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自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 元/股的 130%(即 37.62 元/ 股),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 2、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 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12 月 18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21 日) 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 会,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2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
意,公司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 月 6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7 月 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2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34 元/股。
-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29.34 元/股调整为 29.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29.14 元/股调整为 2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
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票面面值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 元/股的 130%(即 37.62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声 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自 2026 年 12 月 18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21 日)重新计算, 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决定是 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声迅转债”的计划
经相关人员自查,在本次“声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况如下:
| 持有人 名称 | 持有人身份 | 期初(2026 年 3 月 19 日)持有数量(张) | 期间买入数 量(张) | 期间卖出数 量(张) | 期末(2026 年 9 月 18 日)持有数量(张) |
|---|---|---|---|---|---|
| 广西天福 投资有限 公司 | 控股股东 | 123,703 | 0 | 2,000 | 121,703 |
| 聂蓉 |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 72,224 | 0 | 57,574 | 14,650 |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声迅转债”的计划。若上 述主体未来拟减持“声迅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声迅转债”
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中邮证券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声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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