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惠泰医疗2026-09-21 00:00

摘要

1惠泰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成正辉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10月20日起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22,937股,占总股本1.5%。
2截至公告日其持股16.68%,此前一年曾减持2%股份。
3本次减持符合承诺及法规,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但高管大额减持或对市场情绪产生压制。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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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持 有公司股份 23,600,80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67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减持主体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2,122,9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减持期间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成正辉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23,600,807股
持股比例16.675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9,691,636股 股权激励取得:91,203股
其他方式取得:13,817,96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成正辉23,600,80716.6756%温益明为成正辉配偶,系 直系亲属
温益明19,7650.0140%
合计23,620,57216.6895%—

注: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成正辉2,820,2752%2025/9/3~ 2025/9/11248.20-248.202025 年 8 月 13 日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 141,013,796 股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成正辉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22,937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22,937 股
减持期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2027 年 1 月 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成正辉先生在《关于所持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承诺》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 的价格。

  •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 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 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 司的股份。

  •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成正辉先生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 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 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成正辉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 计划系成正辉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 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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