登过户日为准)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不适用 ☑
未来 12 个月增减 计划是 ☑说明:未来 12 个月仍陆续有司法拍卖,后续变动将依规 披露。
前六个月是否买卖 股票否 ☑说明:前六个月除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外,无自主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行为。
减持是否侵害公司 及股东权益否 ☑说明:本次为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不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是否存在未清偿负 债、未解除担保等 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否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负债、未解除公 司担保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否 ☑说明:本次为司法拍卖过户,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盖章):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盖章):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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