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财务类及规范类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ST岭南2026-09-22 00:00

摘要

1*ST岭南发布第五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2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23.36亿元,营收仅1.12亿元,净资产为负,且连续两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3若2026年度仍触及财务类或规范类退市指标,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此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近期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持续存在。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6-10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财务类及规范类 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规范类强制退市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股票于2026

  • 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 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已 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6),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4.1条 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该月首次披 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该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 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 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 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74,699.37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567.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7,618.43 万元且营业收入为11,208.75万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

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六)规定:“上市公司因触 及第9.4.1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4.1条 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该月首次披 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该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 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6

  • 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2),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于2026年8月20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及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五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 1、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导公司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公司经营

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力争早日撤销有关风险警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

  •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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