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四方新材2026-09-22 00:00

摘要

1四方新材公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2自2026年4月1日至9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49起,涉案本金约1.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4%。
3案件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均为原告,旨在催收商品混凝土货款。
4本次新增诉讼为子公司鑫科新材起诉成都建工追讨货款94.08万元,已立案受理。
5目前多数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暂无法判断对利润的具体影响。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 94.08 万元;自前次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重 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174,066,079.88 元(含本次诉讼)。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 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 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改善企业资产结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在合理 催收无果后采用了诉讼、仲裁的方式收回商品混凝土货款。经公司统计,自前次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 为 174,066,079.88 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4%。现将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鑫科新材”)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 199 号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金牛区法院

于近日完成立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鑫科新材,诉讼代理人为张梅;被告为成都建工第六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工”),暂无诉讼代理人。

二、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事实、请求等情况 (一)案件事实 2025 年 12 月,鑫科新材与成都建工、成都蓉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蓉数科”)共同签订了两份《三方协议》,约定将成蓉数科未付鑫科新材 的债务共计 4,270,771.30 元转移给成都建工,由成都建工将该款支付给鑫科新 材,具体支付事宜另行协商确定。协议签订后,成都建工未与鑫科新材达成支付 协议,亦未足额清偿全部债务。

截至本公告之日,成都建工仅向鑫科新材支付 3,330,000.00 元,未支付

940,771.30 元,经鑫科新材多次沟通后仍无法收回前述款项。 (二)诉讼请求 鑫科新材根据上述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为:

  • 1、判令成都建工支付鑫科新材货款 940,771.30 元;
  • 2、判令成都建工支付鑫科新材逾期付款损失 627.85 元;
  • 3、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成都建工承担。 以上三项暂合计金额为 941,399.15 元。 因本案件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无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情况。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174,066,079.8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4%。前述诉讼、仲裁 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地位主要为原告,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 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案由未结案件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判决生效阶段
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金额
买卖合同纠纷66,010,465.23-90,781,114.30
票据纠纷---
其他197,719.568,716,000.00-
小计66,208,184.798,716,000.0090,781,114.30
已结案件小计8,360,780.79
合计174,066,079.88

(二)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 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案号涉案金额状态
1公司中交二航局第二 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2026)渝仲字第 2926 号10,200,799.58裁决生 效
2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2026)京 0106 民 初 19858 号18,938,643.83判决生 效
3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2026)渝 0108 民 初 17957 号24,523,602.38判决生 效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1,000 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 金额120,403,034.09-
合计174,066,079.88-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

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 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上述近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其他已披

露的往期诉讼、仲裁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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