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强一股份2026-09-19 00:00

摘要

1强一股份于2026年9月18日向19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7.58元/股,占股本总额0.3977%。
2因2人自愿放弃,授予数量由52.20万股调整为51.52万股。
3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总额14,824.17万元,将在2026-2029年分期摊销,其中2027年摊销峰值达7,319.07万元。
4本次激励覆盖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旨在绑定核心团队利益。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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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8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1.5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2,955.93 万 股的 0.3977%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7.58 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257.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5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1、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6-067)。

  • 3、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4、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69)。

  • 5、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获授权益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98 人调减为 196 人,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65.25 万股调 整为 64.4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2.20 万股调整为 51.52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05 万股调整为 12.88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属于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

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 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

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

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257.58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5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 1、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8 日
  • 2、授予数量:51.5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2,955.93 万股的 0.3977%
  • 3、授予人数:196 人
  • 4、授予价格:257.58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 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放弃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张子涵中国董事会秘书0.761.1801%0.0059%
2王艾琳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510.7919%0.0039%
小计(2 人)1.271.9720%0.0098%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194 人)50.2578.0280%0.3879%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51.5280.0000%0.3977%
预留12.8820.0000%0.0994%
合计64.40100.0000%0.4971%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将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

  •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20%。

  • 4、预留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超 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 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257.58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5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 性股票》,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 型以授予日 2026 年 9 月 18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 51.52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 1、标的股价:532.80 元/股(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

归属日的期限);

  • 3、历史波动率:14.4185%、17.4627%、16.1392%(取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

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 5、股息率:0%(本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

整归属价格,按规定取值为 0%)。 (二)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 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

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6 年 (万元)2027 年 (万元)2028 年 (万元)2029 年 (万元)
51.5214,824.172,447.137,319.073,608.011,449.96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 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 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测算未考虑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将产生额

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 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 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

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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