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佛塑科技2026-09-22 00:00

摘要

1佛塑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21日召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含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用途、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投资建设韶关和武安两个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隔膜项目等13项议案。
3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对定增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 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二 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

号自编 2 号楼一楼 A1 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

出席对象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155人,代表股份合

计1,274,543,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48%。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代表股份共计850,166,8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84%。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7人,代表股份424,377,0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26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149人,代表股份429,183,3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459%。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4,806,364股;通过网 络投票1,147人,代表股份424,377,003股。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股东会中,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四)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 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

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作为投 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股票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12.00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 端湿法隔膜项目的议案
13.00关于投资建设武安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 端涂覆隔膜项目的议案

其中,议案1至议案1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需逐项表决。

议案1至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广新集团”)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

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投票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 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 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提 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 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如下,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

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892,21654,166,637318,150
合计698,831,33754,166,637318,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698,58054,166,637318,15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17,41654,096,453363,134
合计698,856,53754,096,453363,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23,78054,096,453363,1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01,91654,090,753384,334
合计698,841,03754,090,753384,3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08,28054,090,753384,3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14,41654,104,053358,534
合计698,853,53754,104,053358,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20,78054,104,053358,5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 及发行价格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64,21654,046,453366,334
合计698,903,33754,046,453366,3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70,58054,046,453366,3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限售期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095,31654,039,053242,634
合计699,034,43754,039,053242,6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901,68054,039,053242,6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股票上市地点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股票上市地点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73,16654,003,253400,584
合计698,912,28754,003,2534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79,53054,003,253400,58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063,66654,049,853263,484
合计699,002,78754,049,853263,4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870,03054,049,853263,48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278,81653,815,753282,434
合计699,217,93753,815,753282,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5,085,18053,815,753282,4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894,71654,138,953343,334
合计698,833,83754,138,953343,3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01,08054,138,953343,3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879,61654,132,853364,534
合计698,818,73754,132,853364,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685,98054,132,853364,5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42,81654,072,753361,434
合计698,881,93754,072,75336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49,18054,072,753361,4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466,51653,513,453397,034
合计699,405,63753,513,453397,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5,272,88053,513,453397,0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32,51654,000,053444,4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69,941,61654,041,753393,634
合计698,880,73754,041,753393,6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747,98054,041,753393,6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27-2029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475,81653,622,953278,234
合计699,414,93753,622,953278,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5,282,18053,622,953278,2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057,51654,045,453274,034
合计698,996,63754,045,453274,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863,88054,045,453274,0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场投票情况328,939,12100
网络投票情况370,046,51654,032,953297,534
合计698,985,63754,032,953297,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4,852,88054,032,953297,5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回避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2.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

膜项目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金 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 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 端湿法隔膜项目的议现场投票情况850,166,82400
网络投票情况370,742,21653,349,153285,634

表决结果:通过。

  • 13.关于投资建设武安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涂覆隔

膜项目的议案

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
关于投资建设武安金 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 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 端涂覆隔膜项目的议 案现场投票情况850,166,82400
网络投票情况370,763,91653,329,353283,734
合计1,220,930,74053,329,353283,7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375,570,28053,329,353283,73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公章)

负责人:郑城 经办律师:魏涛

经办律师:易明晓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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