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 康佳 A、*ST 康佳 B 公告编号:2026-81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 康佳 03、25 康佳 01
134334 25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 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 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1 家投资方 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 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 IPO(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或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 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 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 6%或 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 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 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 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 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材料,
该案件为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 6 家投资方的起诉材 料,涉案金额合计 82,670.55 万元,其中案件一至案件五公司已经在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2026 年 7 月 29 日和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52)及《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53)中披露,本次公告新增案件六,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易平方系列案统计表 | ||||||||
|---|---|---|---|---|---|---|---|---|
| 序 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请求 判令 | 标的金额 (万元) | 获悉 时间 | 受理 机构 | 进展情 况 |
| 1 | 海南辉龙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康佳集团、易平 方(第三人) | 股权转 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20,001.50 | 2026 年 4 月 | 深圳市 中级人 民法院 | 一审审 理中 |
| 2 | 盐城康慧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东方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江苏黄海 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康佳集团、盐城 康盐信息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第三人) | 股权转 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42,362.58 | 2026 年 5 月 | 深圳市 中级人 民法院 | 一审审 理中 |
|---|---|---|---|---|---|---|---|---|
| 3 | 湖南长沙天心 区玖玥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康佳集团 | 股权转 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671.67 | 2026 年 7 月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一审审 理中 |
| 4 | 湖南玖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康佳集团 | 股权转 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671.67 | 2026 年 7 月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一审审 理中 |
| 5 | 喜粤新媒二号 (珠海)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康佳集团 | 股权转 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12,096.00 | 2026 年 8 月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一审审 理中 |
| 6 | 福建中缔金桥 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康佳集团 | 合同纠 纷 | 请求判令被 告支付股权 价款等 | 6,867.13 | 2026 年 9 月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一审审 理中 |
| 小计 | 82,670.55 | -- |
注:案件 6 为本次新增案件。
三、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收到 6 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不排除后续收到其他投资方的起诉
材料。
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确认了相关金融 负债,相关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审理情 况以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推进情况,及时、审慎地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 民初 1624 号];
- 2.《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 民初 4236 号];
- 3.《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05 民初 15200 号];
- 4.《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05 民初 15199 号];
- 5.《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05 民初 16257 号];
- 6.《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 0305 民初 22429 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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