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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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200万元借款的议案,期限不超过84个月,用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一阶段项目建设。
2公司以自有不动产和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议案》

基于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落实和推进的重要契机,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一阶段项目的 建设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新型政策性 金融工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84 个月。以公 司或全资子公司部分自有不动产和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 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申请借款额度及资产 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该借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管理人授权 机构,负责借款的发放、回收及与借款管理有关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或子公司本次以部分自有不动产和部分生产设备抵押向进银新型政策 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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