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摘要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0 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6
-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恒 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烁半导 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 各项工作,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 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 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原 件与预约登记的材料进行查验核对。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 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 东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和股东共同利益的 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 言。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多填、错填、没有投 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 表决的关联股东应在表决票中勾选“回避”。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 填写,填写完成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模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
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 号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 |
|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恒烁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烁半导 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恒烁半导 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8)。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参 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拟定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烁半导 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参 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 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参
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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