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声迅股份2026-09-19 00:00

摘要

1声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因股价连续触发条件,决定未来三个月内不行使“声迅转债”提前赎回权;
2二是同意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12个月。
3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

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规定,自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 元/股的 130%(即 37.62 元/股),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 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12 月 18 日后的首个

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21 日)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董事谭天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保荐机构中邮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具体实施相关业务。上述保理业务的授权及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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