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富吉瑞2026-09-22 00:00

摘要

1富吉瑞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截至2026年6月30日,IPO募资净额3.70亿元已累计使用3.15亿元,剩余约5490万元。
3多个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承诺且累计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其中光电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亏损3351万元,工业检测项目仅实现净利172万元。
4公司解释系核心器件外采推高成本及竞争加剧所致。
5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流或增资子公司实施制冷探测器新项目。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 号)核准,北京富吉瑞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社会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5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6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69,838,366.3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 号)。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 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和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联民生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国联民生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感科技”)为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 72,222,258.08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 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3年,热感科技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 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同时公司与热感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国联民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6月30 日,公司决定将热感科技剩余未归还的募集资金借款1,785.21万元对应的借款债 权,以及公司对热感科技享有的部分其他借款债权,合计2,500万元的借款债权转 为对热感科技的投资,并计入其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已完成,热感科技注册资本 已由原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万元。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瑞”)为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英孚瑞提供人民币 7,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款 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2年,英孚瑞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 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2023年1月3日,公司与英孚瑞、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国联民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后续英孚瑞 累计借款4,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英孚瑞归还募集资金借款485.13万 元,剩余募集资金借款3,514.87万元尚未归还。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英孚瑞签

订《债权转作股权(增资)协议》,约定将前述募集资金借款3,500.00万元对应 的借款债权转作对英孚瑞的投资,并计入英孚瑞的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已于2026 年1月完成,英孚瑞注册资本已由原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英孚 瑞已于2026年3月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借款14.87万元归还公司。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视朗瑞”)为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成都视朗瑞增资, 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 方监管协议。2025年11月,公司与成都视朗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国联民生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北京富吉瑞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1101040160 00135460319,809.214,631.24使用中
成都视朗瑞光 电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1101041060 000305896—1,564.20使用中
北京富吉瑞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顺义支行0200345319 1001036827,222.22—已注销
北京富吉瑞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1101040160 0013578618,223.88—已注销
北京富吉瑞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顺义支行0200345319 1001035584,108.65—已注销
洛阳热感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顺义支行0200345319 100082019——已注销
西安英孚瑞科 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顺义支行0200292219 100124307——已注销
合计39,363.966,195.44—
  • 注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公司使用

343.6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注 2:初始存放金额 39,363.96 万元(为募集资金 42,864.00 万元,扣除承销

和保荐费用 3,500.00 万元以及银行手续费 0.04 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6,983.84 万元差异 2,380.12 万元,均系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的发行 费用。

  • 注 3: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36,983.84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94.18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489.66 万元,与截止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

  • 6,195.44 万元差异 705.78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1,050.17 万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0.79 万元,同时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43.60 万元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增加实施地点,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杭州市、陕西省西安市。

  •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 募投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19,809.21 万元调整至 12,809.21 万元,调减的

  • 7,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 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 168 号及沣东普洛斯工业园”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西 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

  •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顺义区 空港工业区 B 区融慧园”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A 区(标厂)”。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31,494.1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金 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1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25,652.9716,738.22-8,914.75注 1
1.1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 项目12,809.219,776.70-3,032.51注 1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843.763,433.93-2,409.83注 1
1.3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7,000.003,527.59-3,472.41注 1
2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目7,222.221,792.98-5,429.24注 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108.654,112.583.93募集资金专 户利息收入
小计36,983.8422,643.78-14,340.06
4 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9,940.003,440.28-6,499.72项目尚未完 成
5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5,410.125,410.12节余资金永 久补流
合计注 231,494.18注 2
  • 注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在规

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计划购买全新设备,但在后期实施过程中,随着市场环

境的变化,公司在设备投资方面通过更新改造、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提高现有设 备利用率,必要时再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购进新设备。同时,公司进行软件升级, 改善生产模式,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降低了设备投入金额。公司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 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 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 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 注 2:由于“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

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 募集资金存在结项后节余并投入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此处未进 行合计。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的

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212,195.82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718,584.9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36,930,780.74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 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02 号),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研

