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摘要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 原则,对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综合 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 目的、本次证券发行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 公平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利于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编制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论证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 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
八、公司制定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九、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前述授权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 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管理,是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必 要举措,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能够实现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专项管理与专项使用,有效防范资金 挪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相关议题内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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