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固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持有人资格合法有效。
2该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与员工积极性,遵循自愿原则且无财务资助。
3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内容,经公司全体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讨论,就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 资格;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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