发项目的具体实施,能够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保持旺盛,但随着市场参与者增多、行 业竞争持续加剧,在此背景下,公司产品所需的核心电子元器件红外探测器及其 相关配套组件红外光学窗口、红外 MEMS 芯片制造代工等关键环节仍主要依靠 外部采购,供应链保障能力相对偏弱,尚未实现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完全自主可控。 上述外采模式推高了核心部件的采购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公司产品的毛利 空间,削弱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议价能力,导致相关产品销售规模未达预 期。前述外部、内部因素叠加,从而导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 于承诺水平。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使用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归还 5,000 万元募集资金。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 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使用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归还 7,000 万元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 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3 年 10 月 24
  •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9 月 5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4 年 9 月 24

  •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 343.6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的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的情况。

(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 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 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 的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公司已转出节余募集资 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9,940 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 瑞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410.12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3、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模拟测算表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983.8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49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6 年 1-6 月:2,104.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93%2025 年度:6,838.13
2024 年度:2,699.38
2023 年度:6,925.65
2022 年度:4,885.22
2021 年度:8,041.3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 项目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注 1)
1光电研发 及产业化 和研发中 心建设项 目光电研发 及产业化 和研发中 心建设项 目34,681.3225,652.9716,738.2234,681.3225,652.9716,738.22-8,914.752025 年 4 月
1.1光电研发 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光电研发 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26,780.9012,809.219,776.7026,780.9012,809.219,776.70-3,032.512025 年 4 月
1.2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7,900.425,843.763,433.937,900.425,843.763,433.93-2,409.832025 年 4 月
1.3非制冷红 外探测器 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 项目非制冷红 外探测器 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 项目—7,000.003,527.59—7,000.003,527.59-3,472.412025 年 4 月
2工业检测 产品研发 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工业检测 产品研发 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9,764.037,222.221,792.989,764.037,222.221,792.98-5,429.242025 年 4 月
3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5,554.654,108.654,112.585,554.654,108.654,112.583.93不适用
小计—36,983.8422,643.78—36,983.8422,643.78-14,340.06
4制冷红外 探测器研 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 目制冷红外 探测器研 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 目—9,940.003,440.28—9,940.003,440.28-6,499.722028 年 11 月
5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 资金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 资金——5,410.12 (注 2)——5,410.12 (注 2)5,410.12不适用
合计50,000.00注 331,494.1850,000.00注 331,494.18注 3
  • 注 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本报告之三、(二)。
  • 注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之八。
  • 注 3:由于“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计 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结项后节余并投入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此处未进行合计。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承诺效益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注 1)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5 年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4 月2025 年 512 月2025 年合计
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 项目68.02%注 2-1,474.41-3,086.06-4,560.47-265.21-3,351.27否
1.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3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82.91%注 3-245.90357.87111.97-175.54182.33否
2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28.91%注 480.90175.19256.09-3.09172.10否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 产业化建设项目不适用注 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2025 年 1 月初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展项目结项相关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正式完成结项;2025 年 1‑4 月效益系项目结项过 程中产生,本次列报的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口径为:上述募投项目自 2025 年 4 月完成结项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的累计实现效益。
  • 注 2: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全面达产验收后年均销售收入 4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7,196.46 万元;该项目属于公司原有产线 升级改造项目,投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相关产品高度重合,项目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均与原有主营业务合并核算,无法单独拆分核 算。因此,本次披露的项目效益及产能利用率均为该产线升级改造完成后的整体累计实现效益与累计产能利用率。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 累计实现净利润-3,351.27 万元。为充分、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购置设备原值占公司全部设备原值的比例为 权重,结合当期整体净利润,对该募投项目效益进行模拟测算,具体测算数据详见附件 3。
  • 注 3: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达产可实现正常年不含税营收 9,390.49 万元,年利润总额为 2,249.38 万元,净利润 为 1,687.0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实现净利润 182.33 万元。
  • 注 4: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全面达产验收后年均销售收入 15,2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2,967.8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实现净利润 172.10 万元。
  • 注 5: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4.25%,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故无法计算效益。

附件 3: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模拟测算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5 年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4 月2025 年 5-12 月2025 年合计
1光电研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目-902.49-1,888.98-2,791.47-162.34-2,051.32

说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原值占全部设备原值的比例为 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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