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摘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新疆洪 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洪通燃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核准,洪通燃气采用向社会公开募 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22 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88,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9,978,301.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838,821,698.1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及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子公 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和保荐 人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 | 累计投 | 实 | 使 | |||||
|---|---|---|---|---|---|---|---|---|
| 序 号 | 项目名 称 | 金计划 投资总 | 本年投 入金额 | 入募集 资金总 | 投入进 度(%) | 开户账号 | 施 主 | 用 状 |
| 额 | 额 | 体 | 态 | |||||
| 新 | ||||||||
| 疆 | ||||||||
| 1 | 库 尔 勒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天 然 气 供 气 工 程 项 目 | 11,174.95 | 11.49 | 10,832.28 | 96.93 | 3010024429200074325 | 巴 州 洪 通 燃 气 有 限 | 结 项 |
| 公 | ||||||||
| 司 |
| 序 号 | 项目名 称 | 募集资 金计划 投资总 额 | 本年投 入金额 | 累计投 入募集 资金总 额 | 投入进 度(%) | 开户账号 | 实 施 主 体 | 使 用 状 态 |
|---|---|---|---|---|---|---|---|---|
| 2 | 第 十 三 师 天 然 气 储 备 调 峰 及 基 础 配 套 工 程 项目 | 70,025.67 | 2,102.04 | 36,508.62 | 52.14 | 30316701040005045 65050170605200001068 | 哈 密 洪 通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终 止 |
| 3 | “ 洪 通 智慧云” 燃 气 信 息 化 建 设项目 | 2,681.55 | 52.67 | 1,855.43 | 69.19 | 3010024729200294346 | 新 疆 洪 通 燃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延 期 |
| 合计 | 83,882.17 | 2,166.20 | 49,196.33 | 58.65% |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38,838.99 万元,其中拟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12.86万元(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33,859.72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 4,153.14 万元),继续用于“洪通智慧云”燃气 信息化建设项目 826.12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结项
| 结项名称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
|---|---|
| 结项时间 | 2026 年 8 月 31 日 |
| 结项名称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11,174.95 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0,832.28 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342.67 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342.67 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 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 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结合工艺提升,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募 集资金节余。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终止
截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70,025.67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508.62 万元, 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 33,517.05 万元,公司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建设完成情况
截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中“二道湖工业园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LNG 调峰厂”、“二道湖工业 园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CNG 母站及输气末站合建站”、“西气东输二 线哈密分输站-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输气管道项目”、“二道湖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输气管道”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正式投 产运行。
截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中“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 气管道”、“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首站”尚未开工建设,公司拟终止。
2、终止原因
《哈密市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终 止部分原计划投资金额合计为 6,673.60 万元,终止原因如下:
- (1)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终止建设,原因为门站已由新星市政府投资建设,
于 2026 年 8 月 5 日正式通气,并由公司负责投建后的运维,因此公司不再重复 建设,予以终止。
- (2)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管道和骆驼圈子
工业园门站终止建设,原因为骆驼圈子产业园发展不及预期、入驻企业较少、工 业企业用气量偏低,目前园区已投运洪通燃气点供站,可覆盖现有零星用气需求; 现阶段暂无新增大型耗气企业落地计划,远期用气增量不足,新建管线及门站投 资回报较差,存在较高的长期闲置亏损风险。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情况,并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本着审慎投资、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拟终止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及配套管道 项目。
- (3)输气首站终止建设,原因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
该站建设,因此公司不再重复建设,予以终止。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 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规避区域重复投资,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结合工艺提升,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 相关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 项目”终止,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
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实现收 益合计 4,153.14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截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仍有 826.12 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 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后) |
|---|---|---|---|
| 3 |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 化建设项目 |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提升燃气业务智慧化运营、精 细化管理能力的核心辅助平台。本项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发展规划分步推进、逐 步落地,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应用需求提高等 因素影响,开发进度需相应进行适时调整,因此进度较预计时间有所延迟。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该募投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 项目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 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七、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将“第十 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终止,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地使 用。
八、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规避募集资金的风 险,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 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结项、将“第十三师 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8,012.86 万元(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33,859.72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 益 4,153.1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意 将“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 序,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家琪 冯小楠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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