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黎明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98.75万股(占总股本2.03%),其中董秘谢嘉乐获授50万股,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87人获授150万股;
3拟授予股票期权327.50万股(占总股本2.23%),覆盖核心技术人员200名。
4两项激励均预留20%份额。
5激励对象未超过总股本1%,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谢嘉乐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50.00 | 16.74% | 0.34% |
| 刘静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2.00 | 4.02% | 0.08% |
| 胡安庆 | 职工代表董事 | 中国 | 12.00 | 4.02% | 0.08% |
| 高宁平 | 财务总监 | 中国 | 12.00 | 4.02% | 0.08% |
| 薛博仁 | 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 中国 台湾 | 3.00 | 1.00%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人员(87 名) | 150.00 | 50.21% | 1.02% | ||
| 预留 | 59.75 | 20.00% | 0.41% | ||
| 合计 | 298.75 | 100.00% | 2.03% |
注:1、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
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的标准确定。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总数 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薛博仁 | 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 中国 台湾 | 3.00 | 0.92%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人员(200 名) | 259.00 | 79.08% | 1.76% | ||
| 预留 | 65.50 | 20.00% | 0.45% | ||
| 合计 | 327.50 | 100.00% | 2.2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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